这不是一篇影评,只是借一部电影浇自己块垒的乱语。姑妄听之。
自由、梦想、远方,这些珍贵的字眼,于今渐次变成一种可消费的商品,一种文青们彰显逼格的措辞。一个相机,一套行囊,一颗急待出发的心,美其名曰,在路上。
电影有太多可圈可点之处,尤其是那些终其一生也无缘邂逅的美景,不禁让人想到“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可是探险的意义何在?《伟大的悲剧》里斯科特一行不仅仅是为了争一个到达南极第一人,还有着了解南极、利用资源的实际意义。可是男主横穿羌塘无人区,是为了欣赏风景,还是征服自我,还是仅仅为了证明一种有意义的存在?
可人生,就是无意义的。蓝天为了探险,生命分为轮椅前和轮椅后,她在看到星空的刹那,便“死”在了至美之境,余生都是为这一刻美景在默哀、在还债。所谓的积极乐观,不过是她骗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当她终于喊出那句,就算死又如何,死又有何错时,我哭了。
我们的文化,避讳谈死亡,除了寿终正寝,其它的死亡要么引起人们同情,要么让人口诛笔伐——批评那些轻生的弱者。可是,如果年纪轻轻的蓝天,在二十多岁的日子里,看到别人终其一生也无法邂逅的美景,并且这种邂逅就是她生命在某种意义上的一种完成,死又如何?那些总渴望极致绚烂的生命,死亡不是毁灭,也许是另一种成全。
而男主横穿无人区羌塘,所谓哪般?影片对于男主出发的理由交代得潦草而仓促,好像就是一个为了自由、梦想,为了了却这凡俗人世的一场殉道式的挑战。也许我无法理解横穿羌塘对于探险者的别样意义,可我觉得自由、梦想不该是这部电影鼓吹的标签。
梦想是被谈烂了的成功学术语,但我尊重它最初的样子,我尊重每一个一边调侃一边坚持一边逐梦的人。只不过什么时候,世人的梦想多以物质衡量,文青们的梦想借用远方贴签。“在路上”,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种无病呻吟的抒情,以为更换不同的旅馆,就能体验别样的人生。
所以,当影片中男主在经历生死存亡后发出感慨:“如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过日子。”乍听感觉主题升华了,可是仔细一想,如果一个人非得经历生死磨难(并且还是自找的)才能大彻大悟,慧根未免太浅。
男主是横穿成功,可是我看不见他额头的光环,因为加缪早就说过:“人生是荒谬的,人不能理解世界,但又不能屈服于这个世界,只能以反抗的方式去肯定人生,赋予人生以价值。”想要赋予人生以价值,横穿羌塘与其说是一种别样的完成,不如说是远离人间烟火的逃避——因为真正的无人区,恰在有人处。你只有能在人群聚集之处穿越孤独,才能真正找到自己。
再者,文青们的自由大抵演变成所谓的“在路上”,这又颇有点陈奕迅《爱情转移》里的意思。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和“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其实并无二致。人世最难穿越的,就是我们厌倦了的地方,厌倦了的事情,和厌倦了的人。有人选择背上行囊,开始另一段旅程;有人在看似一层不变的琐屑里,看到了真正的远方。
不要把“在路上”当成你彰显逼格的宣言,你根本就没有欣赏和珍惜每一路风景的野心。
致自己,一枚伪文青,生活哪有那么多诗与远方,那么多的自由流浪。它是承受,和解,和悦纳。那么所有命中的荒谬,无意义,和不公,都该被原谅。
你原谅了生活,生活才会真正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