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一年,《大力水手》热播,全村就一家人有黑白电视。我们会吃完饭全都聚集在他们家去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会说话的大盒子——唯一的区别是,别的孩子可以从家里搬来小板凳坐在他家的堂屋里,而我搬来的板凳只能被用来垫在脚底,以支撑我趴在他们家的窗户上。
大力水手有大大的烟斗,有漂亮的水手服,还有那吃了能开挂的用铁盒装的菠菜。
那一年,我体弱多病,命入晚秋。
瘦瘦的骨头,凸出的眼球和高高的额骨,那个时候还没流行ET这种生物,小伙伴们很慈悲地都叫我大眼弟弟或大眼哥哥。
那一年,家里特别穷,父亲的腰带是我奶奶搓出来的麻绳,母亲的内衣是她奶奶洗干净用剪刀改完的秋裤。
那一年,母亲带我去逛县城里最大的商场。
她说过,等我病好了,就给我买大力水手身上的水手服,我那时候并不太清晰地知道海军和水手的区别,只是每日故作身强体壮精神饱满的样子,嚷着她给我买海军服。
大力水手的同款就在橱窗里陈列着,我趴在玻璃窗上眨着眼睛,那件衣服是我感知到的这个世界里,最好看的样子。那新衣服用透明的玻璃纸作包装,摸上去哗啦啦响,那声音里藏着我奢侈的梦想和母亲对贫瘠和命运的抵抗。
病虽没好,逛完商场,妈妈还笑盈盈地带着衣着光鲜的儿子去照相馆照相。
我第一次面对那种“刷刷”会闪的灯光,我第一次听到那种“咔擦咔擦”的声响,我第一次见识到母亲是那么富有而慷慨大方,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倔强而坚强的女人眼中含着影绰绰的光芒。
她就在一旁看,我就在聚光灯下尽力地配合着不知所以的摆布,由于病痛发作,表情就不那么上镜,浪费了好几张胶卷,那时候我还不懂亏欠,她也始终笑着不曾埋怨。
照片拍完,她没有让影楼帮我卸妆,那装扮有小博士脑袋上用唇膏点出来的红点,有像刚吸完血的小僵尸一般鲜艳的嘴唇,还有涂在头上硬硬的东西,他们管这个叫“摩丝”。
我生活的地方,是马车牛羊日出而作的咴咩哞的贫瘠村落。村子里见过最多的,没有各种角色的协调,那是一种天然的配合,是蹲在树梢打盹的老斑鸠,是伏在门口哈气掉毛的老土狗,是夕阳余晖洒遍村庄角落、农夫荷锄归来,而炊烟袅袅随风走的景象。
那天爸爸和妈妈带我去的地方,是一片人挤人的地方,有呼啸而过的大铁车,有手拿旗杆的“大盖帽”,有叫卖小吃烟酒的小摊主。
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繁冗。在鸣笛刺耳声中,眼角的余光里,有两个人影离我而去。
呆呆地看,傻傻地望,不知道接下来,这会鸣笛的大家伙会驶向何方。
小时候,没人愿意陪我玩,都说我有毒。
爸妈会在农闲的时候,陪我在屋前屋后玩最原始版的捉迷藏,他们会故意露出马脚让我捉到,也会故意装作找不到我却躺在我躲避的草垛旁睡出呼噜。
在庄稼人农忙的时候,落单的我就经常一个人对着烛光下的土墙,比划着野狗哮月、野兔支起耳朵、还有野鸽子在天空飞翔……
形容贫穷,古人常说,家徒四壁;我们那儿,形容贫穷,老人常说,挖了东墙补西墙;在我家里,即便爸妈用尽浑身解数地四处奔波、辗转腾挪,也似乎没办法做到撑起颓然坍陷的东西两面毛坯草墙。
当我单独站在月台之上,我并不孤独彷徨,也并不落寞或慌张,我并不悲戚或悲伤,只是折腾了一天,好想大睡一场。
只记得,那天我趴在了母亲的肩头睡了好久,醒来的时候,我们坐在县城里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的桥头,她像哭过,她盯着过往的大货车思考了很久……
印象最深的是,我被母亲从陌生人手里夺回来的时候,就连夕阳都照得那样地暖意洋洋。
2.
大学一年级,爱上一个姑娘。
她来自青海西宁,是个我在上大学之前从来都没听过的地方,她长得好看,舞蹈跳地也棒,身材好得更是没法说。
有的时候真正的热爱就是这么实在,这些外在的美可以让我不拐弯抹角地迎头赶上。
那时候就觉得,所有能够用来形容美好的词句用在她的身上都不够用。
她大姨妈来的时候,痛到不能下楼,硬是心甘情愿地每天跑到女生宿舍抱着她去食堂,让后喂给她吃,再看她撒娇的模样;她发烧感冒,冒着雨穿过车来车往去给她买药,并趴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吃完药说困了才肯回去;她心情不好,我可以陪她一句话不说就抱着她静静地在操场上等到天亮……
我有个过命的兄弟,是所有女生嘴里狂呼的男神学长,帅得如同翻版的罗志祥。
他也是我学长,大我两届。
之前在学校里是学生会主席,操办过学校里多届的文艺晚会,迎来送往,我们经常一起看书,一起唱歌练吉他,他后来被省台领导赏识,直接去了电视台实习。
或许是惺惺相惜,在学校里的大小事宜都肯帮忙。
所有人都觉得他很讲义气,帮我纠集一大票混混,去找威胁我且有官僚势力的地头蛇出气;帮我在顶着各方面的压力,在学校里争取入党的名额……
他也的确足够讲情重义,直至我大学毕业之后,还在帮我张罗实习单位,甚至一度想拉着我跟当时已经在电视台里稳住脚跟的他一起打拼。
可能看故事的人会有疑问,你列举的这两个人有什么联系?
后面那个,在某次酒醉酣畅之时,当着别人的面炫耀过前面那个——说她腰肢灵活,口活儿很棒!
前面那个,是人生当中第一个让我感受到头上顶着的,不是一片蓝天,是整个青海湖,碧波绿草,呈油油盎然状。
后面那个,让我大学三年学会的擒拿和格斗第一次有了用武之地,也让我终于明白,再厉害的身手,都有你解决不了的野狗,它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扭头就是一口。
姑娘嫁作人妻,我也是在她为人母之后才得知那个时候的自己也只是个第三者,她老公后来还专门加过我的微信。有询问过她在学校里的情况和我们之间的过去,美好的回忆,我大概讲给他听,不美好的,我只字不提。
兄弟现在仍浪迹于莺声燕语,不断将自己对女人和爱情的阈值提高到更新的高度。五年过去,始终孑然一身,我们也始终没有断了联系。
谈及过去,他会笑着跟我说我应该感谢他帮我过滤了一个渣女。
我笑而不语,感谢经历的,感谢承受的,皆大欢喜。
3.
跟别人谈及过去,我愿意更多地会去表达自己的放荡不羁以及那些忍俊不禁,很少去重新翻炒这些黑暗料理以供他人品评、供揶。
不是彻底忘记,而是有些光阴,逝去便让它逝去,给自己留一份焦黄和亮堂就行。
关于亲情,我看到过太多突破底线和考验承受极限的故事,我跨过六道轮回和奈何鬼门,重返人间热土;我被双亲丢弃又被重新捡回,天地亦未曾不仁,未曾刍狗般将我遗弃;我看过富贵浮云和冷眼至亲,人情冷暖倒也练达自知,成熟往往先于同年之人……
关于爱情,我想起之前在知乎上看到过这么一段描述:
周围朋友圈子里直接或间接认识的许多情侣,最后都步入了婚姻殿堂,但其中不少人在爱情长跑中都曾不忠。
有些故事大家心照不宣,甚至帮他们遮掩。
每次婚礼,我看着新人们热泪盈眶地念誓言,从没怀疑过他们在那一刻的真诚。
可人性是如此幽深复杂,我变得什么都能理解,也什么都不再能够相信。
评论区有人问,那你还相信爱情吗?
有一位读者替作者做了回复,如下:
我相信爱情,我更相信人性。
真正的勇敢,不是蒙上双眼活在自己狭小的理想国里,而是穿过无尽的黑暗之后,仍能保留内心深处的那份光明。
多好的一段故事,多好的一段回复,一段是执念,一段是化解。
如上所述,便是我对爱的看法和心情,世界吻我以痛,我仍报之以歌。
波光潋滟的湖面,该皱的时候,请允许它皱一皱眉头,停下来欣赏它的孤独。通天的小路,在浓阴之暮会有看不透的雾,那就驻足,爱上它的模糊。
终会在晨钟暮鼓里,望尽天涯之路,看湖面波光万顷,在无尽的灿烂中感动到要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