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出来奔波的日子里,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直到遇见了你,让我有了一种黄粱一梦写不完的温柔。
本来我是那种喜欢太阳,但是却要在太阳底下找阴的人。可是那天,我抵不住你的激情四射,千转百回的诱惑,终于把室外26度的高温和带有强烈紫外线照射的阳光抛诸脑后,早早的涂上了MM的防晒霜换了MM的衣裤,义务反顾的和你约在了那只有一念蓝天,一念碧海的地方。第一次见你,是在小时候的王牌电视机里,并且还不知道你的真名;第二次见你,是在豆蔻年华的挂历图片里,仍然不知道你的真名;对于我这种20多年生在南方,活在南方的底层人来说,想要驾驭你在那时仿佛秤砣了梦想的高大和遥不可及。第三次真正的遇见你,居然是我在快要冷了我的血液,忘了我的初心,丢了我的灵魂,死了我的理想的人生低谷里。
万万没想到,你竟是庞然大物般活灵活现的辣了我的眼。你就矗立在有点发烫的沙滩上,我好像遇到了我这一生属于我的那个白马王子般,内心激动不已,一股股的暗劲和冲动不断的涌到了大脑,勾起了曾经那个初恋时怦然心动的热情。我穿上了救生衣,用尴尬的英语让老板和他的员工一起把它挪到了海边可以发动的位置,没听完老板的细心教导,也没顾上这波涛汹涌的浪潮,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和胆量按了start.(当然初中的时候就会骑摩托车,算是有那么一点点基础,对龙头油门那些比较熟练),捏着油门就冲向了深海处。靠,这感觉太刺激了,太爽了,太酷了。一边呼喊(啊,大海我来了)一边提速,像疯了一样。一个人,一架摩托艇,一片海就这样嗨了起来。头上戴的太阳帽被风摘去送给了鱼儿也没心去找,尽管向前驰骋。时而站着骑它,时而坐着骑它,随便我变幻方向,任凭我对它撒娇。天,是不是我太扭转它的头过度了,抓不住了,它以抛物线的形式把我甩在了离岸边大概2公里的海中央。My god!怎么办?我心慌了,第一次被这样虐。我从海里冒出来回过神,还好钥匙还在手上,它也还在我的侧面不远处,好像鲨鱼来了似的,我拼了命的游过去向它靠近,并用吃奶的力气爬上它,这才有点安全感了。歇了口气,插上钥匙继续和它疯狂,越来越有默契了,也越来越听话了,之前的海上交通事故也从没发生过了。我骑着它,它载着我,行走在海平面,遇到了一只打鱼的小船,船上的人在向我们招手呐喊,这种说不出的浪漫,快乐真的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
万万没想到,这个白马王子真的可以帮我把电视上的生活过成现实。李宗胜的歌里说:越过山丘,却发现无人等候。而我越过大海,看到了最思念的二位,你还拿着长长的烟桶抽着烟丝教我写毛笔字那和蔼的样子,还有你具体的模样我也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摩托艇,这个偶然的意外,让我好多的痛苦和悲伤都渐渐的被取代,我变得越来越胆大,越来越自信,不知道你们二位看到了嘛?我没有忘记你们,也在很努力的生活。我和摩托艇玩得很疯狂,它让我大胆的尝试,体会生活的快乐。
阴差阳错的让我遇到了摩托艇,纵有千秋万物,唯独对它情有独钟。或许,人有时候掏心掏肺的付出,换来撕心裂肺的结果,才能没心没肺的活着。摩托艇,这个海边的恋人,不吭不卑,给了我勇气和希望。指间漫漫轨迹,如此反复,静书笔端流年,相思腕底,有一种,即使是在梦里也无法忘记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