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的文章就这样而已吗?

我读过的《李清照诗词选》

犹记中学课本里曾学过一首李清照的《声声慢》,其辞曰: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近日在翻一本《李清照诗词选》,陈祖美撰,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其中也收录了这首《声声慢》,不过有一字之差,其辞曰: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晓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首词的第五条注释,很长,然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全抄下来,以供同好欣赏、玩索:

晓来:今本多被误作“晚来”。造成这一错误的缘由当是受到不够可靠版本的影响所致。始作俑者恐怕是在明代被推为著述第一的杨慎,他在尚未看到《漱玉词》的情况下,不知从哪里抄录了这首《声声慢》,其《词品》卷二引述此词时,第七句便作“怎敌他晚来风急”。在这类版本的影响下,人们便以为此词是写作者“黄昏”时一段时间的感受。因“晓”字与下阕的“黄昏”相抵牾,即便是《词综》及其前后的约十几种版本皆作“晓来风急”,亦未引起应有注意,以致今人的版本和论著,除俞平伯、唐圭璋、吴小如、刘乃昌等很少数几家外,多作“晚来风急”。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梁令娴《艺蘅馆词选》,此句不仅作“晓来风急”,并附有其父梁启超这样一段眉批:“这首词写从早到晚一天的实感。那种茕独凄惶的境况,非本人不能领略,所以一字一泪,都是咬着牙根咽下。”这几句话,对词旨阐释得深入浅出尚且不说,更要紧的是它走出了此词流传中的一大误区。“从早到晚”,也就是词中的由“晓来”到“黄昏”云云。只有版本可靠,才能正确地解读原作。对这首《声声慢》来说,其第七句只有作“晓来风急”时,才有可能发现此句当系取意于《诗·邶·终风》的“终风且暴”句。《终风》篇的题旨古代主要有二说:一是《诗序》谓:“《终风》,卫庄姜伤己也。遭周吁之暴,见侮慢而不能正也。”二是《诗集传》云:庄公之为人,狂荡暴疾,庄姜盖不忍斥言之,故但以‘终风且暴’为比”。今天看此二说均有牵强之处,且第二种说法李清照恐怕无缘看到。但对于第一种说法,她当与多数古人一样恐是深信不疑的。况且她能够读到的尚有《左传·隐公三年》的这类说法: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诗序》谓,庄公宠幸其妾,冷遇庄姜,故庄姜无子,国人闵之,为作此诗。不要说李清照,在她之后近千年的朱自清也相信此说,并认为“《硕人》篇要歌给庄公听”(《诗言志辨》)。李清照将那些与自己身世有某种关联的材料,在词中加以隐括,从而歌给赵明诚听,不是没有可能的。再从训诂方面看,“终风且暴”,“终”是“既”的意思;“暴”,不仅是“疾”的意思,而且特指“日出而风”(《尔雅·释天》)。李清照将“日出而风”隐括为“晓来风急”,岂非比训诂意义上的“太阳一出就刮起了大风”更精炼,更富有诗意?词人以此暗喻自己与庄姜相类似的“无嗣”和何以“无嗣”,可谓用心良苦而几近天衣无缝。

总算抄完了,不知列位睡着了没,嘻嘻。

陈氏如此推理,如此论证,让我深感愤慨。我是凌晨两点左右读到这儿的,那时候,我就感觉有一股气从脚跟源源不断地往头顶上涌,想撰文来批驳她;然而终究没有写,何哉?一者,是揣想写完的时候恐怕已经凌晨四五点,熬夜太甚,小命不保;二者,是自知愤激之时不宜下判断,怕平静之后又会有别样的看法。不料今早起来重读陈氏的注解,依然是:不服,不服,不服。一会儿“恐怕”,一会儿“当是”,这样的无休止的猜测本身就让我感到气闷。

且看这几句: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梁令娴《艺蘅馆词选》,此句不仅作“晓来风急”,并附有其父梁启超这样一段眉批:“这首词写从早到晚一天的实感。那种茕独凄惶的境况,非本人不能领略,所以一字一泪,都是咬着牙根咽下。”这几句话,对词旨阐释得深入浅出尚且不说,更要紧的是它走出了此词流传中的一大误区。“从早到晚”,也就是词中的由“晓来”到“黄昏”云云。

梁启超看到的文本作“晓来风急”,从而得出“这首词写从早到晚一天的实感”的结论,这个一点都不出奇,且也无需什么卓识,因为原作中的“晓”与“黄昏”就写得明明白白。然而让我感到惊诧的是,陈氏居然用梁启超的这个结论去反证李清照的文本。如果当初梁启超看到的文本是作“晚来风急”的,那他还会说“这首词写从早到晚一天的实感”么?梁氏的结论本身就是从文本而来,如今反而拿从文本而来的结论去反证文本本身,仿佛是在开玩笑。假如一个大学者看到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然后据此得出一个“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百二十回的”结论,难道我们也可以拿这个结论去反推,从而证明曹氏原作是一百二十回么?本国的学术什么时候发达到这种程度,可以这样推理考证了?

然而,虽然我不赞成陈氏的推理论证,但我却也认为李清照的原作应该是“晓来风急”。证据在俞平伯的《唐宋词选释》中,其《声声慢》第四条注释云:

晓来:各本多作“晚来”,殆因下文“黄昏”云云。其实词写一整天,非一晚的事。若云“晚来风急”,则反而重复。上文“三杯两盏淡酒”是早酒,即前录《念奴娇》词所谓“扶头酒醒”;下文“雁过也”,即彼词“征鸿过尽”。今从《草堂诗余别集》、《词综》、张氏(树锋谨按:即清人张惠言)《词选》各本,作“晓来”。

关于这所谓扶头酒,俞平伯在《念奴娇》第二条注解也阐释颇详:

古人于卯时饮酒称卯酒,亦名“扶头酒”。白居易《早饮湖州酒寄崔使君》:“一榼扶头酒,澄泓泻玉壶。”贺铸《南乡子》:“易醉扶头酒,难逢敌手棋。”“扶头”原意当为醉头扶起,“扶头酒”是一复合的名词。宿酲未解,更饮早酒以投之,所用只是较淡的酒,以此种饮法能发生和解的作用,故亦以“扶头”称之。或自饮,或待人侑劝,且有作为应酬者,以扶头倩人也。酒薄却云易醉者,乃重饮故耳。引申之,即无宿醉,仅饮早酒,亦曰“扶头”。如上引白句,固未必重饮也。易安此句当亦然。又如下录《声声慢》云云,只是三杯两盏淡酒而已,非有宿酲,文义自明。

俞平伯的这两条注释,陈氏当然看过,然而这样的力证她却只字不提,故意绕开,大抵是想独辟蹊径吧,然而却抬出梁启超的那几句话。如果此前看过俞氏注释,再来看陈氏注,那还勉强能理解,毕竟事先已经知道结果;若是未曾看过俞氏注释,就看陈氏注,恐怕再聪明的人也要头脑发木。

其实我觉得,即使不看俞氏的注释,也不看陈氏这有趣的反推,单单玩索李清照的文本,也可以知道是“晓来风急”的。 玄机,就在于《声声慢》下片的“到黄昏”中的“到”字。“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那前头所写显然就是黄昏之前的事了,即未“到黄昏”。如果前面写的是未“到黄昏”,那上片突然又说“晚来风急”,显然就相抵牾了,——“黄昏”都还没有“到”,怎么又吹起“晚”风了?且下片还有一句“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可见易安当时内心是何等的苦闷与无聊,度日如年,在窗前呆坐,久久都还没有天黑。如果上片作“晚来风急”,无法道明呆坐的时间之长,也难以表现作者的心境与情感;作“晓来风急”,写一天到晚,则彼人,彼情,彼境,历历在目矣。

在这条长注释中,陈氏把“晓来风急”这四个寻常字眼牵扯到《诗经》的“终风且暴”上面去,我私下认为未免太迂远,简直跟猜《春秋》所谓微言大义那样的闷葫芦一个样了。休说李清照,就是用典成性的北朝作家庾信,化用古人文义恐怕都不至于绕这么远,以至于让后世在古书堆里刨了近千年才弄明白含义。如果真有这么难懂,易安就那么有把握,料定丈夫赵明诚能立马明白自己的心意? 对于《终风》题旨的两种说法,陈氏说“但对于第一种说法,她当与多数古人一样恐是深信不疑的。”很显然,这是靠猜的,而且猜得很离谱,因为陈氏忘记李清照是何等人物了。李清照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写出《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这样的杰作,一举成名,而诗中所表现出来的才思与识力,都远在“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之上;且后来的《词论》虽然只有区区的五百五十七个字,然而却是本国词学史上的一座不朽的丰碑。为什么呢,首先还是因为见识超卓。陈氏在《李清照诗词选》一书中也曾多次对李清照的见识大加赞赏,然而就这样一个识力超凡的女中豪杰,陈氏在论证“晓来风急”四个字的时候,又把李清照的级别连降数等,和庸夫(即陈氏所谓“多数古人”)一样看待了,真是咄咄怪事!

然而,还有更离谱的:

不要说李清照,在她之后近千年的朱自清也相信此说,并认为“《硕人》篇要歌给庄公听”(《诗言志辨》)。

这简直就等于说:朱自清相信的,李清照肯定也相信。

啊,这是什么话?!

作为一个散文家,朱先生的造诣自然是值得时贤后学景仰的,然而作为一个学者的朱先生是什么人物,我们又不是不清楚。连同时代的鲁迅先生的作品,朱先生理解起来都颇有难度,如今让他给你讲解两千多年前的《诗经》典故,你放心吗?退一万步讲,就算朱先生所言甚是,那也不能因为朱先生相信就说李清照也肯定相信。如果近千年之后,有一个斤两如朱先生的学者(姑且叫做倪半斤)著述说:“某年某月某日,天上掉下了一个三角形的圆球,国足以此代足球,一举拿下世界杯的跳水冠军云云。”而另一位学者(姑且就叫安八两)就据此得出结论,曰:不要说陈祖美,在她之后近千年的倪半斤也相信此说,并认为“国足凭借那个三角形的圆球改写了历史”(《八两集》)。

如此,妥否?

陈氏《李清照诗词选》的体例,是先原作,而后注释,最后赏析。而这首《声声慢》的赏析文字,也有一段颇有妙趣的,抄录如下:行文至此,笔者深感歉疚的是,以往自己有所偏重对于词的体外解读,而对其体内的特点,比如在词的用韵方面,尽管早在上个世纪末我就发现,有论者虽然正确地指出了此词结拍的“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得”,应读作dī,而不能读作dé,但却解释为:此系李清照家乡的方言云云,则不尽然。虽说章丘方言可能读作dī,但“得”读作dī,在两宋不是方言。因为李清照稍前的钱塘人周邦彦《六丑》(正单衣试酒)结拍的“恐断红、尚有相思字,何由见得”;在她以后的鄱阳人姜夔《暗香》(旧时月色)结拍的“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由此见得,“得”读作dī,是两宋时期的“官话”,差同于今天的“普通话”。

陈氏虽然一上来就捧出一个“早在上个世纪末我就发现”,然而我们似乎也不必急于奉上热烈的掌声,因——为——,虽然她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发现了《声声慢》结拍处的音韵问题,然而“行文至此,笔者深感歉疚的是,以往自己有所偏重对于词的体外解读,而对其体内的特点,比如在词的用韵方面,尽管早在上个世纪末我就发现,有论者虽然正确地指出了此词结拍的“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得”,应读作dī,而不能读作dé,但却解释为:此系李清照家乡的方言云云,则不尽然”这个长句大有被中学出题老师拿去做病句以折磨学生的危险,却至今似乎仍未发现啊!“以往自己有所偏重对于词的体外解读”,为何要写得这么费解,这样奇怪呢,就写“以往自己偏重于词的体外解读”不好么?如果觉得这样写太短,不足以彰显自己的学识,又或者是嫌字数太少,不利于多拿稿费,那就写成“以往自己有所偏重于词的体外解读”,这样也还勉强说得通嘛。若说这样的失误是商务印书馆的误录,多打了个“对”字,我也愿意去相信;然而“而对其体内的特点”这半句后面的内容呢,哪儿去了,让天狗给吃了吗?玩索文句,陈氏的本意应该是想说自己以往偏重于词的体外解读,对于其体内的特点则重视不够,然而她说起自己的那个所谓上个世纪末的大发现之后,估计一时激动,以至于忘记前面的话还没有讲完。这样的毛病,要是再像刚才那样推给商务印书馆,估计那个录入员知道后要气得肺都炸了。然而这又不同于城管,出事了可以推说是临时工啥的,咋办呢?其实可以推给助手们的。不过这个失误,陈氏愿不愿意让助手们去承担,还很难讲的,因为如果推给助手,那么,我们就会认为那个了不起的上个世纪末的重大发现说不准也是助手们的勋绩!所以呢,这个皮球还是踢回给陈氏这边比较好。此外,“因为李清照稍前的钱塘人周邦彦《六丑》(正单衣试酒)结拍的“恐断红、尚有相思字,何由见得”;在她以后的鄱阳人姜夔《暗香》(旧时月色)结拍的“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这句话其实也还没有讲完。

既然是上个世纪末的重大发现,我们也不妨谈一谈。

陈氏虽然不赞成所谓有论者说的“得”读作dī是李清照家乡的方言,但却也认为的确应该读作dī,可见她是主张我们把《声声慢》末句的“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得”读作dī的了。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说两宋时期的官话中“得”字读作dī,我们就要跟着念dī,那么,这首《声声慢》除了这“得”字之外的其它字,用两宋官话又应该怎么读呢?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有没有一并发现?如果说都给考证出来了,那么,我们今天读宋词是不是真的要用两宋时期的官话去读呢?那《诗经》咋办,《楚辞》咋办,《尚书》咋办?如果说没有考证出来,“得”字之外的其它字读如今天的普通话即可,那么,这个“得”字又是何方神圣,非要用两宋时期的官话去读呢?如果说“得”字之外的其它字读如今天的普通话,单把“得”字读成两宋时期的官话更有助于我们领略宋词的音律之美,那么,如今香港人开口的时候在汉语中夹杂着零星的英文单词,估计也要算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啊!要不然,这个所谓的上个世纪末的发现,又有什么大意义呢?

陈祖美的这本《李清照诗词选》,我只是随便翻翻而已,但也就发现了好几处意见相左的地方,其它的就不写了,毕竟我不是一个学者。如果人家知道一个连大学本科都没念过的乡下娃撰文批驳一个年过古稀的女学者,岂不笑松了大牙?何况我也没有要撂倒一个大学者的兴趣和野心。如果以上说的不对,那诸位就一笑置之;但若真是陈祖美女士的千虑之失,那就恳请学者们今后著述尽可能地严谨一些,别拿我们青年开玩笑。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下午 廖树锋记于广州荔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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