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者
泰瑞·海耶斯(阅读时间10小时)
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看的时候,我以为这又是一本口水书——也就是情节发展很快,叙述不扎实,很飘的那种故事书。但并不是,虽然通本书看下来不算什么复杂世故的作品,至少也不是口水书。
本书语言有雷蒙德钱德勒的痕迹——有那么一点幽默。不是钱德勒那种苦涩的幽默,而是略有卖弄的感觉,倒也不至于到让人讨厌的地步,有的时候,还是会笑出声来。
话说回来,翻译过来的作品,语言风格方面也不是很容易判断出来。
开头讲一个女人的谋杀,又自然转到主人公的间谍生涯,这开头的叙事还不错。资料翔实,很多间谍、查案方面的细节很多。然而此书的优点也仅止于此。
作者估计是个直肠子,他会说的很直接,比如开头“这个人内心有深深的伤痕”,看到这里,我惊呆了,还有这么直白地说自己书中的人物的?书中作者坦言其主角很能打,用的乃是“以色列近身格斗术”,这种写法让人感觉到一种刻意。
作者知道的多,也能把知道这些材料用到情节中去——适合编剧(典型的平庸编剧,不过气力悠长,这是优点),但是作为小说,则太机械。还有许多地方让人觉得作者只是在不断的表现自己的小聪明,这对一本小说来说是挺让人不舒服的缺点。
结尾,在全书中用了许多专门的章节、事无巨细进行描写的大反派,最后却毫无作为,这表明作者虽然想得很多、把故事讲得很复杂,但这只是作者想象力的放纵,细节过度描写,对故事整体却无把控,读者看到最后不免会略有失望。
此外,书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作为第一视角的书,也就是以“我”为视角写的书,出现了详细的第三人称描写,写着写着“我”的情况,下一章突然转到另一个人在发生的事情上了。说明作者很任性,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关于这一点,想多说一些。这个毛病很多人犯过。丹西蒙斯《安迪米恩》里面犯过,郭敬明《小时代》也犯过,尽管他们对于为何突然转到第三人称叙事,都有一点解释(比如郭敬明《小时代》:与此同时,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但这终究是不通的,小说不能这么写,如果这么写了,只能说明叙事能力不够,不知取舍,想要把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写出来,才会控制不住写“我”之外发生的事情。
如果你爱看美剧,而且手头真的没有好看的书了(这其实是不可能的),又实在想看书,那 你可以看这本,否则还是别看了,看了虽然不会特别失望,但是也不会有什么享受,关键这本书篇幅很长,故事很复杂,费你心神,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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