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见于《资治通鉴》西汉王章上奏汉成帝之奏折,古代羌、胡之人混居杂处,男女关系比较随意,因此,存在“结婚后把头一胎生的孩子杀掉”的习俗,目的是纯正家族的血统。这与元朝“蒙古保长享有初夜权,汉人杀首子”的习俗一脉相传,据说:元朝保甲制规定:保长对汉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三日后再接回夫家,汉人不得不杀长子以正血统。
《资治通鉴》记载的故事是这样的,容我慢慢述说。
汉成帝刘骜,西汉第十二位皇帝。在位时,沉溺于酒色,宠幸赵飞燕,祸乱后宫;外戚擅政,朝廷大权几乎全部为太后王氏一族掌握,朝政混乱不堪,百姓民不聊生。
汉成帝即位之初,封他的舅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即最高军事首长和最高行政长官),朝廷政令皆出自王凤之口,成帝几乎成了摆设。而王风就是后来篡汉的王莽的本家叔叔,这个时候,王莽还没有登上历史的舞台,正暗自积蓄力量,伺机而动。
朝中部分的大臣采取有预谋的政治动作,向没有实权的成帝推荐博学可用之才:刘歆,光禄大夫刘向之子。刘向既是著名学者又有皇族身份,还是一位政客,最主要是他极力反对王氏外戚集团,对成帝忠心耿耿,政治立场是相当可靠的。
成帝打算直接任命刘歆为中常侍(私人助理兼顾问),但是朝廷大臣坚决反对,非要取得大将军王凤的同意才行。面对这些反对意见,成帝想敷衍过去,说道:“这么小的事儿,就不用劳烦大将军了。”大臣们吓得连连给皇帝磕头,不敢擅自做主,坚持报告给大将军。而大将军王凤不同意这么做,刘歆当顾问的事儿就这样泡汤了。皇上当的可算是憋屈了!
当时,京兆尹王章以敢于直言进谏而出名,曾被王凤举荐,但他却不亲附、逢迎王凤,还经常抨击王凤的独断专权。一日,天上出现了彗星,这在古代可是大事:预兆着朝廷有失政之处。朝廷上下都很紧张,这是老天爷发出的警告。王章借题发挥,上了一道奏章《上封事召见对言王凤不可任用》,列出王凤各种罪状,其中有一条罪状:“且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大意是:羌胡之人两性关系混乱,为了纯正血统,有所谓“杀首子以荡肠”的传统:即把结婚后生的第一个孩子杀掉,怕女人怀着孩子出嫁、血统不纯正。而大将军王凤向皇帝进献的张美人就不是处女,其居心险恶。同时,王章还向汉成帝举荐了王凤的替代人选——琅琊郡太守冯野王。离开了你王凤,地球一样转。
老谋深算的王凤以退为进,声称身体有病,请求退休。皇上刚开始打算接受了王章的进言,后来又不忍心辞退王凤。因为王凤毕竟是他的亲娘舅(成帝即位时以元舅身份领大将军、录尚书事,曾尽心尽力地辅佐皇帝);其次让朝廷丢了面子,成帝想收回亲娘舅的实权,但并不想彻底整垮他,而是想让他亲娘舅挂个虚衔留在朝廷。关键是,王氏老太后力挺王凤,不同意王凤回乡养老。
在多种政治压力之下,汉成帝向现实妥协了,下诏挽留王凤,不情愿地再次任用他,朝政大权继续由其把持。
这一局面让成帝心情极其郁闷,满肚子怨气无处发泄。思来想去,罪魁祸首在于王章:如果没有你撺掇,乱说话,我怎么会去惹王凤呢?这下可好,老虎没打死,还呕了一肚子气。这时候,成帝就想杀了王章以泄心头之愤,授意大臣找借口,但是找不到合理的借口,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一片忠心。没有合理的借口,那就找了一个歪理:王章说的“杀首子以荡肠”的话,很不成体统。于是,下诏说: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啥意思呢?就说,张美人一心一意侍奉皇上,而你狂妄自大,引用羌人胡人杀首个孩子的说法,这不是你该说的话,是不合适的。“非所宜言”四个字要了王章的性命,王章被处死在狱中。
“非所宜言”的意思是:说了不该涉及的事情;说话者的身份不合适。直白地说,就是:说了不该说的话会掉脑袋的!
这与秦桧的“莫须有”三个字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历史在某些时刻总有其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