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巫师家族》1

巫师家族

图片发自简书App

序言

这是我的第一部小长篇,也是我的作品中唯一进入百度百科的,也不知道怎么进入的,仿佛作品一经发表,后面的事情与作者无关了。

首先声明,这不是一部小说,只不过它穿上了小说的外衣;当然它也不是一个故事,虽然它借鉴了故事的形式。你会问,它是什么?我告诉你这只是一部我用大半年时间写成的一部书,书中说了什么,你读了自然会知道。

其次要声明,对于巫文化的专业知识我知之甚少,你要问我我无法确切回你什么,就算说也只能是三句半。但是就因为知之甚少我才能天马行空,这部书中时空是打成一片的,古今是合一的,慷慨陈词有之,厚古薄今有之,儿女情长有之,宇宙大道有之,前言不搭后语有之,出尔反尔有之,总之,是尽兴。总之,他写的是一个人或者多个人的内心,你读到的不仅是一部类似小说的东西,更多的是听到不同的声音。

用个恰当的比喻来说,这次写作可以叫做借尸还魂,因为巫文化早已没落,乡间流行的巫术与原初的巫术差着十万八千里,但是时下的写作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那么与其抱怨,不如创造。那么我所做的就是借巫术之尸身还写作之魂、心灵之魂,用着这种方式对遥远的辉煌在历史天空中的巫术来一次意 淫。

当你您读了第一句话觉得蛮有味道的时候,您一定有兴趣再读第二句话;当您读了第二句话感觉胃口大增的时候,您一定有激情去读第三句话,当您读了第三句话意犹未尽的情况下,那么您一定要一口气把这部书读完。您会问为什么?因为您只需花上两个小时就可以读完一部当下的一部旷世名作,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这部书能出版,我想它不会太贵,您肯定买得起,话休饶舌,下面的时间,交给您了,朋友!

楔子

我总以为我们这个星球的诞生不是源于一场大爆炸,相反是在春蚕吐丝般的静寂中到来的,就像海绵宝宝,起初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白点不知从何处飘来,不断长大,最后在这上面就有了我们。在最初的我们之中一定有一个我的祖先,在我身上依然有他的因子。

爷爷在世的时候,总会拿出那本没有年代的家谱,总会从头道来:一笑,你要知道,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初祖是一个巫,一个伟大的巫,他掌管着天上人间的所有运命。我们族群的每个男人最伟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呵护万物苍生的心灵。爷爷反复地讲,于是我终于被洗脑。不仅如此,这个族群的这一代的男性全部被洗脑。想象日后的叛逆与漂泊也是徒劳。

我们被洗脑,表现在各个方面。我们都照着祖爷爷(就是初祖)的样子来装扮自己。蓬乱的头发扎成无数条麻花小辫,留一撇小胡须,拍照时总喜欢侧着身子,巫师袍一席。同样找的妻子也都是祖奶奶的样子,长发披肩,稍显瘦硬的脸部轮廓,妩媚的脸上眉宇间多了一份男子的英气。

我们无法选择命运,因为爷爷说是命运选择了我们,生在这样的一个族群,就得有这样的命运。

巫术与其他技艺一样也是需要学习的,没有生而为巫师的人。首先我们要学会识物,就是认识万物,叫出天地万物的名字。只有能叫得出名字,才能有第二层学习,就是唤物。唤醒万物的精魂,不要让它们沉睡。有了这一步才有第三层的学习,即运物。运转它们,为你所用,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个巫了。运用的层次以年头来定,当然也跟一个人的悟性有关,有些人一生只能唤醒几类事物,有些人可以一开始唤醒了万物并能运用,这个人就将成为大巫师的继承人,可是这样的人百年不遇,多数的人就像爷爷一样,只是在不断传承,至于传承东西是不是原初的巫术,这个就无从知晓了,因为爷爷说巫是一种感觉。

东庄(我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地大物博,任君驰骋,可是许多年后,我发现我们在自欺,因为它毕竟只是大地的一块土地,就像是大地的一块伤疤一样。

在众多的孩子开始学习所谓知识的时候,我们却被迫背诵鬼气十足的咒语。我们被嘲笑,但平时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显出平庸与苍白,他们总是畏首畏尾。不敢上树捉鸟,不敢在山道上疯跑。怕爸妈回家后打骂,为了怕这个他们只好装作不爱顽皮的样子,很乖。他们现在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笑,整天眉头紧锁着,做沉思的样子,可是连文章也写不好,许多次他们的文章都有我们代笔,写文章的本子上都被他们的先生批着四个字:才气逼人。我们想这些才气都来自爷爷,因为爷爷是个每天都写文字的人,他写的都是些祖先们的故事,每天只写一点点,他是写给我们看的,爷爷说这是小说。我们问爷爷为什么叫小说,爷爷捻动了一下胡须说,给小孩子看的故事就是小说。哦!我们都点了点头,难怪我们都能看得懂。我们相信了爷爷的杜撰,于是我们有了才气。

第一章  初祖

天地初创,人烟稀少。

正月初六,天很冷。

我们的初祖就这样诞生了。

初祖的母亲是被人遗弃的女子,遗弃的时候还怀着初祖。初祖的爸爸曾对初祖的妈妈说要一生一世对她好,可是很快就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初祖快要生了,初祖的妈妈不断的寻找食物,她从不让自己饿着,似乎世间的草木没有她不吃的,逮着什么吃什么。(谢天谢地,没吃到有毒的食物,不然我们的初祖就不知怎么畸形呢?如果那样,我们岂不完了?我们边看边想。)初祖是被一个掌管接生的神送到了人间,这个神又是谁呢?

很快初祖的妈妈学会了接生,在初祖之后很多伟大的婴儿也出生了,在初祖妈妈的手上出生的婴儿有:黄帝、神农、伏羲、女娲、螺祖。爷爷写道,当时的人都住在一个村子里,这个村子叫东庄。(不会是我们的村子吧,爷爷是不是故意这么说呢?)皇帝尊贵,生来就是王者,因为他们家族是这个村子里最富有的家族。神农爱劳动,喜欢在野地游玩劳作,胃口又好,敢于品尝各类花草野果。所以东庄蔬菜都有他经营,生意很红火。还有女娲,喜欢为女人说话,为东庄的女性撑腰,于是得到拥戴。伏羲起初并不爱女娲,倒是神农钟情于女娲,可是女娲喜欢的是伏羲,因为伏羲很能打猎,能她给做很多好吃的,锁住了她的胃,满足了她的食欲,因为每天说话要消耗很多能量的,蔬菜瓜果是不行的,得靠荤的才能补充能量。而且伏羲用兽皮给她们做了很多时尚的衣衫,于是决定嫁给伏羲,因为伏羲的种种表现

很顾家,而神农你都不知道今晚他住哪儿。

黄帝爱玩,每隔一段时间,就邀请大家吃饭,他出钱,别人出手艺。去的人很多,螺祖女娲那晚都会唱歌,唱的所有的男人心里都荡漾,酒不停地喝,喝干了黄河,喝没了长江。从太阳落山喝到月衔西岭,再喝到雄鸡报晓。

初祖自幼与天地通灵,照看着世间万物,自从有了初祖以后,村里的一切事都取决于初祖的通灵。这些是包括什么时候谁家的母猪生崽,谁家的儿女办喜事。黄帝有什么兵戎之事也会找他。当然初祖热心帮助别人做事的同时,也没忘自己的事。那就是帮我们寻找祖奶奶。因为东庄的女子已经不能使初祖悦目悦神,他想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子。

在河水的上游,有一天有个女子骑着白鹿从那儿经过,她衔着一枝桂花,穿林渡水来到东庄的水边,初祖生活的地方。她的名字叫水儿,初祖那天正去打猎,他恍惚看见一只白鹿,正要搭箭,却看见白鹿上坐着一个女子,且是美丽的女子,女子唱着歌,那歌声比螺祖女娲的好听百倍,初祖的心在那一刻被融化了,瞬间他口中念念有词。阳光透过密林上的枝柯照在了他们俩的身上。原来水儿要去一个很遥远的国度,给一个国王施法。(原来都是巫啊,难怪我们这个族群的女子都长得妖艳绝伦。)初祖在没有经初祖妈妈同意的情况下,就决定跟水儿去那一个国家。

初祖骑着白马与水儿一路话语,谈的内容已然不详,不过祖奶奶在谈话中对初祖有了十二分的好感,不然不会嫁给他啊。

祖爷爷走了有半个月,黄帝才发觉,发觉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黄帝吃东西吃坏了肚子。(这一点他就不及初祖的妈妈了,可见我们这个族群的强健来自古老的基因,我们读到这儿的时候都感到了自豪。)因为初祖相当于黄帝的国师,他的离去,着实让黄帝紧张,他撑不住了,于是去找神农,神农因为刚刚失恋,(爷爷也懂失恋,这老头年轻时一定很风流,因为在东庄很多人都说爷爷年轻时如何如何。)无心给他治病,胡乱抓了一把草药让黄帝熬水去吃。黄帝很高兴,吃下后,四个时辰之内,不拉也不吐,似乎从没得过这病,可是正当他高兴的时候,突然感觉不对劲,结果他又拉了三天,吐了三天。整个人又黑又瘦,螺祖也没办法,并将一切罪过归根于神农,神农一气之下远走他乡,造福于另一方百姓。而正当他离开后,初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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