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有多久没擦过鞋了,三年五载该是有了吧。自我独立生活,就从没想过要拥有一把擦皮鞋用的刷子,因擦皮鞋的前提是得有皮鞋,而我们生存的年代,适合出现在我生活里的则是皮的替代品,革。革制鞋子因它的多产和价格的亲民越来越广泛的被接受,脏的时候用一张面巾纸,一块抹布,沾点水就能擦拭干净,它就像芸芸众生的我等普通民众一样,不娇气,甚至顽强。而我,连用抹布擦鞋的时候都很少,直穿到一双鞋面目可憎的地步才想起要收拾一下,可往往拖到这种地步时,不是黑鞋的鞋尖已踢的泛白,就是白鞋的鞋尖踢得泛黑,总要有些让主人不光彩的证据留在鞋上让人永久的丢脸,下决心要么留要么弃,大多数时,我犹犹豫豫的便将这样的鞋束之高阁了,说好听点是珍藏(醒醒吧,谁会珍藏一双双旧鞋),说直白点就是打入了冷宫。总之,我人生里所持有皮鞋的数量少之又少,我觉得旅者的脚下踩着的尘土是自己仍活着的记忆,作为一个生活中的旅者,我没有资格拥有一双皮鞋,就像我无法沉下心来坐在梳妆台上画条黛眉一般,时间给我的恩赐让我用来辗转在床上蓬头垢面的闲一天,也还是没有资格去擦亮一只鞋。
大约在我五六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双皮鞋,没错,那鞋是我妈的。大概每个小女孩都有觊觎妈妈的高跟鞋的经历。那双鞋跟不是很高,妈妈给了我,我待它不薄,两三天擦一次鞋油,使它在昏暗的灯光下也油光锃亮。我喜爱它至极,那是一双单鞋,我却穿它到初冬,我记得初冬时穿它的痛感,脚趾头冻得失去了知觉仍然硬撑着走在萧索的路上。家乡的土路,出门前还锃亮的皮鞋还没走出几十米,变已蒙上了尘,但那时我的心里满是拥有它的骄傲和快乐,行路上的尘又怎会在意呢。
我很小时父母尚处在爱美的年纪里,我记得他们买过当时最流行的军勾,是那国民党军官穿的那种走起路来咔咔作响的皮鞋。我至今不知道这鞋为什么叫做军勾,也不知道军勾的勾应该是哪个勾。我只记得我爸穿着它踩在泥地里发不出咔咔的声音。那该算得上是改革开放之初劳动人民审美观的第一次解放,和改革开放之初的劳动人民的第一次的追寻潮流。与军勾一起走红的叫做校毕的套装,同样,我不知道校毕的毕应该是哪个字。依我的理解,校毕的颜色暗青色,纹路平整,笔挺有型,配合军勾穿搭在一起颇像便装的军人,所以校毕的校和军勾的军字应该没有错。那时这套装备并不便宜,加在一起总有700多块了,在还讲究万元户的时代,700块不是个小数目,在那的若干年后我上初中一周的零花钱也不过两三块。父母就那么结结实实的赶了一回潮流,每人买了一套校毕,穿着它参加各种郑重场合下的聚会,而村人的郑重场合的聚会无非就是婚嫁。于是,每逢婚嫁随礼,我跟着父母粉墨登场后,居然发现大家的服饰大多雷同,校毕仿佛成了指定服装般让大家心照不宣了,这样一种巧妙的撞衫并不使人多尴尬,因为能穿上校毕也证明了自己在美的道路上,并且生活还不是那么拮据。
今晚,我把所有能擦的鞋都翻出来打了一遍油,像我欠了它们许久的债终该还了一样,但有的鞋即使打再多的油也无法光亮如新了,我在我人生的道路上将它们踢得太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