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盛行于16和17世纪上半叶,当时正处于航海大发现,资本原始积累的时期。这一段时期人们认为金银货币就等同财富,然而贵重金属的产量有限,所以国家都希望把金银货币积攒在本国而不是外流,所以早期的重商主义严禁金银货币出口,外国人来本国销售商品的全部款项必须用于购买本国货物,每一笔交易都必须保持顺差。然而做法很容易导致国家间报复,于是这种观点改进:在国际贸易中只要保持总得顺差就可以,同事也认为货币只有投入到流通中才能增值,这就是后期重商主义的观点-贸易差额论。
然而财富的标志不是货币的多少,而是这些货币能购买商品的数量,财富产生于生产领域,劳动效率的提高又依赖于社会分工的深化。(亚当斯密),所以这就是银行不允许混业经营的原因吧。
然而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摆脱重商主义,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GDP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