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长篇第五」20
【原文】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
【译文】
季文子行事前总是有很多计较和顾虑。孔子听说后,说:“应当慎思,但要少些对功利的考量和行义的犹疑。”
【注释】
“季文子”,即季孙行父,春秋时期鲁国正卿,三桓中最有权势的季氏家族第三代宗主。姬姓,季氏,谥号“文”。“季孙”并不是“氏”,其“孙”是只用于宗主的尊称。季文子早于孔子数十年,其死后17年孔子才出生。季文子为人谨小慎微、克俭持家,执掌鲁国朝政三十多年,厉行节俭,开一代俭朴风气。季文子首创“税亩”制,促进了鲁国的改革发展。所谓“税亩”,即无论公田私田,均按亩征税,始行于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再”“三”均非确指“二”“三”之数,而是指“多”,只是程度不同。“三思”和“再”均指慎思。
“斯”,则、就。表示承接上文,得出结论。
【评析】
“三思而后行”乃时人称诵季文子之语,现代人也往往奉之为圭臬。但是孔子却说“再,斯可矣”,劝人要“少些思量”。“再”比“三思”所少之处,孔子并未明言。但以孔子之道观之,无非是劝人一要少些对个人得失的考量,二要少些对为仁行义的犹疑。《中庸》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问、思、辨都是为了利于“笃行”,而不能有碍“笃行”。因此,思不得其道,虽“三思”而无益;思而得其道,则“再,斯可矣”。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一思,事举其“中”,所为皆合于仁道;再思,行得乎“庸”,所为皆行之有效。故“再,斯可矣”,何必“三思”?
季文子从公元前601年至公元前568年,共在鲁国执国政33年,先后辅佐鲁宣公、鲁成公、鲁襄公三代国君。季文子执掌着鲁国的朝政和财富,大权在握,却能心系社稷、克俭持家,尤其值得现代为政者认真学习。
据《国语·鲁语》记载,季文子虽任鲁宣公、鲁成公的相国,但家人不穿丝衣,马不喂精料。孟献子的儿子仲孙它进谏说:“你是鲁国的上卿,又是两朝相国,可你的家人不穿丝衣,马不喂精料,别人会把你看成是吝啬的人,也会让国家脸面无光。”
季文子说:“我也很愿意像你说的那样。但是我们的国人食劣衣破的还有很多,因此我不敢那样做。国人的家人食劣衣破,而我却给我的家人和马美衣美食,这哪里像是辅佐国君的人呢?况且我只听说以美德为国增光,却没听说以奢华为国增光的。”
季文子把此事告诉给了孟献子,孟献子就把他儿子禁闭了七天。从此以后,仲孙它的家人也只穿粗布衣服,马的饲料也只用杂草了。
文子知道后说:“过而能改者,堪为民众的榜样。”于是就任命仲孙它为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