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上苹果粉,乔布斯在我心中仅仅是一个商业奇才、商业传奇的符号存在(很遗憾的之前没接触任何乔布斯传记)。今天读《浪潮之巅》读到水果世界中的乔布斯,才知道苹果起源比自己了解的早很多年,自己基本上是接触互联网的第2代,然后到移动手机苹果时代,仅此而已。从我开始使用苹果4s已经是乔布斯顺着浪潮平缓的推进阶段,属于乔布斯成熟和鼎盛成功时代。
PC时代苹果与微软之战,乔布斯创建苹果被董事会除名,然后再重返苹果的1984年到1996年才是他人生真正成长、纠结也是醉精彩的年代。是属于前乔布斯年代,是他与时代抗争,他偏执的产品和技术精神与数代抗争的伟大年代。
电影《史蒂芬乔布斯》通过1984年到2000年前pc时代苹果三场发布会前与合伙人、与合作伙伴、与私生女、与自己的一场场对话和一次次对抗,将乔布斯的思想、主张、矛盾、个性等展示的淋漓精致。
听着“迈克尔.法斯宾德”沙哑性感的嗓音,急促着、急切表达的语速,“No,I can't ”一句句从他嘴里说出来,表达着属于他的执着和主张,总有让人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片段(还有着让人着迷的一丝丝神秘感)。
是的,他不完美正如被咬了一口的苹果logo一样,“黑色、银色,高贵、冷感、孤傲、清高”透过产品表达着他的思想和他的个性。很多时候这种冷感、孤傲必然会伤到别人,让人敬而远之,但是更多时候是让人情不自禁的被吸引,驻足,然后沉迷。
他的合作伙伴说:你不能成功和善良两种品质共存吗?“No,But i can't”
他只能接受极致,不能接受任何的不完美和中庸,虽然某些时候在商业市场,这个也是能被市场接受的,能带来利润的;他只做“他想做的东西”,而不是像个市场销售的创始人一样,“做市场需要的东西”。
不得不说,电影通过这三场发布会前接踵而至的对话,展示了乔布斯兢兢业业的一生,又表达了他自傲、执着、冰冷又自卑的内心世界(或者有人说演员太帅了,刷好感度地方太多)。但是对有产品情结的人说(不管是不是苹果粉),这就是“心中向往的最伟大的乔帮主”。不完美,不亲和,没有美国工业时代传统精英阶层应该具备的博爱、怜悯的绅士品格,过于无情、冷酷、刻薄,过于偏执、自大,目中无人。但是这就是他和他主张的产品。
他不设计不开发,他唯一做的是say yes or no。但是正向他自己说的:我会指挥乐队,那就是你的最佳位置。他是个天生的leader,他有天生的产品和市场敏感度,他有与生俱来的艺术感。他刷新了广告宣传主张和表达,他刷新了人们对产品的认知“冲击力,破坏力、创造了”同时又是那么“单一、极致简单”,是艺术与产品的融合,带领世界走进新世界。
他被抛弃和舍弃的经历,成为他日后不得以“因果存在论”中“因”
他不承认自己女儿存在,或许远没有电影中表现的那么温情和矛盾,那正是处于他人生一心专注于产品的阶段,其他事情完全不会在他care中。他有着被抛弃的出生和成长,一直是被“舍弃”的,虽然成名后他一次次的提起。后来他“不承认不接纳自己私生女”就像他“自己不愿意接受自己是被被抛弃的一样”,带给他的孤勇和不信任。
如果他一辈子碌碌无为也许没有人在乎他是不是被抛弃的,但是天分和时代赋予了他成功。因此,这些就成了他的印记,也是他在斯坦福演讲上提出的“因”与“果”的循环。
他成就普通大众实现不了的“心中的骄傲,傲视群雄的骄傲”,成为了“乔帮主”
乔布斯信仰东方佛教,同时他在美国在硅谷也远没有在中国那么高的声望。因为他不完美,他的情绪化,他的偏执和他的天才,他的傲慢,甚至他的不完美,才是中国人心中接受且崇拜的“存在”。
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我们相信的“眼见为实”,一个坦诚但不完美的人是值得我们去爱的,而一个国语完美且似乎往往不是那么值得信任。因为认知中“完美的都是伪善的”,背后不可知才是更可怕的。我们欣赏和贪恋孤勇的英雄,我们渴望与英雄一起成长,一起落泪,一起落魄,在一起傲视群雄。
结束:“有自己的性格,有自己的坚持”并且勇于相信自己,艰辛自己永远是对的。然后昂着头,对世人说“you see,i'm right,always”,这是我们每个人心中希望能实现的骄傲,我们没做到,但是乔布斯帮我们大家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