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时候学过一篇文章叫《盲人摸象》,几位盲人摸到了大象的不同部位就认为大象就是那一部分的样子。
最近我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几位盲人想知道大象长什么样子,他们就亲自去摸大象,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通过实践去认识事物这是完全正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实践他们获得了一定的信息,虽然这些信息是不全面的,但至此为止我觉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在获取了信息后通过交流发现别人的认知和自己是完全不同的所采取的行动。
他们之后的行为是争辩,而不是再次实践,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假如一位盲人第一次摸到大象腿认为大象像柱子,他听别的盲人说大象像一根绳子,于是再次摸一遍,摸到了大象的尾巴,他就会调整认识,大象的一部分像柱子,一部分像绳子,那么他现在的认识就比单纯认为大象像一根柱子更靠近大象的本来面目。从实践开始获得对事物的认知,然后再次通过实践验证认识,再次调整认识,如此循环往复,这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基本过程。
这让我想起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告诫我们的:无论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