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电影版《素媛》上映后,让全世界的人对“素媛”案都引起了高度重视。
这部改编自真实案件的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8岁女童在遭遇变态大叔性侵后,如何走出心理阴影以及身边的家人朋友如何面对生活的故事,获得了当年的青龙奖最佳影片,甚至推动了韩国的法律改革。
“素媛”真实案件,发生在2008年韩国,一名8岁女童独自在家睡觉,半夜被一名男子入室带走。
随后被实施了强奸和殴打,该男子甚至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硬物捅入女童的下体。
后来,附近的居民在河边发现了女童,女童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满脸血肉模糊。
女童被送到医院经过诊断,下体血流不止,大肠与小肠部分坏死,直肠到大肠的最顶端多发性创伤与撕裂。
当时韩国民众极力要求严惩罪犯赵斗淳,可韩国法院却以赵斗淳犯案时处于自控能力较弱的状态为由,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于2020年12月12日服刑结束。
就在今年12月12日上午,赵斗淳刑满出狱。
民众愤怒的围在监狱外抗议,不允许赵斗淳前往保护观察所办理出狱手续,民众包围车辆、向赵斗淳投掷鸡蛋等,现场一度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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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这部电影,最让人印象深刻的画面是,女童问他爸爸: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是的!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的父母做错了什么?
电影中他们几乎崩溃,在现实生活中的又有谁能承受如此残酷的事实!
赵斗淳的行为属于强奸,那么,我们的法律对强奸是如何规定的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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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素媛案发生在中国,会有怎么样的结果呢?
按照我国《刑法》强奸幼女,最高至死刑。
但如果是隐蔽儿童性侵或者猥亵,可能连立案都困难,为什么呢?
一是受到观念等影响,很多被性侵的儿童或其家长忍气吞声,没有报案。
二是报案后,因为缺乏证据,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还有很多案件好不容易立案了,因为缺乏证据,最终没有定罪。
孩子不仅受到了侵害,还要忍受来自家人、邻居、同学等身边人的歧视,似乎是受到侵害的孩子做了错事,以致要承受各种压力,就像电影中的素媛。
同时,这些案件基本难以获得有效民事赔偿,有些案件法院判决赔偿几百元,但还难以得到执行。
面对伤害,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社工、心理背景的人员对其提供帮助,孩子和家长要独自面对身体和心理的创伤,甚至是感到绝望。
如果是遇到孩子受侵犯,我们该怎么办?
1、保留好证据,并且收集好线索,马上报警、带孩子做医学检查。
2、让孩子远离二次伤害,力挺孩子,疏导孩子的情绪。这完全不是孩子的错,也没有什么丢人的,丢脸的是施害者!
3、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带孩子进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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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的统计,2013—2016年的4年间,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
换算下来,平均每天审理结的案件就超过7起;也就是说,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
这还只是经过审理的案件量,没有进入审理的性侵儿童案件大量存在,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审理。
根据2018年媒体统计,经媒体报道的317起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占到66%,陌生人28%,熟人作案中占前三位的是师生33.8%、亲属11.9%、邻里14.76%。
面对这样触目惊心的案件、让人恐惧的数据,我们该怎么保护我们的孩子,防止性侵呢?
1、向孩子普及基本的性知识,告诉他们什么是隐私部位,哪些地方不能随便让人碰。
2、重视对孩子的监护,避免低龄儿童无人陪伴,也不要随意将孩子交给他人照看。
3、注意其他人与孩子的亲密程度,保持警惕心。不要因为是熟人就觉得无所谓,熟人更应该注意。
4、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多和孩子沟通,关心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不要出现孩子受伤很久却没能察觉的情况!
1994年,一名7岁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Megan )被住在她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绑架、奸杀,1996年5月美国颁布了“梅根法案”,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信息向社会公开。
法律应该是弱者的保护伞,而不是罪犯的避风港。
未来我相信,我们的国家会逐步加强相关制度和人员建设,让“效仿者”不敢作恶,让善良无辜的人生活在更安全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