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美国心理学之父。美国本土第一位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也是教育学家,实用主义的倡导者,美国机能主义心理学派创始人之一,也是美国最早的实验心理学家之一。1875年,建立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1904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06年当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2006年,詹姆斯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之一(第62位)。
詹姆斯虽然没有建立起自己独特的心理学体系,但他有许多观念却有助于现代心理学思潮的孕育。他在心理学上的贡献,主要在于以下三方面:
1.建构了科学心理学的完整体系 詹姆斯在 1890 年出版的<心理学原理>,不仅被视为心理学的经典著作,而且公认市美国机能学派兴起的里程碑。书中所列主题包括感觉、知觉、大脑功能、习惯、意识、自我、注意、记忆、思维、情绪等十章,大致确定了以后百余年来心理学研究的范畴。在该书中可以发现詹姆斯心理学思想的五点要义:
反对结构主义意识元素分析的研究。詹姆斯认为,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不再发现构成意识的基本元素,而在研究个体意识在适应其环境时所发挥的功能。
首倡意识流理论。他认为意识不是静止的,而是因人因时因地而连续不断地流动的,他称此种心理现象为意识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如将流动的意识切断分析,势必将扭曲意识的本质。他的意识流理论,旨在反对当时流行的冯特式的心理学把心理现象分解为各种元素的作法,开批判心理学中元素主义之先声。
首创情绪理论,是最早的情绪理论。该理论在詹姆斯心理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认为生理变化先于情绪体验,生理变化所引起的内导冲动传到大脑皮层时所引起的感觉就是情绪,在这一理论中,情绪的一般成因被假定为内在的生理性的神经过程,而不是精神性或心理性的过程。由于这一理论同时为丹麦生理学家朗格(Carl Lange 1834-1900)发现,因此被命名为詹姆斯 - 朗格情绪理论。
主张心理学研究方法多元化。他布反对结构主义的内省法,但他认为内省法不足以真正了解个体适应环境的行为。因此他主张心理学的研究应配合需要兼行采用观察法、实验法、比较法、调查法等。同时他主张研究对象不应限于常态成人,而应扩大范围研究儿童、心理异常者以及动物。
关于自我的立论奠定了现代讨论自我观念的基础。他指出自我区分为“被‘认知的客体’或称‘经验的我’”和“认知的主体又称自我(Life 或 ego)”,经验的我包括所有一切个人可以称为是属于他的全部东西。他认为自我的客体是由三部份组成:1.物质:包括个人的身体、衣物、房屋、家庭、财产等;2.社会:这是得自他人的认可,例如声誉等,任何人都有许多的社会我,因为有许多人都认得他;3.精神:包括个人的意识状态、特质、态度、气质等。
2.提倡实用主义 詹姆斯机能主义心理学思想的中心主张,就是他 1907 年出版的<实用主义>一书中所宣示的实用主义(pragmatism)。他认为,世间无绝对真理,真理决定于实际效用,而且真理常随时代环境变迁而改变;适合于时代环境而有效用者,即是真理。詹姆斯实用主义思想,对以后应用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3.对心理学能否直接应用于教育的看法 詹姆斯反对将心理学的原理原则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在其 1899 年出版的<对教师讲心理学>一书中,即明确指称:心理学是科学,教学是艺术;无论科学如何万能,科学本身不可能直接创造出艺术作品。詹姆斯此一看法指出了此后教育心理学发展的正确方向。
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心理学对后来美国心理学特别是机能主义心理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他的关于意识的功用、意识流等主张为后来美国机能心理学的基本信条。其情绪理论由于提出了生理变化是情绪过程不可缺少的因素,从而推动了情绪生理机制的实验研究,预示了 20 世纪行为主义的诞生。他还是美国心理学会的创始人之一,曾于 1894 年和 1904 年两度当选为学会主席。
主我
“主我”是形式,是通过个人围绕对象事物从事的行为和反应具体体现出来。是以“我”指称的那个把所有内部感情的要素归属发展不充分的述谓结构。例:“我真伤心”里的,直接感受着伤心“我”,就是主我。
又称“主格的我”。个人在社会活动中觉察到的“主动的我”。由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创用,美国社会学家米德用它分析人格的发展。米德认为,主我是属于个人主体的主动的自我,与“主我”相对应的“客我”是呈现在外部世界中的社会的自我。主我与客我交互作用,自我观念才得以形成。
“客我”是内容,是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性的体现。 是对自己的评价以及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例如:我评价自己道:“我是一个卑劣的人”这里的“我”实际上指代后面的“卑劣的人”,是客体化了的对象,是客我。而有着卑劣感的、感到自己是卑劣的“我”,则是主我。
世界有意义是因为我将我的意识流在时间中联系起来,发现此一时间彼一时间。之所以统一起来是因为有“我”来统一的。这个我是自我体验出来的,而不是一个客观实体。所以,它不在时间和空间之中(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同时在场,它也不具有空间的位置性)。时间和空间都是他的建构产物(只有借助于意识流内在的先后呈现次序我们才有了时间观念,这种时间上的差异同时也构成了空间的观念)。这个我是绝对的主体,即主我。而那个意识流也是一个我,一个被主我直观到的我,即客我。这里主客同一与我之中,两者是一个东西,客我以主我而有意义,主我因客我而被意识到。主我客我相互转换。
自尊(self-esteem),即自我尊重,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尊是通过社会比较形成的,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尊首先表现为自我尊重和自我爱护。自尊还包含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对自己尊重的期望。
另一种观点,自尊,即自我价值感,对自己的综合价值的肯定。受社会比较、他人评价以及自己做事成败的自我肯定的影响。
自尊=成功÷抱负
美国机能主义心理学的先驱W·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1890)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自尊的公式:自尊=成功÷抱负。意思是说:"自尊取决于成功,还取决于获得的成功对个体的意义,增大成功和减小抱负都可以获得高的自尊。成功或许有许多制约因素,不是很容易就做到的,但我们可以降低对工作和生活的期望值,这样,一个小的成功,就可能使我们欣喜不已"。
自尊=自我抱负×社会尊重
自尊即自我尊重而已,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但并不代表他人在现实中对相应主体的敬重。自尊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1、自我尊重和自我爱护(自我抱负)。2、期望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给予自己相应的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