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读三毛的书是在初中时期,读的第一本书是《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对于一个心中有梦,生活在小城市的我来说,这无异于打开了新世界的一扇窗户。从窗中看过去,那个世界异彩纷呈,绚丽夺目。可以不同,但始终有人懂;可以随性而活,但始终活得精彩,他们在沙漠里的点滴,他们平凡又特别的感情,都让我深深迷恋。
后来陆续读了三毛的《雨季不再来》《送你一匹马》《万水千山走遍》《闹学记》《我的宝贝》等,最喜欢的还是《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对三毛的印象也有了悄悄的改变。最初类似于盲目崇拜,读着读着觉得她还蛮自恋的,后来读到一些文章说是三毛和荷西的感情并没有那么好,她本人也是有些神经质的,文中的生活都是经过美化的场景。这些文字对我来说是颠覆性的,因为我一直把它当做真实的事情,深信不疑,忽然有天有人告诉我这都是假的,我实在是不能接受,却又无法反驳,因为它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于是,撇开三毛不再读。
再读三毛已是毕业后了。做着一份稳定但不甚喜欢的工作,有一个异地但无法割舍的男友,生活过得很是苦闷。再读三毛,依旧被她精彩的生活所吸引,那时才了悟故事真实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喜欢这故事,能否从故事中汲取营养。
读了《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让我对沙漠有了不一样的好感。沙漠不再是贫瘠的代名词,它单调的沙丘蕴含着波浪般起伏的美感;空旷的天空也会有灿烂的朝霞、晚霞,还有绯红的鸟群聚集成的云彩;神秘的原住民也变成个性鲜明、让人又爱又恨的老邻居;真正的家徒四壁如何一点点变成舒适、美好的家园......
我开始向往远方,开始真正关注内心,开始研究怎样在一如往常的日子里过得趣味十足,开始好奇冬天卖烤地瓜夏天贩运水果是否真的逍遥自在,开始关注职业背后的意义,开始规划未来期望有天能真正站在那些美丽的地方。
《闹学记》属于三毛后期的作品,描写的是荷西去世几年后她的生活,写得真实又俏皮。印象深刻的是她语言课时改编名著结尾以及穿着大花裙子站在课桌上的场景。她让我知晓即便人到中年,即便亲人远离,人生也可以寻得趣味。只要不放弃自己,只要用心寻觅,幸福哪怕夹杂在痛苦之中,也还是可以找寻得到。对于小小的学生的我,经历的都是规规矩矩的课,一个“罗伯斯皮尔”就能让我们笑整个学期,老师偶尔讲个笑话,我们都觉得有趣得很。这样将课桌围成一个圆圈,大家课上随意交流,实在是大开眼界。外面的世界好精彩!
读《我的宝贝》看到的是邻家女孩般的三毛,她不再是万水千山走遍的文艺女性,而是像我们一样收藏着各种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宝贝的邻家女孩。每件事物对自己来说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一篇篇读着,仿佛三毛就在跟前絮絮地讲着,这件宝贝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得来的,那件宝贝有着什么珍贵的记忆,她一脸温柔,恬静地笑着。
当然,她的最终结局让人不胜唏嘘,与王洛宾的忘年恋也不被人看好。但是,这都不影响她是位有趣的女子,她仍然是我心中精彩人生的代言人。精彩,不一定要光怪陆离,随心而至、不慕虚空,率性、坦荡,在有限的生命里尽量做有趣的事,这就是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