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人只能喜欢一样东西,于是人生就只为这样东西而奔波。至于其他的事,无论他有多为之而努力,都不能叫喜欢。
比如一个演员,他很喜欢演戏,有一天他看到一部剧里有一个猛男,天天健身,横练一身肌肉,心想:我艹,这男的真大!于是他也喜欢上撸铁,每天跑二十公里,哑铃从五公斤换到五十公斤,就这样坚持了二十年。但是你不能说他喜欢健身,他是因为想成为猛男演员,所以才做这样的事。
比如一个公司小员工,他很爱他老婆,有一天骑电动车送她老婆去地铁站,中途在树下躲雨,这时候一个男的开奔驰疾驰而去,副驾坐着一个女的,心想:我艹,我也要买车天天送老婆去上班。于是五年后,他已经是公司举足轻重的人物,直接送了老婆公司附近的一套房。但是你不能说他喜欢工作,他是因为不想让老婆受苦,所以才拼命挣钱。
这就是人生的主旋律,它让一个人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即使自己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强奸犯奸淫妇女的理由可能只是孩子说想要个妹妹,杀人犯杀人的理由亦可能是因为那人说他的孩子不够英俊。所以他的人生主旋律就是他的孩子。这是周星驰电影里的一个段子,但很能说明一个人真的会为了自己所爱之事而不择手段。
碰到自己所爱之物的机会并不多,但人这一生总会碰到。在十五岁之前,我常常在想,自己以后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物理学家,或是喜剧演员,或是叱咤棋坛的天才棋手,或是世界闻名的魔术师?很可惜,长大后的我没有从事童年想象的这百种职业里的任何一种。究其原因,大概是我从小所受的教育限制了我,让我觉得自己只能以某种职业为一生所追求之物。这很可悲。
所幸的是,十二岁时我遇上了一个女孩,她让我开始为一些事物而努力。别以为努力就是好事,因为那时候的我,经历的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还好,一瞬间几年过去了,我终于没有得到她,也没有继续在错的路上越走越远。
十六岁的时候,我遇上了另一个女孩,她让我意识到,我这漫长一生,一定会与“爱”字相羁绊。这很重要,因为这段经历告诉我,人一辈子的追求并不仅限于职业,你也可以追求爱情,也可以追求美景,也可以追求一个更令人匪夷所思之物,比如有个人一生喜欢老鼠,所以自己养了几万只老鼠。别人可能会认为你是个傻逼,但只有你自己知道,离开了这一大群可爱的小动物,你活不下去。
后来我始终还是没能和那个女孩走下去,但我知道,这辈子我注定为了爱情而生。为了爱情而生,听上去很高端,一下子就在精神层面上压过了一大群整天碌碌无为为领导和公司卖命的社畜年轻人,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因为社畜们下班后可能是他只要开口就没人敢点歌的麦霸,可能是健身房里人人羡慕的猛男,可能在游戏里大肆屠杀,把一大群迷妹秀得神魂颠倒。所以后来有人羡慕我和凉十五的甜蜜爱情,我总是不以为然,因为我也羡慕他们那些大肌霸,羡慕他们拿高工资,羡慕他们头发多。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主旋律,你如果想随疾风前行,就好好开你的黑摩的,不用跟那些一天吼两三场演唱会的比收入。
假如有一天你在路上看到我变成了大肌霸,不用问你怎么突然喜欢上健身了,因为一定是因为凉十五喜欢我这样我才去改变。同样,假如我有一天看到每天在简书更新垃圾文章的你出了一本畅销书,我也不会问你为啥突然变得这么会写,因为我知道,你热爱写作,总有一天会好好努力看很多很多书,写很多很多字,因为写作就是你的人生主旋律。也许这时候你已经年过半百,但是没关系,人生从来都不是因为你的成功而精彩,而是因为——
你还活着,所以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