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是多民族文化的多元复合,构成多元一体的结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同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的摇篮,孕育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两大元素文化——黄河流域的中原文化和长江流域的荆楚文化。不同地域的不同人群因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逐渐形成了粟麦农耕基础上的儒家文化——中原华夏文化,以及建立在水稻农业基础上的南方巫鬼文化——道家文化——荆楚文化。两者特点迥异。
南方和北方俨然两个世界。诸于像“南腔北调”、“南拳北腿”,“南人北相”,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就是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中国历史上的华、夏与蛮夷、戎狄之分,文化的含义多于种族的含义。从原始社会开始,经夏、商、周三朝,居住在黄河流域的各个部族,由于遵守共同的周礼,便融合成了一个共同的华夏民族。在这个共同体内,虽说是征战不断,英雄人才倍出,诸子百家蜂起,但他们都能谨守着作为民族文化象征的周礼,自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格局,延续至今从未中断。
北方由于自然条件相对于南方比较艰苦,北方人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来维持生计,所以比较实际,比较理性,比较墨守成规。不那么任性,不那么富于想象。相对而言也不那么富有自由精神和开拓精神。因此,北方文化更多人工味,不那么五彩缤纷,但是质朴、厚重、具体。个别看来“如山如埠,如岗如陵”,整体看来又像北方的阡陌大地,阡陌纵横、平畴千里,单调、雄浑而又合乎规矩;象征着固定的理性结构,象征着严格的秩序和礼仪。他和空灵飞动的南方文化的区别,恰像是钟鼎和山林的区别,后者是“五色杂而炫耀”,比较率真,比较无拘无束,比较富于感性精神。但却奔放有余而理性不足。
僻在荆蛮,与中原文化异俗殊风的楚国,是在这个语义环境之外独立地发展起来的。自古以来,北方的华夏人就看起南方的楚人,中原对蛮夷从来就是不屑一顾,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楚人把认作蛮夷当作最大的耻辱,偏居南方的楚国长期被拒绝于中原周王朝的文化圈内,迫使楚人创建了属于楚人的有别于中原文化的绚丽多姿、浪漫奇诡、灵动超然的别具一格的楚文化。
史学家们习惯把这两种文化的区别,看作是“史文化”,和“巫文化”的区别。华夏文化是由史官来掌握的,力图用统一的理性来解释一切、终于把诗和神话都变成了史,把一切超验的、想象的和未知的东西,都纳入了一个既成的封闭的理性结构,纳入到和两周礼仪相联系的、“祖叙尧禹、宪章文武”的封闭文化体系。
巫文化即楚文化的特就在于,他没有这样的体现。巫觋以鬼神死者的身份来掌管文化,文化就具有许多神秘的和浪漫的色彩,纷红骇绿的神话传说,交织着仿佛来自史前时期的各种原始意象,加上潇湘水国遥岑远波引起的凄婉渺茫的遐想,和雨雾深锁的幽谷峻岭引起的惶惑与恐惧,构成了一种斑斓万翠闪烁明灭的文化心理现象:神话美丽、民歌多情、宗教仪式有声有色、民间风俗多姿多彩。哲学思想更是奥妙深远、汪洋恣肆而不可控捉。
楚天千里清秋,云梦万里波涛孕育出的楚文化瑰丽诡异,同时还带着刚毅与桀骜。作为华夏文化的源头,楚文化的魅力在于:楚文化的开放性、兼容性、创造性。浪漫不羁的形象想象,热情奔放的情感抒发,独特个性的追求表达,从内容到形式都给中国文化不断注入新鲜的活力。楚文化发展到后来充分显示出了文明之美,如一道绚丽多姿的彩虹般闪耀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