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上都市寂寞人群的增加,宠物流行起来。
宠物中我们随处可见的,舍狗其谁?哈士奇、金毛、博美、吉娃娃、贵宾等宠物狗比比皆是。
这大概和狗的自然秉性有关,温顺、乖巧、合群,惹人喜爱。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狗狗能在一起玩儿,也能攀谈起来,甚至成为至交,更妙的可能就此成就一段难得的姻缘。
我对狗一直喜爱有加。小时候家里先后养过两只土狗,因为身上都有黑白色瘢痕,所以统一取名“花狗”。严格意义上来说土狗算不上宠物,充其量只是“看门狗”。但其胜在幼时憨态可掬,惹人喜爱;成年后又忠心耿耿,对内温和顺从,对外坚守职责,因此很值得主人家当成“宠物”来宠一宠。
那时候我们放学回家,走到村口,花狗早就摇头摆尾的等在那儿,看见我和哥哥就奔过来挨挨蹭蹭,亲热的不得了。有时候还会咬着我们的袖子往家的方向拖,很是机智可爱。
令人痛心的是,两只花狗先后被偷狗的人用药药死。它们并没有当场毙命,而是拖着最后一口气倒在家门口。那场景甚是凄惨,我和哥哥都心碎的忍不住流下泪来。爸妈见我们如此伤心,自此再也没有养过狗。
忘年交家里养了两只棕色贵宾狗,系母女关系。每天的伙食不错,除了进口狗粮还要隔三差五的打打牙祭,来一顿肉骨头。所以体型越来越大,早就违背了它们“越小越可爱”的准则。不过,它们有黑黑的圆眼睛,湿漉漉的圆鼻头,再加上圆不隆冬的圆脑袋,那样抬头凝视着你,也只觉得可爱至极。
有时想逗逗狗了就去她家,不用担心没狗玩儿,更不用担心付出太多感情而再受创伤,真是两全其美。
狗可爱的时候居多,让人讨厌的话,也只能怪它们的主人。
我住的单元楼和对面的单元楼之间有一个临街平台,平台在二楼,出于安全考虑对面二楼住户养了一只土狗防贼。
那土狗警觉性太好,稍有风吹草动就狂吠不止,实在令人头疼。特别是夜半或凌晨时分,那狂吠声总能令人吓出一身冷汗,再难入眠。
这还不算,白天时那土狗在平台上四处溜达,跑到对家的阳台上咬鞋子和晾晒的被褥。几次后被咬的人气不过,最终和狗主人大吵起来。物业调节后,不过几天工夫那土狗就不知去向,再也没有听见其狂吠声。后来又过了一些时日,那狗主人再出现时脚边却多了一只小小狗。
只希望那土狗命运不要多舛,就算做流浪狗也好过就此丢了性命。
前段时间小区物业贴出温馨提示,提醒那些养狗人士外出遛狗时要记得系犬链套嘴套,防止狗伤人。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记得铲狗粪。
说到后面一点我必然是举双手双脚赞同。
小区一墙之隔的沿河公园,是很好的休闲去处,平日里每天早晚都有人健身,早上打太极,晚上跳广场舞。
最让人痛恨的是,每天傍晚那些遛狗人士不仅放纵其爱犬在公园随地大小便,还从来没有做“铲屎官”的自觉。晚上你随便遛遛弯儿,搞不好一脚下去就“走了狗屎运”,满脚腌臜不说,心中那股气闷还无处发泄。
所以,请那些自诩狗爸狗妈的人,麻烦你们在狗之外多关注一下人的生存权利,不然可就真成“受害者”眼里的狗爸狗妈了。
在宠物排名中,除了狗,紧追其次的大概是猫了。
猫与狗大大的不同,它们独立随性不黏人,常常一副傲娇模样,随心情来回应主人的召唤,气质的不得了。
小时候养过一只猫。大概是受《黑猫警长》的影响,特意选了一只黑猫。黑猫全身漆黑发亮,没一丝杂色,每天像是巡视的长官精神抖擞的穿行在村头巷尾,很是神气。
那时候农村老鼠多,猫的主要身份是抓捕老鼠的捕快而不是慰藉人类的宠物。在黑咕隆咚的夜里,猫睁着它探照灯一样的眼睛,悄无声息的四下寻找敌人,然后毫无预兆的一阵吱吱声后,它就轻而易举的抓住了一只或大或小的老鼠。
如此这般几日后,家里就安安静静下来,不再闹鼠害了。
观察猫也是一件得趣的事。
猫很会享受,冬日暖阳里它们会慵懒的躺在太阳下享受难得的温暖,或横卧或伏趴,双眼合起来,不一会儿就发出轻轻的呼噜声。
猫还有个很有趣的特性,它们的瞳孔会随着光线的强弱而改变。早晨有点像枣核, 中午就眯成一条线, 晚上则睁得很圆,像月盈月缺。不知道爱猫的人有没有特意留意这种现象,没有的话,赶紧去观察观察吧。
自幼时家里养过猫狗后,及至现在我再没养过任何宠物,也不建议我的孩子养宠物。养宠物固然可以增加孩子们的爱心,是件好事。但猫狗寿命与人类相比太过短暂,再加上毫无预兆的意外死亡,我们一旦付出感情,内心必然不能承受之重,甚至会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所以,即便要养,也请给孩子们做好心理建设,告知他们如何正确认识死亡接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