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扩禁摩的前夜(简要汇报如下)
4月30日19:32分接到那洪派出所黄警官的电话,问我是否在南宁,得到我肯定答复后问我可方便来一趟所里,说是有分局领导和支队领导想约我谈话,我回答可以。但是现在还不行,因为我和几位朋友还在嘉和城泡温泉没那么快回去,最快也要23:00。黄警官说跟领导汇报一下再说。5分钟后黄警官来电说,因为事情挺急领导说来嘉和城找我谈就好,我发了位置,沐浴更衣,焚香祷告静待大驾光临。
期待着高级别领导对话是我期待了许久的事情。既然领导们不辞辛劳,敬业爱民这么瞧得起我,内心还是有点小澎湃。不表~
地点:嘉和城售楼部门口撑伞休闲圆桌。
时间:22:16分开始,整个谈话过程一个半小时。
参加人员:南宁市分局李副局长,南宁市交警支队李副支队长,法制大队江山大队长,市局一位警官,摩友杨先生和我。
谈话总体来说是在畅所欲言中开展进行的。首先明确不是代表市长周红波而是代表南宁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来听取我的意见和诉求。为南宁公安系统领导们的敬业精神点赞,为南宁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领导们深入基层了解民生民意的工作态度点赞。
李副支队长明确表示今晚上的谈话是非正式会谈。只是想了解我的诉求和观点,大家展开来谈。几位领导解读了关于扩禁摩的法律依据和南宁当前需要扩禁摩的城市发展现状及整体思想。我和杨先生各自表达了诉求,观点和建设性意见。谈话最终达成共识如下:
一,尽快召开一次正式关于《通告》的会谈。
二,充分肯定了我们的部分诉求和观点。
三,实时开展警民互动共建畅通南宁。
四,支持通过法律诉求推动法律进程。
五,反对使用非理性方式解决诉求问题。
六,城市交通管理不应该出现“零和博弈”,应该实现双赢局面。
重点摘要:
李副局长重点讲解了国情和地区性战略政策性发展关系以及政治思想的重要性。
李副支队长肯定了我们诉求中部分合理性。
江山大队长解读了《道交法》三十九条适用的合法性以及《通告》解读。
杨先生从法律层面和江山大队长深度解读了《道交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八十条的适用性及宽严相济人性执法的必要性。
我和江山大队长交换了关于《通告》解读中部分内容的真实性。
用我朋友圈里的一段话结束今天的记录:
一个月来,我和夜为伴
一个月来,我和天下摩友一起
一个月来,辛苦了大家
今晚虽然没有月光
今夜我们一起迎来曙光
再一次感谢一直以来关注南宁扩禁摩的天下朋友们
我们的努力赢得了认可
我们的诉求赢得了回声
南宁的明天路会更宽
南宁的明天天会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