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坦然地靠在椅子上对我说:“娱乐场,这个酒摊的名字挺特别。”
我对着酒摊的霓虹牌端详起来,却未发现异样。LEE凑到我耳边低声耳语:“你看,那上面写着‘大学生刷锅’,咱们还是别上高中了,要不就算上了也只学会了刷锅。”
“你以后可别说和我认识,那个字念‘shuan’,我看你上不上都有刷锅的潜质。”
“啊,你要是不说我都准备走了,还以为让咱们喝刷锅水。你点东西吧,我去买瓶酒。”说完,他站起来朝对面的一家小超市走去。
我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随便点了几十个肉串儿。LEE回来了,拎着一瓶白酒,然后倒满杯子,举起来说:“来,咱俩干一个。”
我拿起杯子看了半天,心想酒与盐酸、硫酸看上去就像同胞兄弟,于是谨慎地将杯子放到鼻子前闻了下。刚凑到鼻子,一股浓烈的辛辣酒精味直冲大脑。我晃了晃杯子,颤悠悠地问:“全喝了?”
“那可不,要不咱们来这儿干嘛?”说完,他一扬手,咕咚咕咚便往嘴里倒去。
我头皮一麻,嘟囔了一句“豁出去了”,仰头开始灌。酒顺着食道直接进了胃,刺激的味道不断外涌,让我不由将酒杯挪开嘴边。眼见还有半杯,心一横,手又一抖,将剩下的那些悉数灌进体内。我喘着粗气,口腔宛如多年未清理的旱厕,浓烈的酒精气味四溢,心里只剩一个感觉:想吐。
我看了眼LEE,此刻他也憋红了脸,坐在那里呲牙咧嘴,对我说:“赶紧吃!”接着递给我一大把肉串。我俩低头胡吃海塞,不再说一句话,连吃了二十多串才算缓解。
旁边一桌坐着父子模样的两个人,长者看到我们的饕餮,对男孩说:“你看看人家小伙子都吃那么多,你也十几岁了,就知道喝饮料,光喝饮料能喝胖?”他儿子含着可乐瓶,瞄了我们一眼,不屑地嘟囔了一句,没脑子的猪!我看着他爸爸停不下来的嘴,心说:要是让你儿子也喝这么一大口,他说不定能变成猪八戒。
LEE把手里的肉串儿吃完,喘了口粗气道:“我觉得有点蒙了。”
我说:“我也是,看你都觉得有点像不倒翁了,要不咱们改天再喝?”
LEE严厉地斥责了我的逃跑主义路线:“那怎么行!今天必须喝完!”
不得已,我又点了50个肉串,心里祈祷着让LEE赶紧去上厕所,趁他不在时果断地将酒瓶砸掉。然而LEE迟迟不见起身,我自己却想得内急不已,只得找了个鸡角旮旯撒尿。等我再回来时,看见新要的烤串已经上桌,心里喊了声苦,磨蹭着回到位置。
最后这点酒,我们发了无数遍的毒誓后分为三次才彻底进肚。两个杯子彻底空后,我已感天旋地转,胃里仿佛点了燃烧弹般的火辣,让我不住想趴在地上睡去。
结帐时,我们刚才的眉飞色舞皆被老板看到,他告诫我们:年轻人还是应该少喝酒,多学习些知识,譬如烧烤技术,纵使将来没机会上大学,也算有个手艺养家糊口。看着他真诚的模样,我的眼里竟浮现出了泪花,一瞬间,我险些将其称为“陶行知先生”。
离开酒摊儿,醉意已如下山的老虎,吓得我和LEE连路也无法走直,不得不花了10元钱在一个大学附近的旅馆里住下。整整一夜,我躺在床上如挺尸一般一动不动,却见LEE一遍遍往厕所跑。与此同时,我还听到老板不时的自言自语:“怎么现在同性恋成流行了?”
第一次喝酒尽管让我俩对酒精感到恐惧,但酒醉之后的轻飘飘却更让人身心愉悦。从此,我和LEE高兴时喝啤酒,郁闷时喝白酒,充实且空虚时啤酒白酒掺着喝。中学那几年里,烂醉的日子就像不时出现的雨天,经常在身边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