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的重庆大巴坠河事件,几经周折,剧情竟然一再反转。
先是控告被撞小车司机车技不精,导致大巴为躲避而坠河。这个说法曾让小车司机临近崩溃,毕竟十几条鲜活的生命,任谁也无法承受这残酷现实。
后经调查证明,从监控得知,是因为车上一妇女因不满做过站,司机不愿停车,而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大巴失控,坠落河中。有视频,有监控,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肇事妇女也因此臭名远扬,从网上纷沓而来的消息中不难看出,大有株连九族之举。冲动是魔鬼!顷刻间,肇事妇女也理所当然的被标签化。带着无法饶恕之罪,此刻没有人会心疼这个生命的消失,更多的是训斥与责骂。当然也有不少群众从中总结经验,遇事要冷静,要顾全大局,不要任性为之。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诸如此类,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每天都在充斥着网络,近而洗劫着我的大脑。
更有甚者,还将肇事妇女照片发布在网上。古语说得好,人死为重,死者为大。真的很感叹,为什么人的好奇心竟可以卑劣到如此没有底线。抛却对死者的不管不顾不说,那死者的家属又如何承受往后的这一切。逝者如斯,生者尚任重道远,如此举动我不认为有任何道德可言。
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事件后理智的分析除了给后来人一些忠告外,其实并不能代表什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并不了解肇事妇女当时的心态,也无从判断她的冲动因何而来。而反观我们如今的言之凿凿,我们与该妇女又有何异?
更可笑的是,事件出来不到一周,又有报道说,此事件是司机恶意为之。据说公交公司有一不成文规定,遇有闹事乘客,导致大巴与其他车辆相撞,法律会判处该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也就是说,造成此事件的原因竟然是大巴司机为了欲加其罪,竟故意与小车相撞,只是聪明过头,车辆操控失误,于是翻入江中。
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也不知这其中哪种说辞更具官方,只是再一次感叹人性之卑劣。假设此种说法真实可靠,那么可以说大巴司机的一时恶念牺牲了这一车鲜活的生命。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一开始对小车司机的无端控告,到事件中对肇事妇女的百般讨伐,再到最后得知是大巴司机的有意为之。一步步走来,我们扪心自问,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崇尚的良知到底都去了哪里。
忘了何时看过的一场脱口秀,说是一名老师给一个学生批改作业,该学生十道题错了八道,按理说,老师应该在作业本上给他得个-8分,结果,老师在作业本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2分。拿到作业本的学生简直不敢相信,“老师,我明明错了八题,可你您为什么却给了我+2分?”“噢,至少你还对两题,其实你并不是特别的差嘛!”可想而之,此事过后该学生的信心大增,学习也逐渐走向优秀。
万事不可尽其苛。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保持低调的对待此事,起码做到不要人云亦云,那么一开始的那位小车司机就不会面临无端的控诉,更不会情绪频临崩溃;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的尊重一下死者,我们就不会在网上人肉肇事妇女,想一想,她还有家人要继续生活;如果大巴司机当时不是有意治罪肇事妇女,他是否也会踩下那救命刹车,挽回一车生命。
奈何一切也就仅仅只是如果。人生没有如果,逝者已逝,生者当醒。在信息发达的现如今,我们可以不具备高超的判断力,但请我们起码做到在不明事项的情况下不散播,不传讹,不跟风。都是一脉同胞,请为他们,同时也为我们自己保留内心深处那仅存的一丝善念,一举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