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这种不吃肉和僧人不吃肉是有很大差别的。僧人不吃肉,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每个人迟早都要离开世界,许多人不肯面对这一点,就必然会带着眷恋、不舍、恐惧和痛苦离开。但这一点是真相:每个人最终,都不得不和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分开,和身体发肤、亲戚朋友、财富名望分开。如果贪著不舍,在分开时只会伴随着恐惧和嗔恨。
而僧人本来就是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所以叫出家人。他们不吃肉,就是离开世界的一种方式。你想想,连肉都没得吃,对世界的贪恋还剩下多少呢?再加上不能娶妻,没有了食色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去留就差别不大了。虽然寿命尚未舍弃,却已经和欲界远离了。所以修成四果的僧人叫“离欲阿罗汉”。所以物质的快乐就是小时候吃饱饭,最好能吃上肉。
昨天晚上曾经看过都市快报一个报道,说一位老妇人在得了什么癌症,将不久于世的想放弃治疗,而且自己年事已高,自己的孙女都已经五十多岁了。不想连累老伴和子孙后代。但老伴不能理解也不愿放弃。他告诉记者,虽然老伴的病不一定治好,而且钱花出去肯定没有效果,但是她在这个人世一天,我就有活下去的勇气。这样的夕阳爱情固然我很羡慕也很温暖。但是我们年轻时总认为时间很漫长,到老时消极的为离开世界做的一步准备和铺垫。如果一个人可以渐渐地,一点一点地离开,可能就没有那么大的痛苦。久病的人和他的亲属受折磨,也是因为都不得不一点点接受绝望。故而,主动地离开一些事物,并不一定是消极的逃避。
这并步是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没有办法在一时追逐所有的欲望。而种种欲望之中,粗重的欲望带来的烦恼,会遮蔽住其余。比如一个科长一心想当处长,那他希望拥有美满家庭、希望好好教导孩子的欲望就被遮蔽了。最粗重的欲望莫过饮食男女。当饮食男女当头横亘的时候,就会像云翳一样遮住人眼,人就会丧失对万事万物的敏锐觉知。
有一次我在小区里闲逛,留心到一些从前不太在意的事物何风景。广场上看成群的小孩骑着小车和轮滑和滑楼梯,跑得十分欢快。有个小孩溜着滑车,突然一甩手把车丢到一边,跑去跟其他小孩玩了。这一甩手真令我赞叹。看到一本书叫做《五灯会元》里讲文喜禅师上五台山,碰见文殊菩萨变成一个老头,牵着牛,到金刚窟般若寺门口,也是这么一甩手,把牛绳丢一边了。这一甩手十分逍遥。小孩做得来,我就做不来。下班后找好自己的停车位,我要停车得先把车子扎好,再上锁,不然就会担心车位被占。小孩不是这样,骑着骑着说停就停,甩手就走,好像压根儿没有车子。外国电影里有时会见到类似镜头,但也往往是着急办事,顾不上车子。小孩不是,他是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有了,不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没了,小孩子的快乐就这么简单。
成年人的我们把小汽车极为重视,痛苦和烦恼也就因此产生。佛家称之为“我”和“我所”。比方说,开车的时候,对面有车擦近我的车身,我就吓坏了。因为开车时候的“我”不单单是我的身体,还包括了整个车的身体。走路的时候,“我”只是身体那么一小块,别的车从离我二十公分处经过是无所谓的。但开车的时候,“我”就扩成了七八平方,这七八平方就是一块禁区,一旦有外物闯入,我就会跟着遭殃。但车真正是属于我吗?这是一个问题。这也许是路怒症的缘由吧。
在佛家看,肉身跟“我”的关系和车跟“我”的关系差不多。不仅车不属于我,肉身也不属于。我们去修车的时候,会说“我的车胎爆了”,很少人说“我的胎爆了”。但很多人说“我得了癌症”,不说“我的身体得了癌症”。后一种表述并不是累赘,而表示自己会把身体视为外物。苏轼夜饮东坡之后作词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但他知道“此身非我有”,却不免遗憾,所以并不是佛教徒。
把万物视同我有,就是痛苦烦恼产生的根源。如果我买了一辆新车,刚买的下午就被划了两道,我会心疼得不得了。但如果这辆车不是我的,就不会心疼。这种“心疼”的感觉,是真实呢,是虚假呢?所谓外物,并不止车、房、钱,也包括种种关系、名望、甚至概念。如果恋人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会感到痛不欲生,因为他将关系视为己有,却不能控制之。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阻止不了恶疾的发展,也会产生痛苦。这种不能控制,就是佛家讲的“无我”。“我”的意思是主宰。无我,就是无法主宰。愚痴的产生,就是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可以据外物为己有。许多人在微信、qq以及微博喜欢狂加好友,尤其是当知道名人的八卦时,就感觉得到了一笔宝藏一样,热衷跟名人微博互动,也会感到莫名的快乐。
一个人不能得到所有的东西。不要说所有的东西,连所有东西当中的极小一部分,也不能得到。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与更多外物建立联系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少,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地离开一些事物。比如领了结婚证,就不能再与其他人恋爱;患了糖尿病,就得离开糖类食物。如果不能离开,就必须付出代价或风险。但这种离开如果是主动,也会具有积极意义。这就是佛家为何说“因戒生定”。我可以举一句诗来说明。《诗经》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句子。“杨柳依依”和“雨雪霏霏”,分别用四个字描摹春天和冬天的景象,而春天和冬天的情与景都跃然纸上了。春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杨柳;冬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雨雪,这样,春与冬的气质,就纯然体露。如果一个人不去追逐世人所共追逐的欲望,他的气质就因为舍弃而愈发体露。
这让我想起前几天写的文章《端午节拾文》里面关于粽子的往事。我小时候吃的粽子只有糯米,并不夹肉或者鸡腿。我去渭南师范学院读大学之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糯米鸡这种东西。鸡肉夹在粽子里,也好吃,但粽子却不成为粽子了。因为米的味道丧失了。要想体会米的味道,就不可以有别的东西掺在其中。但是因为粽子还是感受到味觉的快乐。
一个人如果要纯粹,也得杂质尽可能地少。如果他什么都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懂烹调右懂星座,就是糯米鸡。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懂,但在一个方面特别地懂,就是粽子。纯粹的人可能会因为醇而显得迂,但聪明的人不会因为驳杂而显得醇。就像韩愈评价孟子和荀子:“孟氏,醇乎醇者也;荀与杨,大醇而小疵。”荀子是聪明绝顶的人,孟子就稍微迂一些。但孟子的形象要比荀子鲜明得多。
一个人要葆有自身气质,就不能兼摄相违的气质。要做李白,就没法再做白居易。把李白的快乐和白居易的才能结合起来,这个人就是完美。但就像经学中的家法,完美企图融会贯通,一旦融汇,快乐就丧失了最初的本源。
思考如何写朋友这篇快乐文章的第三天晚上,我去一家连锁餐厅吃饭。一道简单的鸡蛋炒木耳,突然让我重新发现鸡蛋的无比可口。那种味道,让我回忆起二十多年前,我家还没有搬到楼板厂,依然不是顿顿都有肉吃的时候,我妈煮出来鸡蛋的味道。当然鸡蛋和鸡蛋并没有太大区别,并不是因为从前是土鸡蛋,现在是饲料鸡蛋,就没那么好吃。不好吃只是因为肉吃多了,无法认认真真地品尝鸡蛋。而是我吃得很仔细,慢嚼每一口。最后,把盘底的星渣,一粒粒地夹起来,认真吃完了。因为我吃出母亲的味道。感受只有母亲在人世间的一种快乐。
许多东西,只在此时、此地、此景有。没办法绸缪,也没办法复盘。可贵的事物之所以可贵,正在其转瞬即逝,不可复得。在一刹那灭去,并成为永恒。这时让我想起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这本书一句话:如果世间真有这么一种状态:心灵十分充实和宁静,既不怀恋过去也不奢望将来,放任光阴的流逝而仅仅掌握现在,无匮乏之感也无享受之感,不快乐也不忧愁,既无所求也无所惧,而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可以说自己得到了幸福。 这种幸福不可求而致。但可以知道的是,必须快乐其中,才有可能遇见。而快乐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能有杂念。有人会说,女孩子上那么久的学、读那么多的书,最终不还是要回一座平凡的城,打一份平凡的工,嫁作人妇,洗衣煮饭,相夫教子,何苦折腾?我想,男人女人都是我们,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快乐在心头。
如果我在读散文时念念不忘吃肉的童年,那就完蛋了。快乐的意义就在于我们慢慢消化已有的满足感,跟随年龄去追求那个阶段的快乐。或者主动地去读一本书寻找快乐。当痛苦放下,沉入其中时,融化为世界的万物之中,哪怕是一粒尘埃,也可以享受飞到美丽的天空,穿越时空隧道感受每个年龄段不同的快乐,走入一种被封存的快乐中,你会发现,全世界都在逗你,因为是我让你领略其中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