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厚积薄法
声明:含本文在内,本系列文章均系原创
前引:法律谚语云:“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抽象的法律条文正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才被人们认识、接受。作为一个法律人,见证庚子年中此国之大难,亲历其中,预备以目之所及、耳之所闻、身之所体,从小处着眼,作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分析,或者做一些有建设性的正能量建议,不求深刻于专业,只为科普于大众,也算用这一种形式,行爱国之心,参抗疫之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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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境外输入性病例开始多了起来。
国内的疫情控制的差不多了,没想到国外的情况倒是严峻起来了。
这不,苏州有了一个病例。
这一例,是从上海下飞机后,乘坐出租车,到苏州下车的,后面发烧,到医院检测出来核酸检测阳性。
现在高速路口都解封了,车子随便进出,随便到了哪个地方,如果他自己不说,谁也不知道,直到他发病的那一天。
要堵住这个漏洞,只能从机场入手。
但是目前机场下来的旅客,机场方面并不是每个旅客都检查的,以昨天以前的北京为例,北京的机场的核酸检测只针对目的地是北京的旅客,其他地方的旅客不检查。在后来出现了前往其他地方的旅客出现了症状以后,北京方面就开始对目的地是其他地方的旅客也检查了。但是,其他机场,并没有都这样,如果是过路旅客,也不是都检查的。
最好的方法,还是民航局下一个文件,要求飞机落地时所有旅客都做检测。当然,相应地,这个义务方就变成了机场,核酸检测试剂、经费,无论是否自费,还是财政出,都要由机场的条线来处理,实践中可能存在影响可行性。目前的情况是,各市派含外办、检测等人员的专班驻点,机场大巴把人送到指定地点,再分流,由各地派来的专班进行沟通和检测,这样,成本、检测义务就落实到了各地方身上,这也是中央要求的、各地也在实践的属地原则的体现。
但如今输入性病例增多,国外的人员回流也多,正常的国际经济交往也不能不开展,属地原则的基本方略可以予以调整和改变。机场的检测,时间点也可以提前到下机开始,而不是在固定地点。
不过,由于针对外籍人士的管控措施,目前公开的资料不多,具体措施也没有公布,也就是对了解到的有限信息,泛泛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