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的漫漫长河里,朦胧可见一位身姿曼妙的女子,身着旗袍缓缓临近。并不是多么惊艳,但在靠近的刹那仍被气场所折服,几分娇弱中透着孤傲,这个住在我心里的女子——爱玲。
记忆里那个可以用薄荷勾勒轮廓的女子,带着淡雅的高贵,周身无处不在散发耳目清新的感觉,无论何时注视着她略带清凉寒意,孤傲而又迷人,这就是她,在民国这场不曾散去的戏里永不褪色。
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篇文章,并不需要语言多美,但就在品读的瞬间能够触动内心的波澜,感同身受。喜欢她,便连同她的文字一并喜欢,然而是先喜欢她还是她的文字,又如何分的清楚。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时代浪尖,激流涌进,轻轻盈盈走出一个爱玲,历经大家族由繁华走向没落的亲历者、记录者,对于命运来说她是苦难的,对于文字来说定是幸运的。
家庭落魄,父母破碎的婚姻,母亲出国留学,父亲是典型封建贵族遗少,“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要以怎样的明了,在需要父母呵护的年龄,淡定自如写下这样的话,也难免导致后来她性格的孤僻。在继母虐待冤枉之下,被父亲关守,内心无限渴望逃离,在管家的帮助下,远走他乡孤身漂泊。
对于自身贵族血统,她的内心也是极度平淡的,“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太过清醒就像《天才梦》中所言“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就这样一个女子,冷静的思考中泛着孤傲。
一句轻轻的“噢,你也在这里吗?”演进所有爱情的开始,当缘分靠近时一切,便是必然。一篇《封锁》将胡兰成引进张爱玲的世界,
自此,便是一生的伤痛。正如她所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开。”遇见时满心欢喜,不顾一切飞蛾扑火。仅仅以一纸婚书为凭,没有任何仪式,这个骨子里透着高傲的女子,心甘情愿与他结为夫妻,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便是最好的期望。
或许当爱遇见,一切都是美好的存在,没有轰轰烈烈,却也难抵胡兰成这样一个滥情之人,甜蜜总是稍纵即逝,带着痛苦的背叛一并而来。心都冷了,如何回头?“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高傲的活着,亦不会再爱了,这是她最后的挽留与尊严。
真正的爱和宽恕是给你足够的体面,待他劫难过后才提出分手,将电影稿费一并寄于他,对于爱情她仁至义尽。此后的爱玲,褪去文风的华丽,渐渐转为平实。就是这样的女子,转身决绝,不卑不亢。以致后来胡兰成寄来《今生今世》,她也只是淡淡的回复“预先道谢,不另写信了。”因为爱过所以希望形同陌路,保留该有的尊严。
移居美国的日子里,本不善与人交流,更是终日深居简出,无声无息淡出人们的视野。钟爱旗袍的她,也渐渐淡然,不再关注自身着装,将旗袍封藏,对曾经的烟火爱情一并尘封,无爱无恨地活着,安然度过晚年,时光静好,独自终老。
恋着文字中的爱玲,恋着故事中的爱玲,几分孤傲中透着娇弱,几分才气中不乏感悟。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没有谁能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当生活不再明媚,当爱情不再美满,她仍保有她该有的孤傲坦然待之,这样的爱玲令我回首。
只因恋上她,便连同她的一切都觉得美好。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喜爱,所以感同身受,这个我喜爱的高傲女子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