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见过彼此最丑陋的一面,你们才算真的在一起

今天是七夕,想想大概应该写点跟爱情有关的东西才算应景。嘿嘿,那就来吧!

 

 

通常来讲,爱情这东西,大致也只得有过那么几次尝试之后,才能以过来人的身段自居,然后给他人一些所谓的建议。只可惜我生来愚笨,脑子长得不大好,对于人情事故的体察总少了那么些精明劲儿,以至于总是以一副酷似汉子的气质示人,自然便没太多爱情的经历。但是总归长这么些岁数了,自高中开始,各种各样的别人的爱情故事就在我身边粉墨登场,终于到了大学,自己也开始有了那么些愁肠百结的小九九。所以,到现在为止,我也算是可以在这个话题中说上那么几句话的人了吧。

不记得在什么时候了,只记得那时的我还留恋在人人网上一些精彩的分享,虽然我现在早已经不会再打开人人网的主页,但是依然记得那时候看到的一句话。和爱的人吵架,和陌生人说心里话。当左右两只眼睛一溜儿把这14个字以及2个标点符号扫过去时,心里骤然生出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醍醐灌顶的时候,这不正是我日日夜夜正做着的事嘛,当我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做得行云流水,一点不含糊,但是却让别人总结了去。有趣有趣,甚是有趣!

再说回这句话。之所以我看它一遍内心就生出如此大的感触,是因为它就像一把刺刀,在那一个刹那,猛得向我心口刺过来,把我真实的肮脏龌龊血淋淋地翻出来,倒给我看。于是,我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生活,自己身边的密友,甚至那些从身边走过去只觉得他熟悉但却叫不出的名字的那些人。当然,也包括男朋友。

其实,男朋友和朋友真的不是一回事。如果用距离来做一个切分标准的话,陌生人是100米,熟人是10米,朋友是5米,那闺蜜可能是2米,而男朋友是0.5米。当然,这是我自己臆测的标准,相当没有科技含量,你可以当做是一个模糊的范畴来看。不过,在不同的时期,你可能只有朋友或闺蜜而没有男朋友,但是当你有了男朋友,尤其是男朋友晋升为老公后,你和闺蜜可能也不大会像是以前的那番模样了。

你和闺蜜之间的2米的距离,如果跟男朋友的0.5米比起来,其实那还算是比较有区别的。可能现在的你跟闺蜜无话不谈天天腻在一起,你已经觉得你们就像是个连体婴儿了,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一个男朋友。在我某些日子的观察中,那些跟男朋友吵得天昏地暗的女孩子们,不见得跟闺蜜会这样。因为朋友并不算是最亲密的关系,有着恰当的距离。想想看,蛮多人在朋友面前常常是文明礼貌,情绪稳定的。但是,有多少人在恋人面前,天天是情绪稳定,一点火也不会发一点架也不会吵的。这就像你会跟爱的人吵架,却会跟陌生人说心里话一样。

有些时候,也许是出于一些无聊至极的慨叹,也许是庆幸虽然大家都走得那样磕磕碰碰但总算都没有被over,我们也会比比跟男朋友吵架的惨烈和悲壮。虽然现在世界和平,而战争硝烟什么的只能在电影小说里看到,但是往往和男朋友一吵起架来,那偏偏是比开了战火吃了炮仗还要激荡万分。

我们大学时期的宿舍是一个四面合起来的楼道,共有6楼,每楼四面共有十几二十个房间,想想这个人数,呵呵,原来人多地少在哪儿都不是个稀奇事。同学们往往都不是很愿意在走廊上打电话的,因为走廊直接对着宿舍呀,想必那是要被其他人听去了的。尤其每当有私密关系的人来了电话,那更是一个健步,远远地躲开了,可是偏偏即使是健步也躲不了太开,一躲只能躲在楼梯口。然而事实是楼梯口其实也不大安全的,每每有同学一骨碌提着热水壶从身边慢慢地挨过,或者谁谁在走廊上收个衣服啥的,那总归是要被听去了些的。于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观赏最多的自然是各式各样的吵架。有五雷轰顶般大喊大叫型的,有表情痛苦但口气温和的,有对着电话不能自已痛哭流涕的,最有意思也最能代表文学范儿的自然是那说话聊天连同吵架撕逼都一个一个成语用得麻儿溜的。每次遇到这个奇葩,我们宿舍人总是跑回来报信,并怂恿着大家偷偷溜去听一听的。虽然人家吵得是那叫一个撕心裂肺,但是我们听的却都是那一个一个恰当至极的成语,想来这大概也是别样的一种成语接龙啊!说来惭愧,还是不该听的呀,那毕竟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大学里见得多的是电话吵,QQ吵,微信吵,直接面对面的吵那怎能让你见了去呢?不过,就像生活总有惊喜一般,有时候我们夜谈会上,大家兴致所来,也是会讲一讲的。

记得A说过的她最惨烈的一次吵架,大致是因为看手机这件事吧。女孩子总觉得既然我们都那么熟了,手机自然也是可以看的,谁知道你有没有暧昧的对象啊,便悄悄试探。男朋友当时面有犹疑之色,不说话,似是不愿意。于是女孩子更加怀疑了,似是笃定男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如若没有,那干么不给看。如此往复,两人拌了好一会嘴,不知不觉又扯上其他事,横竖甚是生气甚是不满意。于是,吵架开始了,偏偏此男生血气方刚,不懂的安抚人心,只知愚笨地讲道理,OH,MY GOD,跟女朋友讲道理?谁教的?女朋友是用来讲道理的?最后,女生激动极了,暴怒之下,砸了电脑,冲出门去,头也不回。走到半路,竟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啥也没带,外加还赤脚只穿了一双拖鞋。

聪明的你们觉得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呢?O(∩_∩)O哈哈~~留给你们自我观照好了!

其实这就是一个人丑陋面的一种嘛,谈恋爱的时候发生这种事很正常对不对?0.5米的距离真的很短,我卸妆的样子你看到了,我抠鼻屎的习惯你知道了,我上大厕很臭你闻过了。还有你不洗袜子很讨厌,你不剪指甲只用牙齿咬很讨厌,你吃饭掉很多菜在桌子上很讨厌。这些例子很多很多,不一而足。恋人彼此都深入到各自生活最平常的细节中了,即使是天生丽质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神也得从神坛上走下来,更何况是那些有着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啊衣服啊过分包装起来的女神。好啦,这些都是外表啦,你不好的生活习惯,你智商很高的背景下大大缺失的情商,你小鸟依人下喜欢作到死的嗜好,这些都慢慢慢慢地进入到对方的眼睛,变成形容你的一种标签,变成对方心中更立体的一个你。有时候,你突然会有种错觉,似乎对方比你自己还要了解你。这便是0.5的距离,这也是0.5后面的含义。

毋宁说丑陋是不好的。但是谁人没有丑陋过,谁人没有丑陋的一面。就连那荧幕上风情万种、性感撩人的玛丽莲·梦露也曾经说过:“如果你不能应付我最差的一面。那么你也不值得拥有我最好的一面”。这其实也是世间万万千千恋人们的写照。

就像每一次堪比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情侣间的吵架,就像A那次不顾一切的夺门而出,就像我们大家生活中那些不为熟人所知的怪癖。这些小小的丑陋,和某些大大的丑态。

如果恋人的彼此能够接受,而且并不如救世主一般强行要求对方改变,而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慢慢地将自己和对方磨合,我想,那便是极好的了。

只有见过彼此最丑陋的一面并且欣然接受,你们才算真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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