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快速阅读了《写出我心》。
作者从始至终一直强调写作者要不忘写作的初心。这完全没问题,但其关于她关于写作方法的探讨却不是我能够完全同意。因为,作者所崇尚或使用的那种写作方法,其实只适用于诗歌、散文与小说这种纯文学的创作,或者称之为灵感写作。检索了一下,书作者娜塔莉写诗、画画、写小说、教人书写,开办写作禅修营,确实也是投身于文学艺术的领域。
但事实上,写作的范围是更加广泛的。除了想成为诗人和小说家,还想很多人想通过写作来表达自己、来分享知识、来帮助他人。而除了诗歌、散文和小说这种灵感写作以外,作者的方法并不适用于更广阔多样的其他的写作,在这里可以称之为论述写作。比如写一篇专业的论文、写一项实验操作的说明,更不用说一些工作中的应用文,甚至于当下自媒体碎片阅读下的段子创作。这些写作使用娜塔莉娜塔莉的方法是明显行不通的。这些写作需要基本的提纲、完整的机构、公认的范式、严谨的逻辑和明确的写作计划。
书中强调灵感型写作与作者的背景密切相关。更或者,对于一个诗人或作家而言,后面那些个“以及其他”并不能算作写作。而不同的意见并不是否认本书的价值。其实有一点我还是很赞同作者,想要完成一部作品,“只管写、写、写。”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