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军知道了叶园飞从美国回来的消息,兴奋地一晚上没睡好觉。
高军和叶园飞是青梅竹马。他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叶园飞就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姑娘。那时候,班级里有一位女同学,有先天的哮喘病,总是在上课时发出怪声。新来的老师不知道原委,以为她故意捣乱,她每发出一声怪叫,老师就是扔一个粉笔头给她。老师把她拽到台上来,让全班同学排着队在她脚前吐一口吐沫。高军虽然知道她并不是故意的,但是看着老师气到发疯的样子,不敢多说,轮到他的时候,他也吐了一口。让他吃惊的是,轮到叶园飞的时候,她伸出手递给女同学一颗糖。女同学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后来女同学的家长来到学校,和老师说明了情况,化解了一场误会。从那时候起,高军就觉得叶园飞和其他女孩不一样。
果然,大学毕业后,叶园飞决定去美国发展。高军虽然心里一直暗恋着叶园飞,但是因为知道两个人马上要天涯各两端,他没有勇气表白。他也没办法和她一起去美国,因为他要留下来继承父亲的电子配件厂,他不想离开这个自己从小长大的小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而且很多事情家里都可以通过找关系办成。
有时,他甚至希望叶园飞不要这么有个性,这样她就不会想去美国了,自己就有机会。
现在好了,她又回来了,高军知道,这次或许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他在叶园飞回来前,隔三差五就带点东西去看望叶园飞的母亲,叶园飞的姐姐刚刚去世,老太太一个人孤零零的很孤独,正需要有人陪着说话。叶园飞回来后,高军央求叶园飞的闺蜜高希组一个四人的饭局。在吃饭的过程中,叶园飞聊了在美国的见闻,高军没出过国,听到叶园飞讲的眉飞色舞时,他的心情有些暗淡,准确地说,是自卑。他恨自己怎么从出生到上大学都在这个小城市。他向往外面的世界。叶园飞说这次回来只待两周,为了参加姐姐的葬礼和高希地婚礼。高军觉得叶园飞对自己并不讨厌,因为他偶尔用余光看到她在看自己。他知道自己的时间有限,只有两周。
第二次见面,是高军、叶园飞、高希、程志(高希地未婚夫)四个人去海滩游泳。高希和程志在海里打闹,他和叶园飞站在旁边有些尴尬,高军提议一起在沙滩上走走,叶园飞同意了。高军和叶园飞说了自己的愿望,他想去环游世界,去纽约、巴黎、巴塞罗那、梵蒂冈。叶园飞对这个话题也十分感兴趣,她给他讲自己在美国遇到的一些趣事。他又找回了小时候和她一起聊天时的感觉,那么亲密无间。走着的时候,叶园飞差点摔倒,她使劲抓住高军的胳膊,才没有摔倒。两个年轻人的肌肤碰触到一起,高军感觉自己的脸可能红了,那里甚至也有了一点反应,因为只穿着泳裤,他可不想尴尬,所以一直在脑袋里让自己的小弟弟快快平静下来。经过这次散步,他觉得叶园飞似乎挺喜欢和自己在一起。
所以他的胆子大了起来,第二天,他约了叶园飞去万达广场吃晚饭,这次只有他们两个人。吃过饭后,两个人去停车场,高军的心跳的厉害,因为他想和叶园飞表白。叶园飞和他说的什么话,他已经心乱地听不清了,一把抓住了叶园飞的手。叶园飞并没有躲。她也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高军问她:“你能不走吗?”
叶园飞没有说话,迟疑了一下,她抱住了高军。高军的紧张感一下子得到了释放,他不敢亲吻她的嘴,只是吻了吻她的额头,他无数次想象过和她抱在一起的感觉。她的身体很暖和,软软的。他抚摸着她的后背。但是他还是不放心,又说了句:“答应我,别走了,好吗?”叶园飞点了点头。
所以,当他捡起从门缝塞进来的那封信的时候,他是很难过的。叶园飞还是走了,而且告诉他,她骗了他,她在从美国回来前,已经结婚了。高军拿着这封信,坐在沙发上,泪水在信纸上弄湿了几个点。说实话,他并不惊讶,他已经感觉出有什么不对劲了,在他抱着叶园飞,叶园飞沉默着的时候,他是有疑虑的。幸福突然降临他,他应该高兴,但是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总想让叶园飞多说几句,总觉得两个互相喜欢的人不应该这样沉默。收到这封信,他的心终于落了地。
那几天,他经常出神地听着宋冬野的《董小姐》。
(从爱尔兰男孩吉姆·法雷尔的视角改写了《布鲁克林》,情节做了一些调整。为了行文方便,我把人物名字都改成顺口的中文名字。最近好爱科尔姆·托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