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次吃金针菇还是总会想起一个人。
大学第一节专业课,每个宿舍的人都是扎堆找座,我旁边隔了一个空位,邻座是一位女生。我找到座位之际,很本能地四处张望,试图在一张张陌生面孔中搜寻一见倾心的对象,最后漫不经心地将环顾的目光收回身旁,侧边瞥了一眼,是个苗条纤瘦的女生,似乎无所收获,便开始低头翻阅桌上刚发的一本本专业书,若有所思地瞎计划着。由于人事物景都太新太陌生,所以那一个月也没有什么有记忆点的经历。
某一天晚上,在和宿友的推杯换盏之间,得知一号铺的本地土著喜欢那个苗条纤瘦的女生,一个星期后,在一次集体出游的大巴车上,已经可以看见他们手牵手,速度之快,也算是响应了“大学必须谈场恋爱”的价值观,过了两个月,一号铺本地土著笑着跟我们同宿舍几人说:分手了。没错,他是真的笑着说,很自然,没有半点社交成分。短短的三个月时间,虽然平日里有因为一号铺本地土著而见过那个女生,但只能算认识,不能算友好,更不及深交,所以,此际闪电合闪电离,在我看来,仿佛天然且无恶意地给两人打了个“快餐伴侣”的标签。事后我常常对她感叹,你们根本就是两类人呀。
我后来不经意看到她描述对我好感的起源,是一餐夜宵。忘了当时一号铺本地土著和她分手了没,但似乎也无碍事,我们宿舍经常会和另一女生宿舍的两三个一同去学校后门吃夜宵怼啤酒,他们俩见面也不尴尬,或许应该说他们的尴尬在他们可承受的范围内,所以久而久之,同桌时的几句故意调侃,通常就只是玩笑,用于活跃现场气氛。在我单薄的过往恋爱经历参照中,这确实是挺有趣,后来我和她在闲聊之余谈起这些事时,给了她一个算是中肯的旁观意见:因为根本爱得不深。她点头认同。
那晚,几个人召集后便齐刷刷地坐进简陋的包房里,我和六号铺彪悍民风出到外头烧烤摊,准备点一些烤串拿进房吃,由于自己宿舍男生无所谓,所以瞎点一通后,想了想两个女生喜欢吃什么,简单检索了下记忆:开学后的那次国庆,由于全班几乎五分之四的人都溜了,要么回家,要么去玩,剩下包括我和她在内的零星八九人留守阵地,所以,忘了是谁提议,找了一天晚上一起打边炉,最后不管宿舍禁令,女生都跑到男生宿舍打边炉,当天一同外出买吃的,回到宿舍就交由女生清洗食材,所以,没有很丰富的情节,只是在那其间发现她很喜欢吃金针菇,未曾想故意储存眼前所见,纯粹性格使然,总会留意生活微小细节,那顿火锅之前或之后,和她的交谈量依然不是很多。
对着六号铺民风彪悍自问自答:俩女生喜欢吃什么?
最后我加了两份锡纸烤金针菇。
接下来,然后,后来,由于好感已经有了开端,又在同一个不是很遥望的地域空间里,便很容易促使两人有进一步的接触、交流,现在回过头去想,已经忘了第一个打开话匣子的话题到底是什么,只能记得那几个地点,和那种能说到一块去的相见恨晚。
除了上课、夜间自习的教室,食堂二楼的走廊角落,成了一个八卦集中营,很多时候,支撑话题的或许正是日渐形成的群体社交关系,因为有共同认识的聊,才能发展到推心置腹的聊,从八卦到社交,从友情到家庭,从经历到想法,在我这个迂腐味十足的伪文青看来,她似乎成了一个精神伴侣,西方哲思说,这是柏拉图式的恋爱。老生常谈,知音难觅,但有时,让人痛切的是,男女之情,升华于精神共鸣,溃败于生理亲近。
我一直有阅读的习惯,甚至有点轻微的纸质书情怀,所以步入大学后,图书馆自然成了我第二个宿舍。一段时间之后,我想给她再找一个和我共鸣的归属地,所以我约她泡馆。谁料,迎来的是一副抗拒的脸色,我了解得知,原来在读大学前,在语数英政史理文化科教育的过去十二年里,她是名副其实的学渣,那种部分靠阅读支撑和逻辑推导的知识体系,让她每次尝试都节节败退,所以,当她得幸进入大学教育后,终于迎来了学习的敞亮空间,因为本专业正是她的兴趣启蒙,所以也成了她发掘自身价值的杠杆支点。但好在,她不是厌恶书本,她只是无能为力,虽然她自我定位为“不喜欢看书,不是块读书的料”,我对她的观点,自己在心里的纠正是:阅读是个很大的定义,之前的义务教育只是其中一个分支,所以我希望带她去尝试接受一些东西,不要因为过去的狭隘而从此间隔了对一件有价值事情的正确认识,如果试图参与后仍旧不合适,那也理应不强求。几年后,我又不经意看到她对过去某个人的描述,我没出息的记忆已经忘了原话,大致是:把你以前不喜欢的事变成如今日常的习惯,那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附图是一本书的若干页。
起初,我尝试去给她制定阅读计划,但书单内容似乎也是很盲从杂乱,也是因为她原本就没喜好,后面陆续推荐过什么书已经忘了,只记得第一本书是张小娴的《想念》,那淡粉的封面和稍显矫情的句段,我倒不是它的目标读者,我的出发点确实有点狭隘地且性别歧视地给女生挑了本女生书的逻辑,现在去想这些小事,都能扯到性别歧视的敏感思维,我也是够够了。
在图书馆的时光确实是美好的,有一同靠在沙发上捧书的,有一同赶作业的,也有拿着书装模作样实则在聊天的。所以,关系的亲密和距离的增进,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只有当偶尔一人独处时,才惊觉已然被对方拉扯住了,所以,似乎柏拉图要回归俗世,当然,我也从不否认它的必然。
而后的一段时间,在现在看来极小的这个校园世界里,每一次情愫交融的需求填满,总在人后尝试,那种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不够满足和焦虑,代替了以前一心一意精神共鸣的日子。这个世界给每个人的社交压力都只会因每个人性格不同而有轻重之分,那时,便总碍于这属于二十岁卑微的顾虑。
就这样持续到了又一个新年,在那个期望快点与社会接轨的时间交际,大部分人按部就班地继续留在学校,而我,和同宿舍的几只,一同申请提前一年外出实习,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同一个宿舍。我很难界定当时的决定对于我的职业规划和对她的关系处理是否正确,但很多时间点的理性设想都只是回首当初时的期望值假设而已。
提前一年溜出来,我才知道我根本没学到什么,或许做个对比,我也是兴趣驱动型人格,而这个专业,是她的兴趣,却不是我的兴趣,所以,当我面对找工作时,才后知后觉学有所用的简单粗暴,而我,从一开始,就开始瞎走了。
由于是兴趣驱动型人格,所以不像有些人可以像填坑一样在社会上极速找到自己的工作并为之执行,那一年,我翻遍我所有的过去和焦灼的现状,总试图寻找自己的职业定位,同时还应付着需要同步于学校的专业课作业,而那一年,我与她明显锐减的互动和交流,就是通过她了解学校的任务,并请求协助和应付。那个时候经常是一下班就马不停蹄地飞奔回校区附近,肯德基的免费场所也成了第二个食堂走廊,在那里多数是讲讲作业要怎么交、老师有什么吩咐,少量的是谈谈近况,她跟我说她又拿了奖学金,看到有点迷茫的我,她也尝试以过往对我的了解,给出一些择业建议。那些建议是微不足道的,但又体现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了解,是第三个人看不到。有一次在肯德基谈得有点久,我便跟她朝附近的大排档走去,边吃边聊,顺便喝几杯我大学最嗜的啤酒,没有以前大学后门一群人的觥筹交错,只是两人轻微碰杯间的淡淡浅酌,虽是粗犷的大排档场所,但也算抬头可见繁星皓月,举目可及佳人酒食,几杯下肚难免撩动青春期那频繁且没用的伤春悲秋,但那也都是当时内敛不可见的情绪,吃罢喝完,准备起身解手再回来买单,回来时她已经收拾好衣包向我招手示意走人,我瞬间便意识到被抢单了,但还是表里不一且迟缓地问出那句:你买单了?她笑笑,只说了一句“走吧”,我们便离开了那个大排档。并非大男子主义作祟,是那些细节的温柔,本是何其人情味的处理手段,却也太容易击溃一个人可悲的自尊,那时,吃住严重入不敷出的我,依然恬不知耻地在各种场合扮演抢单的角色,后来死党跟我说,所以你以为别人看不出你在死撑,还说,越穷的人越喜欢装阔。我没有反击。
再后来,到临近毕业的这段时间,时间就像一座慢悠的反方向时钟,将两个人从亲密无间拉回到初始相识的蒙昧生疏,诚然,肯定是有症结所在,但也并非是单点能导致瓦解的,所以,见得少、谈得少,想得多则成了唯一能感知对方曾经分量的佐证,渐渐地,不知道如何去表达,不知道如何破冰成往昔热络,直到毕业照来临,她到处找人单独合影留念,最后理所当然地走到我面前,神态略显尴尬地邀请,当时站在教学楼走道边的我,淡定得似乎有些不在乎,但实际却心如暗涌。或许正是这些诸如此类不听意识、不本心的外在表现,在时间的必然逝去中严重褪色了各自原本以为拥有的东西,当毕业照的礼帽一抛,当意识到以后不再固定相遇相见,心头空出了一大块。
从开学到毕业,她从一个文化课学渣变成一个有专业天赋的人才,从讨厌书本到日常捧读,临近毕业有一天她生日,我意识到这可能是知道她所在地址的最后一次,所以我便买了本《追风筝的人》快递到学校宿舍,作为她的生日礼物,礼轻意重,这是送对人才会有的情感,那本书,也成了我最后能抵达的一份眷恋。最后,毕业,工作上各司其事,虽然同在一座城,但已杳无音信,后来,听说她去了另一座城,地理位置虽然不远,但总让人感觉更远了,而后那两年,由于有个朋友在那座城工作,我总会久久一次过去找他小聚,每当我抵达后坐着公车在小城中转悠时,总会在靠窗座对窗外的行人有所期待,期待会不会有个熟悉的面孔,但总事与愿违。
直至毕业,三四年下来,谈的话少了,少有机会见面了,纵使留有通讯方式,也不知如何挑起话头。有一次周末,我起身去了一家开张不久的书店,那时一直关注着它,进店后,我看到让我极为认同和享受的室内设计风格,便拿起手机定格了每个角落细节。当你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总会第一时间诱发分享意识,我翻遍通讯录,唯一想分享这几张照片却只有她,所以心理斗争了一会便多选发出去,谁知道,系统提示我已经不在她的通讯录,受挫的心一下呆讷住,给自己丢了几句安慰和解的话,便无所谓究其原因。那一刻,心中与她曾经心有灵犀的共鸣告诉我自己,她兴许用了一个最简单的方式,为我们之间朦胧的往事做了一个最温柔的终结。
或许这是一个完全没有主动争取的牢骚故事。
除了那盘金针菇,还有一首歌会经常想起。
“红眼睛幽幽地看着这孤城,如同苦笑挤出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