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早已过了看到少年清秀的侧脸便会心动不已的年龄,可还是被朋友说,这些年来我觉得好看的男孩,根本就是同一类型。
白的令人窒息的皮肤,不算太大的内双眼睛,微微翘起的嘴角,还有那温柔的嗓音……最重要的是头发,前发松松碎碎地垂下来,毫不造作的长度,发色若是带着焦条的黑就更好了。
那一年,我暗恋过的男生便是这样,符合我在梦里幻想所勾勒的所有模样。还记得那一年,学校组积年级各班,举行班级合唱比赛。夏日炎热的天气,闷闷的,我无奈的坐在底下观看总决赛的歌曲节目,直到他温柔的嗓音响起:“燃烧吧,骄傲的少年……”一段rad,我一听,惊艳了,心头的闷热感瞬间消散了。
后来。又一次周一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在回教室的楼梯我遇到了他,他左手提着一瓶可乐,右手拿着一个面包,擦肩而过的侧脸让我一惊,回过神来他却已经走远。记忆中那时的阳光耀眼得不像话。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打听到他在10班。我和宿舍半打趣地和我的朋友开玩笑般说:“我喜欢的那个人在10班,合唱比赛的时候唱rad的那个人,你们有他微信吗?”本来我只是随便问问,恰好有一个朋友说:“他是我的小学同学。”我惊喜极了!毫不脸红的问了朋友他的微信。我想,最好让他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在默默的喜欢他。万一我跟他表白,他接受了我呢?这样的念头在心里疯长。可是,当真正加了他的微信的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盯着他的微信的卡通头像,我到底是没有那样的勇气。
那些将头埋在书山题海的日子比想象中更快地略过。偶尔从教室的窗台上看到他,连土里土气的校服也能穿的如此好看的他,汗珠顺着头发滴下的他,独自走路回宿舍的他,戴着耳机垂头摆弄手里篮球的他。每当这时我总会想:他的耳机在听什么呢?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里是自带GPS的,不管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
高中毕业典礼那晚,我终于鼓起勇气。和他在微信上道了声:“毕业快乐。”他对我的无话不说,我知道他原来也注意到了我,我们开始慢慢的多了交集。我生日那天他送了我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但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却也因此从贺卡上get到了重要的信息。他原来他只是把我当做朋友。
某一次,我坐在自习室后排的角落里,不经心的翻着那本蓝色封面的书。看到那句“你笑起来真像好天气。”我不禁惊呼,世上竟然有人可以写出如此清澈美好的文字。
你笑起来真像好天气,我默念着这几个字,脑海里闪现那个熟悉的面庞。17岁时遇见的他大概就是这个模样了吧。你笑起来连阳光都明媚,清风拂过,万里无云,感觉心底有个小猫在轻挠,然后想越过一切陪她奔跑。
简媜在书里写:“五月的天空泼满青釉,你瓷青的衣襟在风里飘拂。阳光遍地,你信手拾起一枚,放进我手里,说:‘我爱你’。三字成谶,我被你一语中的,从此,沉重的枷锁背负我每个梦境。明知无望,却固守着仅存的坚持,以为终究可以将你守侯成最美的风景。”
我们一起看过五月的天空,一起骑着单车穿行在校门口的林荫道。却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那三个字。多年以后,耳机里播放着周杰伦的《蒲公英的约定》。听到那句“而我已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总不免心有戚戚焉。
此刻又到了一个新的夏天,日色一天天变长,生活又明亮了起来。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也许你现在喜欢的那个人只看到了你黯淡的那一面,但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转地球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好在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受伤的我们也不会失去再爱的能力。
暗恋,大抵就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