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戏是演给懂行的人看的,书是说给喜欢的人听的。我的文章,就是写给你的!
我这个人恋旧,上周扔了一双拖鞋,刚到北京的时候买的,穿了十几年,前几天断底了。一双拖鞋十几块钱,倒不至于如此节约,只是穿着舒服,就没有换的必要。
我喜欢自己用习惯的东西,喜欢老物件,喜欢传统文化。在我看来,既然是传统的,就是已经被祖宗先贤们验证了好多年的,我们拿来享用就是了,这是一笔财富。一代人比一代人进步,哪怕只是一点点,就足以我们琢磨的了。
我喜欢评书,从小就喜欢。我十岁之前,家里唯一的娱乐媒体就是有线广播,每家一个喇叭,每天按点播音,一天三段。我现在还记得每天最后一首告别曲是《喜洋洋》,播放时间是每晚十点半,听到这首音乐,我就必须睡觉了。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就这样唯一一种娱乐权利,还总被父母剥夺:断开地线,广播就不响了——学习去!
每天中午播评书的时候,又是我该睡午觉的时候,我就躺在床上,眯着眼睛,假装睡觉,静静地听着评书。一定要装得像,让忙碌的大人们根本不会关注你,否则,立刻骂道:怎么还不睡?是不是又在听故事呢?关了!
我喜欢评书,是喜欢里面的人物,或丑或俊,或忠或奸,悲欢离合,人情冷暖,尽在故事里。记得有一次,我们小学来了个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给我们全校师生讲《岳飞传》中岳飞小时候求学的一段,整个操场都坐满了人,我们站在长条凳上,也看不到人,只能听到扩音器里传来的中气十足、幽默诙谐的女声。说书先生是刘兰芳。这么多年过去了,至今我还记得其中的情节,记得那句“老师,他捣窟窿眼儿!”
长大了,有机会听书、看书、看戏、听音乐,各种资源俯首即是。我自己也开始活在了故事里。
有一天,发送完微信,盯着文末的“赞赏”,我忽然想,这不就是以前戏园子、书场里面的“叫好”吗?而且,听戏、听书对以前人来讲,除了娱乐,还借此社交,有些人还借助“捧角”来彰显自己的品味和实力。我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舞台上,名角尽演,舞台下叫好声不断,咿咿呀呀地唱,摇头晃脑地听,尽兴处不禁拍桌击掌,一股元气自丹田喷出:好!
想当年,梅兰芳的粉丝自结“梅社”,尚小云的粉丝组成“尚党”,一世风流,一代风骚,和今日明星并无二致。我在想,这些名角们都唱给谁?表演给谁呢?观众,毋庸置疑。名角出场,必是场场爆满,一票难求。但是观众也有分类,行内人,叫好也能叫得恰到好处。更有达官贵人,逢角出场,必来捧场,打赏送花,甚至净街打帘。
我想,戏是演给懂行的人看的,书也是说给喜欢的人听的。
那么,我写文章又为什么呢?如果只为自己,我写博客好了,胡乱记一些自己的想法,不必考虑别人感受。青春年少时,我是这样。我写作也不只为出名、赚钱,因为对于我,或许有比写作更便利的途径。可是从前年开始写作时,我就有一个想法:希望更多人以阅读这样成本最低的方式从我的写作中获得一些生涯的智慧。
我一直在这么做,随着自己的练习,功力见长——更多人受益了。每当看到后台的留言,说是很受启发,我就非常开心。我一直不追求微信公众号的订阅数,助理前天还和我说看到粉丝数那么少,她都挺着急的,文章那么好,写的那么辛苦,篇篇原创,要不要用一些方式来推一推?我说不用,十个人围观不如一个人下水。
一般来说,微信公众号的阅读率在5%,我的文章阅读都在10%-20%,这个月有一半文章阅读率在30%以上,我已经很开心了。关注、置顶、转发、收藏、赞赏,这都是因为认真阅读,并有所收益。这样,就值得了。
我只为这些人写,我要把这些人找出来。
既然微信本身没有一种更好的呈现方式,我就一个个挑。既然我不是为自己而写,那我自己写什么就不重要,你们希望我写什么才重要。所以,我做了一个决定:
从今以后,每次赞赏超过100元(后台都看得到),就可以直接写留言(文末留言),告知你想看到的内容。我会从留言中挑选获赞最多(大家都想看)的话题,一篇篇写出来,并在文章开头的地方注明,本文受邀而作(当然,我还保留版权),邀请人:***。
只请求你把自己的需求写得明白些、具体些。只请求你先看看我之前的文章,有好多已经写过了。
于是,我就又为自己的写作找到了一个坚实的理由:我为一个人而写;我为赞赏的金主找了一个开心的理由:我在支持昂sir分享智慧。
我是不是挺会玩的?嗯,这是我给自己贴的标签之一:职场玩家。
一起玩吧。
我的美好,只为你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