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丁国记)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法典》精神,营造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一份青年力量,8月29日,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暑期社会实践团走进郴州市桂东县沤江镇金田社区,为居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讲走进社区”主题活动。
六个案例,以案讲法,为使普法内容与当地民众的日常需求更加契合,团队成员们前一天在桂东当地农村进行了入户宣讲走访,了解到侵权责任纠纷是当地民众之间出现较多的法律纠纷之一,因此实践团成员们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部分收集了相关资料,再通过结合生活中各种经典实际案例,用十分通俗生动的语言为大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如小区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伤无法找到具体责任人时可以要求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责任吗?居民们就此议论纷纷,既有说可以的也有说不行的,宣讲人看到大家的疑惑耐心地为大家讲解《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及其理由: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并且表示这样规定能督促全体住户高度注意,自觉预防和杜绝该类损害的发生,居民们听后恍然大悟,发现法律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提高了学法的兴趣。
在宣讲告一段落之后,团队成员们就大家生活中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53岁的刘大叔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赞善,说道:“我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民法典》,但一直也没搞明白它是个啥,有啥用,听你们这样一讲我感觉明白多了!”并表示自己今后如果遇到纠纷会考虑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活动结束之后,沤江镇金田社区工作人员告诉队员们,“虽然现在国家整体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但对于基层百姓来说,普法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许多人法律意识仍然十分淡薄。 结合案例来进行普法教育,让民众易于接受,对法律不再产生抵触心理,希望以后能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此次社区宣讲活动时长约一小时,从宣讲效果看,达到了队员们的预期目的,使该社区大多数居民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了解,当遇到纠纷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