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澄清式自我揭露”与“温和挑战”取代传统面质。一般咨询中的自我揭露,是指咨询师对当事人表白自己过去一些经验,其目的是提升当事人的洞察力,并促进当事人对自己的想法、感觉、行为和相关议题的了解;有时也可用来挑战当事人,处理所谓当事人的“抗拒”。SFBT咨询师的这种自我袒露是以“澄清”的“提问”方式来询问当事人,并仍按照目标导向与优势观点在进行。
(二)重视“行动”成效体验,不以“解释”产生顿悟。在一般咨询中,当事人常疑惑于事件发生于他们生命中的意义。有一些咨询师会加以反映并提供一个解释架构给予当事人思考,亦即解释技巧“意图”超越当事人已经提供或承认的陈述,给予当事人一个新的定义或架构,促使当事人以新的观点来看待自己的想法、行为、感觉和问题而产生顿悟。
SFBT晤谈除了会了解问题发生的基本状况,更深究的是当事人如何达成目标的相关背景与环境信息,并不会积极停留于问题的成因分析而寻求解释、顿悟。
(三)关注晤谈的过程并同步于当事人非口语讯息。在咨询过程中,为了要理解当事人的处境,需要就当事人表达的内容和过程来进行探索与汇整。咨询师可选择当事人表达中的内容或过程的素材来进行介入。当事人之非口语讯息,就是“过程”类别的一个重要线索。SFBT咨询师是在咨询互动中整体观察与理解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