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长不看版:
1、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要接受执行法院的调查询问
2、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3、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
1、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要接受执行法院的调查询问
一旦公司被申请执行,那么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会被受理强制执行的法院传唤到法院现场去接受调查询问。也就是说,公司被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很可能会一个电话call到公司(正式一点的,可能会用传票的方式,如下图),让法定代表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来某某法院的某某办公室一趟,问几个关于公司财产状况的问题。小编建议这种时候还是按法官说的乖乖去一趟为好,如实陈述就好了,不然按照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去的,法院可是可以拘传的,也就是可能会有一辆法院的公务警车哔卟哔卟地来到公司楼下,从里面出来两个法警大汉来把法定代表人从公司直接拖去法院(当然啦,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常见,法院太忙了)。
参考法条:
《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可以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人民法院,当地人民法院应予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员到人民法院接受调查询问。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上述人员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
2、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公司被申请执行,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有可能被法院叫去法院配合调查公司的财产情况,还有可能被法院限制出境,除非先将公司债务清了。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3、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确实没钱还债(即濒临破产境地),跟执行法官说明这种窘迫境地,法院是不会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的。但是如果公司明明有偿债能力却不偿债,甚至转移财产被法院或者对方发现了的,这种情况下公司很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院最新发布的善意执行规定再次强调了不能因公司进失信名单就把法定代表人也列进去,但是法定代表人依然会被限制高消费以示惩戒。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是股东,还有可能被申请执行人申请将法定代表人以股东身份追加为被执行人,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能力偿债而不偿还,即使是法定代表人也会因股东身份而被列入失信名单。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