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朋友圈说,每当遇到不顺、挫折、不如意时,都会重读村上春树的《关于跑步,我说的其实是......》。我读的是港台繁体字版,大陆的简体字版名为《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虽说低潮期总会读这本书,但我却从未把它当做一本励志书籍。有时,平淡地道出人生的真相要比所谓用力地呐喊加油更让人受用,这本书,之于我,便是如此。
虽然这次是重读,却丝毫没有怠慢。甚至比前几次读得还要认真。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遇到有感动、受启发的段落还要出声读上几遍。合上最后一页时,竟陷入到一种暗暗的忧郁,好像跟久别重逢,又不得不再次面临离别的友人挥手再见一样。不知道其他读书爱好者是怎样的?对我而言,一本好书(当然是以自己的标准)带给我的常常是痛苦多过快乐。文字构成的故事(虚构或真实)让我进入沉思的状态,在那里,我或者体会人性的深不可测,或者被别人的人生感动不已,又或者面对像村上春树所说的“毒素”,无力招架。绝大多数时候,这些并不让人快乐,但我却数年来上瘾似的,一再让自己沉浸在这痛苦之中,久而久之,竟还有些享受的感觉。如果一段时间没有一本书刺激我的神经,我反而觉得全身不自在了。我想,正常人大抵不会如此。
上面那句话是我跟村上春树学的。他在叙述自己跑全程马拉松、超级马拉松(100公里)和参加铁人三项赛时就是这样说的:正常人大抵不会如此。赛前有计划的每天坚持练习(至少每天跑10公里),赛中艰难应付出人意料的种种情况(肌肉痉挛、膝盖疼痛、海游时呼吸忽然乱掉),仍跑不出自己预期的成绩,仍需要忍受中途弃权的屈辱,仍抱憾期待下一季比赛。这些的确都不是正常人喜欢的生活元素。人类有天生的趋利避害倾向。一次又一次做出让肌肉和呼吸挑战极限的自虐行为,且还能从这种行为中获得类似于乐趣和喜悦的情感,无疑只有少数人才能理解其中的滋味。
有些人把坚持跑马拉松,或者坚持读书当做意志力强的表现。在辛苦工作一天之后(或者之前)穿上跑鞋,无论户外温度如何,都只管向前跑着。每天无论手机上有多少精彩的内容,都老学究般的捧起一本书默默读着。这在当今纷扰和诱惑都让人眼花缭乱的社会,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做到。关键在于这件事是否符合一个人的性格,以及这个人是否真的喜欢做这件事。如果没有从心底真正喜欢这件事,也许能凭借着血气和意志做一段时间,但无论如何最终也是坚持不下去的。
就像我,曾经一度说服自己每两周要拿出半天逛逛商场。一来提高自己着装的品味(我的着装实在令人担忧),二来能约上喜欢逛商场的朋友,也算满足社交的需求。但逛了两三次,就实觉乏味。一面在商场里游魂一般地走着,一面在心里琢磨着有这样的时间不如读读书、听听音乐。想必跟这样的我一起逛商场,朋友也倍感无趣,几次之后,再也没有人约我逛街了。而我,虽然再没有为逛商场浪费时间的事伤过脑筋,但着装依然差劲至今。
以前的我,很热心劝人读书,甚至为此组织了书友会。但后来,我渐渐发现,读书和其他事一样,喜欢的人不用我安利,也能孜孜不倦地读下去。而不喜欢的人,无论我怎么费口舌,都不会坚持。毕竟,引起他们兴趣的事物不在书中。就像村上春树说的:“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但这中间,也有些许例外。有的人看到我朋友圈的读书记录,会买来书籍,认真地读起来。一本、两本,慢慢地也养成了阅读的习惯。这时候,他们会告诉我,并且谢谢我传递了某种类似榜样的力量。我自然为这些人感到高兴。世界上多一个读书的人,就可能会多一个坚守美好并试着与不美好对抗的思考者。但总的来说,我相信,他们之所以踏上阅读之路,关键还是内心有之前不被觉察的暗力,或者有想要改变的隐隐意识。内因才是一切的根源。
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就是本次重读村上春树这本书最大的感悟。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