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无意间从朋友那里接触了“信托”这个新名词,因为本人之前完全没接触过金融行业,所以对“信托”完全是不认识,所以,打开了我学习了解“信托”的兴趣之路。
紧接着,百度、知乎,各种搜索引擎走起来......也算是初步有了个认识哈
银行理财大家可能更为熟悉,但对于信托,可能了解得很少,其实,信托是面向高端客户,理财门槛比银行普通理财高很多。
1、首先是入门,认识下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也是受银监会管理的。
2、信托设立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 1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 2 )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 3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设立。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 4 )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应当进行补办,不进行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3、什么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承诺信托后,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财产为信托财产。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处分等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4、信托的目的与功能
第一、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财产是将权利名义人与享受利益人分为不同的权利主体,换言之,信托财产虽以受托人之名义登记,实质上,并非受托人之自由财产,是为信托财产具独立性。
第二、财产的安全性
保障财产不受政治、经济、外汇管制、债权诉讼、子女或收益人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免于财产被没收。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销。
第三、弹性灵活运用
信托设计可依据委托人的不同要求和目的来设计。信托如同一个法人,可延续至身故为止,也可随时要求终止;可将信托的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部份提出,且可因政治变化的需求转移至另一国家。
第四、公益目的
有些特殊的家庭,希望设立慈善基金,而达成此目的最理想的方式即是成立信托。
第五、节税
遗产的移转在很多国家均须课征遗产税,如美国、加拿大、香港、英国等,税率一般都在50%左右,而且此税必须在财产移转前付清。因此,财产所有人避免被课税最理想的方式便是一成立信托,透过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不受信托人的死亡影响,并可在合法管道下,省下可观的费用。
5、目前国内最常见的信托类型有哪些?
目前国内最常见的信托类型是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而集合资金信托是指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
6、信托的优越性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在国外的实践中,信托显示了自己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族保障
信托可对家庭提供保障,并保护资产不受侵害:
使资产不会落入挥霍无度的后嗣手中
使资产不会被为了财产而与家庭成员结婚之人士有机可乘
使资产不会落入可能将家庭财富挥霍殆尽之无能后嗣之手
二、继承安排
信托是安排财产继承的有效方法,让您可依照心愿,预先安排资产分配与各家庭成员、亲友、慈善团体及其它机构。在一些有继承限制的国家,信托可助您弹性安排资产继承,您的财富更毋须受到复杂冗长的遗嘱认证程序影响,让您指定的受益人能尽快继承应得资产。
三、绝对保密
由于您的资产已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大多数的法定管辖区域均无关于公开披露的规定,而且信托契约无须项任何政府机构登记,亦不公开供公众人士查询,因此受益人的个人数据及利益均绝对保密,直至信托终止为止。此外,信托通常具有可充当公司股东之用,更可进一步隐藏公司实益拥有人的身分。
四、资产保障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成立信托可使您的资产获得长期保障,此资产在法律上登记于受托人或指定人名下,而非您居住或设籍的国家,因此亦可保障您的资产免受债权人索偿。
五、资产统筹及管理
信托可助您将遍布全球的资产归纳入同一个架构之下,简化资产管理及统一财务汇报。
六、税务规划
根据国际经验,成立信托可减轻甚至豁免下列税务负担: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赠与税、财产税、遗产税。
就规划的角度而言,此项优点正可提供您处理家族之全球税务的考量。当信托对受益人执行资产分配时,受托人和受益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应按照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建议您于资产分配前,事先寻求适当之税务咨询。
七、灵活运用
信托契约中可保有适度的弹性(尤其是全权委托信托),以确保受托人随外在环境的变迁,仍能为受益人谋求最佳的福利。以下列举的方式,皆可让信托本身具有相当的灵活度:
信托是可被撤销的
受托人可以辞职(或被撤换)
若基于政治或其它情势之考量,而有较为谨慎之必要,信托设立及执行之地点可以移转至其它法定管辖区域
信托财产的行政管理及操作、分配可随时更改契约中与您切身相关的条款,常会受不同因素影响,其中包括您财产规划的目标、您所选择的信托法定管辖区域与居住国之法律,以及您所要求的信托灵活度等。
7、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信托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劵信托;
(5)其他财产活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募集、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投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劵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14)信托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1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成为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最后,再给大家普及一个新名词:“高净值人群”
高净值人群一般指资产净值在1000万人民币资产以上的个人,他们也是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产等可投资资产较高的社会群体。
羡慕吧~超级羡慕的~
这也是信托主要面向的客户群体之一。
最后给刚入行的大家分享两个比较好的资料文档,也是我从网上挖到的,感觉比较适合刚入行的信托理财客户经理
信托公司是金融企业,设立都需要银监会批准,牌照目前仅有68个,及其稀缺;
信托公司根据股东背景,可以分为央企信托,地方政府控股信托,银行系信托以及民营背景信托公司。
民营信托公司在信托公司中占的比例较小,有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华澳信托,万向信托等
2019至2020国内信托公司综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