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与剑客

      天空下着小雨,湿透了我的旧布衫,腰上的无鞘长剑上滚动着水珠,让我有点担心它会生锈。因为接连几天的梅雨,我的旧靴里已经钻出来几朵五颜六色的蘑菇。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情境下,我的身体开始无比渴望着用酒来润一润喉咙,暖一暖身子,那粗糙辛辣的液体虽然只是淌过舌尖,火一般的感觉却能流遍全身,让人分外着迷。

      虽然理智告诉我,酒无益于当下的局面,但摸摸怀中的五文铜钱,嗫嚅了一下嘴唇,即便肚子咕咕响,我还是默默彳亍着,来到了老王酒家。

    那里对我这种落魄剑客的魅力,真的很难用言语解释得清楚,这种魅力不在于时间、地点和人物,而仅仅在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颇具历史感的四角赤色酒旗高高挑在旗杆上,一边顺势下坠,挂在大门两侧的灯笼褪了色,大概只有老板和我还记得当初上面绘了小人,竹制的桌椅随意摆放在店内,上面的灰尘厚厚的一层,大概从小二哥离开前一个星期就开始积攒了。

    无所谓,反正来到这里的人也不会在乎那点灰尘,老板也不会因为脏乱差的环境就少要一文钱。

    因为谁都不在乎,所以,无所谓。

    我在酒桌前坐下,盘算自己要点什么。

    新丰酒自然是买不起的,这里的大部分酒客都不会点这种奢侈品。不过,两文钱的一杯烧刀子若能配上碟萝卜干或者花生米,岂不是美滋滋?

    我打定主意,刚要招手,旁边酒桌上的猥琐影子突然坐了过来,当然,他没有忘记拿着自己的酒杯,里面还有半盏酒呢。

  “莫,我这里有份活计要交给你,事情一成,起码能拿到这个数儿。”

  猥琐影子虽然压低声音,但说话直截了当,连象征性的寒暄都没有,无茧的手指用力搓了搓,对着我做出一个很大数字的手势。

  我认得他,汤,自称是一个丐帮子弟,但从细微处却能看出生活比我好很多,起码能喝得起这一天一杯酒,我却要时不时考虑把这身行头拿去换钱。

  他对我讲,因为扬州城的父老乡亲的心肠很不错,所以他的日子就也很不错,即便我从来没见过他乞讨的样子。

  每次见到汤,都是在这家酒馆。

  在我看来,汤最应该感谢的是扬州城主郭,没有他的治理,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扬州百姓多半填不饱肚子,哪里还有余粮给乞丐呢?

  道理很明显。



    “莫,这个任务非你莫属,除了你的剑术,再没有别人能成功完成了。”

    汤正了正脸色,这个表情出现在乞丐脸上显得不是很搭,我这么说,是因为在我还没有沦落到现在样子的时候,那时所见到的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多半都是这副表情。

    我看着他杯中浑浊的酒液一晃一晃,眼前有点眩晕有点发黑,喉头忍不住动了动。

  “我不想杀人。”

  “杀的不是好人。”

  “谁是好人,谁又不是好人。”

    汤转向酒馆的外面,透过木制的格子窗,可以看到小雨依旧淅淅沥沥,摊贩披着蓑笠,也不吆喝,用一块布盖住了自己买的杂七乱八的玩意儿,再过一会,他大概就要收摊回家了。

  “那就是好人。”他斩钉截铁地说。

  “而扬州城主不是个好人。”

  “杀了郭,我会为你准备好一切。”

    汤说这话的口气完全不像是一个居无定所的叫花子,倒像是哪里的大人物。

  我终于忍不住抢过了他手里的酒杯,将那杯里的东西都咽了下去,然后深深呼出一口气,道“那你会吃不饱饭的。”

  “可你会吃饱饭的,你还会有酒喝,你躲到这里这么久,肯定不是为了饿死街头吧。”

  “还有老王的帐,你不是很想还么,莫扬剑。”

  我眯起眼睛。

  他用力将我的五指合成拳头,我感到有什么异物咯在掌心,冰冰凉凉,指缝间隐约透出金黄色的光芒。

  “这是订金,三日后再来这里,我会给你城主府的布防图”


  汤走了。

  我并不奇怪,在他叫出我的名字时,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奇怪了。

  莫扬剑,扬眉剑出,剑扬血落,在这个诸城争霸的时代,唯一一个能绕过大军兵马,刺杀城主的剑客。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这个十年前坊间传言的剑仙一般的人物,真的就是我。

  扬州城主正在与玄机城主交战,大军尽出,城内宵禁,如果在这个档口,有人刺杀了扬州城主,那么会造成什么结果不言而喻。

  但这与我没关系,莫扬剑言出必行。

  我用二两黄金买了一斤杏子,然后依旧是十斤烧刀子,那些不能呛人泪流的好酒,我实在看不上。

  老王看到这金锭,一下子就慌了神,我摆摆手,让他去把自己的女儿赎回来,以后侍弄这家酒店,不要再拖欠小二哥的月钱,更不要再往酒里掺水,劣酒掺了水,那剩下的唯一乐趣都淡了许多。

  他连声诺诺,又为我装上了几个点着芝麻粒的烧饼。

  “这是今年的新麦,再香不过了。”

  老王的眼神充满了疑惑与惊喜,还有几乎盈溢而出的感激之情,也许他早就不认识我这个欠着账的酒客,我却无法再忘记这家酒馆。

  以杏佐酒,还有些绿的杏子实在是酸的倒牙,但我还是坚持吃完了,而后那几个烧饼和劣酒陪我度过了接下来的两天,说实话,烧饼口感很粗糙,没有水几乎难以下咽,即使就着酒液,也梗的嗓子难受,当初的我若不是饿极,失血过多,眼前晕得和什么一样,怎么也不会看上眼。


  今天,雨势更大了,本就稀少的酒客只剩下了我,老王也一直没回来,他的婆娘王唐氏焦躁得一早就出了门。

  汤来到酒馆,不再是往日的破衣烂衫,而是洗的干干净净的袍服,不是很华贵,个别处还有补丁,只是很干净很干净,几乎纤尘不染。

  看到两眼通红,酒气环绕的我,他丝毫不惊讶,也不恼怒我此刻比平时更糟糕的状态,只是将身后的包袱丢了过来。

  “这是城主护卫要穿的薄底快靴,锦缎红披风,你的剑破破烂烂,能不能换成护卫制式的玄铁剑?”

  “病木就是我上个任务的报酬。”

  汤终于露出一丝惊色,重新看了一眼我系在腰间的无鞘长剑,但病木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注视有所改变,依旧显得无甚出奇之处。

  “你是玄机城主的人?”我本不该问出这句话。

  “你不需知道。”

  汤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就打着油纸伞转身离开了。

  “今夜子时,护卫换班,没有必要的话,不要伤及无辜。”

  我不知道判定好人坏人的标准,或者说这个时代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善与恶,一个杀人盈野,为了一把宝剑可以视一城百姓于不顾的剑客,也可以为了一个烧饼的恩情出生入死。

  而一个自称接受百姓恩惠,时不时帮老人搬东西,帮迷路幼童找到父母的乞丐,也可以突然背弃恩德,转而想要杀死百姓们心中的擎天之柱。

  汤不会不知道郭身死的意义,玄机城主将再无阻碍,扬州城不日将被其接受。

  我穿戴上披风,踩进新靴子,将破布衫信手丢掉,又将袖口里的最后五文钱洒落在积水里,那映出来的人影,长发散乱,眼神平淡,没有恐惧也没有彷徨,漠视前方,仿若十年前。

  那就走吧,我想,病木已经到了手中,剑把上的丝带被牢牢地在手腕处系紧。

  汤还是低估了我,莫扬剑何时在乎过天明天暗,人多人少,哪怕是病木不染一丝血迹,城主府在我眼前也不过是如履平地罢了。

  雨静静下。

  逐渐消失在雨中的身影滴水不沾。


  城主府的墙足有三丈高,朱色墙面平滑,没有任何可以攀登的地方,就算是猿猴也无计可施。

  不要紧,我又不是猿猴。

  先越出一丈,继而足尖在墙面轻轻一点,又上升十尺,将病木甩出,在剑身上完成最后的借力,脚踏墙头,再用丝带将病木收回。

  呼,我对着剑锋吹了下不存在的灰尘。

  就是这样简单。

  穿着和我身上一样衣服的人围了上来,他们面露惊愕,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能跳上三丈高的墙,还是被白日直闯城主府的狂徒吓到了呢?

  这里稍微麻烦一点,毕竟剑尖有些锋利,不太好拿在手上,敲晕了这些家伙后,我径直向东,遇到一个人就放倒一个人。

  十年前,我也是这样进入另一所防卫森严的宅邸,却怎么也找不到目标,那时的我离现在的程度还差得远,着实耽搁了不少时间,最后虽然逃掉了,狼狈到浑身是伤,甚至晕倒在邻城的一家酒馆前。

  后来有人告诉我,在那种宅邸里,地位最高的人都是住在东面的。

  扬州城主应该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吧,带着这样的疑惑,几乎没遇到任何阻碍,我找到了正房。

  看见了汤。

  他正拿着一束栀子花。

  即将外出,几乎和我迎面撞上。

  “你怎么来得这样快?”他问道。

  “你就是扬州城主咯?”我问道。

  寒光一闪,栀子花落地,破空声却姗姗来迟。



  我叫郭,扬州城主,天下的有力争夺者。

  我爱护子民,常常白龙鱼服,体察民情,去查探这偌大城池的运行轨迹,随时去拨正这辆巨大马车的前进方向。

  我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认识了很多人……包括她。

  她只是个酒馆老板的女儿,卖身进了我的府邸,若不是因为我习惯了与平民相处,甚至都不会与她搭话,她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有些事情并不需要理由。

  如果一定要给出理由的话……我喜欢她栀子花般爽朗的笑,喜欢她如山泉水般的眸,喜欢她拙劣的厨艺,也喜欢她对待残酷命运的态度以及对脚下这片土地的热爱。

  我想,至少我们有些地方是相通的,每次去她的墓前,我都会这样想。

  在她父母开设的酒馆里,我见到了很多人,包括衣衫褴褛的乞丐和奔波劳碌的商贩,包括杀猪的屠户和落魄的剑客,我第一次晓得,未喝完的酒要拿在手里,不然一个转身它可能就会消失,也渐渐发现,天下的命运和百姓的命运虽然无限贴近,却只是两条笔直的线,可以相互影响,却并非重合。

  大战将起,扬州城军队摩拳擦掌,誓要毕全功与一役,文臣武将都团结一致,雄心勃勃,觉得一统天下的时机到了。

  但探子送回了那个玄机城主的情报,少有大志,从善如流,爱民如子,简直就是翻版的我。

  这样的人麾下的军队不会弱小,两方交战的鲜血恐怕会洒满大地和河流。

  但这样的人,哪怕只是为了民心,也一定会照顾好扬州城的大家吧。

  我的脑中出现了以前绝不会有的想法,并且越来越坚定。

  投降。

  天下一统就在眼前,即将迎来的是分久必合带来的太平人间,我或者玄机城主中的一个即将成为执掌天下的主人,而现在的我心甘情愿选择放弃。

  但即使我想要放弃……局面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了,臣子们也在为自己的从龙之功而拼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多半是这样的结果。

  如果我死了的话……至少不能死在玄机城主手里,仇恨会在人心蔓延,民众的不满最后一定会招致血的结局。

  莫扬剑,只有莫扬剑!没有人能雇佣他,他的剑只为自己而扬,但那是以前的他,世人不知道,我知道。

  无论剑术高低,当剑仙沾了烟火味,就已经是个凡人了,凡人没有对错,连好坏的界限也模糊得很。

  只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算作好人了。

  哎,都已经告诉了那个家伙我住在东边,不会还找不到吧,真希望这家伙出剑就和传说中一样快。


  我砍断了汤或者应该说是郭的一只袖子,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束栀子花。

  “没关系,就算早了也没关系,事情结束后,你剩下的报酬就埋在那家酒馆我常坐的位置。”

  “我答应过老王,病木不会再染血了”

  郭的肩膀逐渐抖了起来,他盯着我,不敢置信的样子,一字一句地问我“你说什么?”

  “我已经不杀人了,金盆洗手了,不沾血了,剑就是摆设了,莫扬剑从十年前起就是一个好人了”

  “那你还来干什么!”

  “觉得不能白拿你的金子,受之有愧,还你一个饼吃”

  我从怀里掏出烧饼,递给他一张,然后看着他眼里的狂怒变成震惊,最后一点点柔软如水。

  “她也会做这样难吃的要死的饼”

  这样说着,他将饼全吃光了,噎得一愣一愣。

  “谢谢,抱歉。”

  郭吃完后,眼里只剩下了坚定,喃喃自语道。

  “我必须死。”

  我扭过头,径直离开了,随后发生什么都不管我的事。

  很久以前我在酒馆认识了化名为汤的郭,那时他整天喝着酒,却和别的酒客不同,我知道他要么快死了,要么已经死了。

  一个人在喝酒的时候都没有一点反应,就像喝白水,那么这个人一定离死不远了。这是专属于好人莫扬剑的判断。

  争霸年间,扬州城主将与王战,带甲十万众,剑仙莫自扬州城入,遇者皆不敌,斩城主后自城门而出,无人可阻,后再无踪影,亦无出手传闻。

  同年,天下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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