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冬天没看到雪星,原来是积攒到2018年年首一起下了。
早晨起来,透过卧室的玻璃窗看到隔壁楼顶白白的,时间尚早,才六点二十,天还没有亮,不能够看清楚下了多少雪。心想,应该是薄薄的一层吧。因为印象中好几年都是这样子的。拿起手机,在墨迹天气查了今天的气温,零下二度到零下八度,心里一阵哀叹,今天上班麻烦了,车肯定是开不成了。
快速的洗脸刷牙,等收拾好我自己,儿子早已经准备好跟着老公出门了。因为今天路上不好走,他今天比平时洗漱的要快。老公说他早点下去看看路面情况。
将我包装严实后,乘着电梯下去,推开楼门的那一刻,满眼的白扑入眼睛,稍有刺眼,我甚至有一瞬间的不习惯。但忽然我就明白了,欣喜的跨出第一脚,雪花居然淹没了我的皮鞋,刚刚还在心底的欣喜一下子炸开,变成了欣喜若狂,赶紧摸出手机,打算拍点照片发圈。可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老公打的,催我快点,说他开车送我跟儿子。于是,顾不上拍照,踩着皑皑白雪小跑过去,坐上车,皮鞋已经被雪包裹成白色的面包鞋了。
平时每天早上家里基本都是这个流程:闹钟响了,我起床一边刷牙洗脸,一边叫儿子起床,然后卫生间让给老公,我再换衣服,等老公出来后,我再收拾头发。儿子在另一个卫生间洗漱,然后吃早餐!一般婆婆会早起十分钟给儿子做好早餐。老公洗漱快,十几分钟卫生间的事全部搞定,然后就下楼帮我取车了。等我跟儿子下楼,车已经取好等着我们,我开着车送儿子,老公坐顺风车。儿子学校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其实老公坐的也不算顺风车,只是儿子学校门口恰好有个地铁口,他可以在儿子学校门口下车,然后多坐一站地铁去上班。
但是今天,说实话,路面结冰厉害,我根本不敢开车。坐上车,我问老公,你是要送我去上班吗?他说,那不然呢?我说把我送到你怎么去上班呀,他说坐地铁呀。要知道,我家差不多在我单位和老公单位的中点,意味着他要逆方向送我到单位,然后再走路十五分钟左右到地铁站,乘坐平时回家两倍距离的地铁路线,还要中途倒一次才能到他们单位。
车子一路小心翼翼的前行,未超过20码。到了单位门口车库入口处,因为有个小坡,车子死活开不上去。因为我的车是后驱动,后轮子一直在冰面上打滑,前轮子却一动不动。折腾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任何进展。门口帮忙的物业喊我找点纸箱子来,垫在后轮子下面,车子才得以上去。
老公帮我把车停在地库,就急匆匆上班去了。这一刻,看着他急匆匆转身离开的背影,我突然发现,原来1.67米的背影也可以看起来很高大。
是的,在他看来,这种情况下送我去上班是自然而然的事,是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心里是温暖的,虽然外面很冷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