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是我们日常,或者说经常不经常都会接触的情绪之一,通过生气来表达愤怒,是我们生而为人的基本心态,但我们真的会表达愤怒吗?我们所表达的愤怒是否正确呢?今天重温了一遍《非暴力沟通》章节,特别讲述如何充分的表达愤怒。
书中指出,充分表达愤怒的第一步,就是要不再归咎于他人,即承认我们的心情并不取决于他人的行为。例如“你没来庆祝我生日让我很失望”,“你要气死我啊”,“你真给我丢脸”等等,都是默认他人行为致使我们生气。
之前文章也有提过,我们经常会错误的对孩子说“你成绩不好让爸爸妈妈很伤心”,这会让孩子变相的认为是自己的行为造成了父母的痛苦,但事实是,父母没有充分表达个人需求,却怪责于孩子的成绩。
今天之所以要重温这一章节,是因为我也没有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愤怒。新房子一直在装修,因为小区里面未完全整修完毕,所以所有业主的车辆都是停在小区门口两侧的平台上。
今天有事要去一趟,但开到门口时,保安突然拦下了我,并告知除非有通行证,否则不能停在两侧平台,我顿时很火大,心想又没有人通知我要提前办理,凭什么你们怎么决定我就要怎么听?
压抑着心中怒火,情绪极为不好的情况下,去物业办公室办理了通行证,我当时就是认为保安的行为让我很生气,甚至还飙了脏话,但随即被告知原因,是因为其他地方的车辆随意停靠在此,导致很多业主没有地方停车,才出此规定。
重读了此章节后,我发现其实我并没有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愤怒,我气得不是不能停车,而是身为业主,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只是停留在表达的第二种。而当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我们会有四种选择。
第一种是责备自己,第二种是责备他人,第三种是体会自己感受和需要,第四种是体会他人感受和需要。我当时并没有正确的充分的体会到第三种,即自己被尊重的需要,而是一味地停留在指责他人行为上。
更不用说,保安的行为更主要的是为业主考虑。当时产生的愤怒只会促使我们去惩罚他人,而不是去满足自身需要,我们要做的,更多的应该是在情绪中实践,体会自己与他人的需要。
当我们选择指责他人时,我们认为别人应当认错或受罚,这便是书中阐明的生气的原因,就像聚会迟到的人要受罚,做错事的人要受罚,不让业主进入的保安要受罚一样,我们的关注点都倾向于他人的行为。
就如同书中举的囚犯约翰的例子。约翰向监狱官员提出请求,但一直都未得到答复,约翰的关注点一直是在官员没有答复的行为上,而当作者继续深入挖掘约翰的需要时,才发现,约翰是因为害怕。
害怕自己想去学习的请求一直不被答复,自己就没有机会学习一些生存技能,即便以后出狱,也是没有求生技能,终归还是要走向犯罪。所以,其实我们每一次愤怒的背后大多是因为我们的需要未被满足。
当我们批评和指责他人时,是无法真正传递自己的心声的,如果我们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愤怒,就不应归咎于他人或指责对方,而是应多关注自己的需求,然后直观的表达需求,才会增大被满足的可能性。
最后,附上书中提到的正确表达愤怒四步:一、停下来,除了呼吸,什么都别做;二、想一想是什么想法让我们生气;三、体会自己的需要;四、表达感受和尚未满足的需要。
#2656-Seven-Seven707#橙子学院码字岛第19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