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我们开车行驶在南去的路上,电台里正播放辛晓琪演唱的《味道》,在舒缓的音乐下,辛晓琪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你说:这该是一个多么有深度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词,唱出这样的歌。
当时,我们行驶在全中国最大的堵城,已经在一个不大的立交桥上,死死地被堵了近40分钟。而我们,却是出奇地心平气和,安安静静地听着似水流淌的音乐,你说:老公在哪里,哪里就是温暖所在,美景就在心里,又何必在乎我们将要去的山山水水。
握紧你的手,我轻轻地说:宝,我也迷恋你的味道。
是的,真的迷恋你的味道。这世间最好闻的味道 ,便是抱着你时你身上的味道。
始终记得《非诚勿扰》里舒淇的一段经典的台词:“一见钟情不是你一眼看上了我或者是我一眼看上了你,不是看,是味道,彼此被对方的气味吸引了,迷住了。”——“相同的气味隔着八丈远,你都可以闻得到。”
我不承认和宝是一见钟情,也不同意和宝在一起是因了宝好闻的味道,但我承认,爱上了宝、拥有了宝,也迷恋上了宝的味道。也许,爱一个人,不但爱上了她屋顶上的乌鸦,还连同她的味道吧。
其实啊,我们老祖宗早就明了此事,若不然怎会有那个成语——气味相投?
肯定宝还记得我发明的那个词:宝宝味儿。虽然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来写这篇东西有些过晚,但这也不正恰恰说明了“宝宝味儿”的经久不衰?一种味道让人铭记十年、迷恋十年,在我心中的浓郁和芬芳,何不是刻在了心里,溶进了血里。
我是一个嗅觉灵敏的人(好像在骂自己?),常跟朋友开玩笑,我上了一部电梯,XX(一个体味很重的人)是否坐过,是十分钟之前离开,还是刚离开,我都能闻得出来。
当然,我更能闻出宝。
昨天还和宝开玩笑:宝啊,一旦我失去了双眼,我也能从与宝拥卧的姿势、迷恋的气味儿,很容易找到我的宝。
多年前了,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游戏:多对恋人在一起,蒙上男的眼睛,仅靠触觉去判断哪个是自己的恋人,结果很多人出了洋相。那时候就在想,捆住我的手,我也能很轻易地找到宝。所有找不到的,都是没有将对方溶进自己的心里。
与宝在一起,喜欢上了一些很女人的工作:给宝套套被罩、铺铺床单,用粘纸清理一下宝的被子,甚至学会了给宝理发——是的,喜欢上了一切围绕宝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无不充满了‘’宝宝味儿‘’。十年前我还是一个任性的大男孩,宁愿不洗手也要留住“宝宝味儿”,十年后的今天,已经不用通过我的手,而是学会了用心灵去感知。
一直以来就想写一篇关于一个杯子喝水的文章,但苦于找不到一个理论点来支撑,其实完全可以从“宝宝味儿”找到依据。和宝说过我是个不将就的人,特别是对于喝水的杯子。别说是别人用我的杯子喝水,就是别人动我的杯子,我都觉得‘’硌应‘’,但是和宝宝在一起,却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一个人爱不爱,不用靠感觉,身体会告诉你。宝宝味儿也好,杯子也罢,和宝宝在一起,不自然地就有一种亲密感,不避讳、不做作、就像溶为一个整体,真真正正体会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觉。——其实,这也是我一生在苦苦追寻的感觉。
经常自己问自己,两个相爱的人相处久了,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是如何在这条爱的路上平稳地走下去?也许激情不敢保持永久,但我们共同的记忆、一起看过的美景、品过的美食、探讨过的话题、我们一起养育的猫猫狗狗花花草草、甚至永留记忆中的彼此的味道,都溶入了对方的生命,都成为我们彼此离不开的陪伴,都成为我们“坐着轮椅慢慢聊”的心中的安详。真的相爱,岁月永远磨灭不了……
宝,亲爱的,关上门窗,调暗灯光,让我们一起来听从我们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那首《味道》:
…… ……
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