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在哪里的推荐书单上看到这本小说,鉴于原作者就是《穿斜纹衣的男孩》,所以莫名抱有好感的买了一本,一个晚上看完,惆怅若失的感觉,对两位主角的悲剧结局无比的遗憾,那种碾转反侧的郁闷,大概也只有多年前看完《舞蹈之神》的郁闷感才能与之相比。而看书的过程里,经常让我联想到《莫里斯的情人》。其实两书描写的时代背景相差无几,都是上世纪早期的英国,所以郁闷的感受也就差不多,好像江南的梅雨天气,说不清楚哪里特别难受,可就是浑身上下都不对劲。
之所以说《羽毛人》联想到《莫里斯》,大概是因为两位男主人公的性格。威尔最终的退缩比clive还要恶心,崔斯坦的勇敢告白更像莫里斯的率真。威尔的自我厌恶,对崔斯坦明明有爱却在放纵之后立马恢复到恐同状的行为,每每总让人想到克莱夫,感叹他“这又何必呢”,看着好生难过。虽然我明白那是在一战期间的英国,同性恋们还被判断为精神疾病的年代,大部分同志是抵不过世俗的偏见而乖乖走入婚姻的牢房。但就算他自我催眠千万遍,天性就是天性,不会因此而改变,突然换回到所谓的“正常人生”,而他的前后自相矛盾,给崔斯坦带来的伤害,在最后一夜两人共处禁闭室的时候,达到了最高点。也正因为这样的伤害太深太刺激,最终在先前的人生独行里已经被世俗伤的伤痕累累的崔斯坦爱之深恨之切,自愿加入了威尔的行刑队。看到最后,我已经无法评价崔斯坦的做法究竟是否可以原谅了,这样的爱恨情仇,已经超出了法律所能解释的范围,引用任何法条或先例(不管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这样的两个人面前,都嫌太过苍白。我无法用法理三原则之一“罪刑相适应”来论述威尔是否应该判处死刑,崔斯坦是否有罪(在我看来他们俩都是无罪的)。而一旦人死了,那么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再也没有任何“如果。。。就。。。”的可能性存在,连一丝侥幸的美好希望都被作者抹杀的干干净净。
那么,书里作者反复提到的“胆小鬼”,究竟谁才是胆小鬼?是主动撩拨崔斯塔,事后又拔DIAO无情的威尔?还是因爱生恨,最终杀死一生挚爱的崔斯坦?也许两者皆是,只是出于个人性格的原因,我更偏爱崔斯坦,至少他尝试过两次,虽然结果一次比一次惨,但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下,他又能怎么做呢,还能做些什么呢?第一次他遇到的是自私的直男彼特,发现青梅竹马的好友是gay,不但立刻甩了他,而且马上告发到校长,如此翻脸无情的渣男,比彼特狂追的乡下美女西尔维娅差了个天壤之别。第二次遇到了是深柜男威尔,这位更伤人,明明是两情相悦,年貌相当的一对璧人,却偏偏死活躲在深柜里不肯出来,甚至蔑视地告诉崔斯坦“我不是你们那种人。”看的我好想揍扁他!人生就那么短短几十年,如果为了旁人(这些“旁人”可能自己的日子过的不怎么样,自己的智慧少的可怜,却善于动用嘴皮子贬斥和自己不同的人)的标准而机械地遵循固有模式,比如22岁大学毕业,25-30之间必须结婚生育,之后平淡无趣地工作到60岁退休,然后带孙子孙女,直到死亡。没错,大部分凡人的生活就是如此,但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人生,那何必勉强自己?说出实话会被旁人背后指指戳戳,甚至失去一些机会,但能follow your heart的日子,难道不比整天做着违心的事,说着违心的话更幸福开心点?
《莫里斯》的影迷里,对克里夫的评价分成2个极端,除却Hugh Grant的脑残颜值粉外,我只赞同其中一位的评论“Clive不该受到任何责备,这个世界的规则和责任禁锢了我们的梦想,我想Clive并不是不愿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他不能够。他妥协了自己的人生,却没有妥协自己的内心,所以他仍然给自己留下了一方精神的净土,追悼他的Maurice。只是依然必须直面窗户外惨淡的人生。而从另一个角度说,it’s his choice. 如果你不够勇敢,你又怎么能配得上你的梦想,所以也只能留下这样的隐恨。” 所以对克里夫这样的角色,虽然我并不喜欢,但也无法厌恶。而威尔做了些什么呢?明明是自己主动撩拨崔斯坦,却在事后不但当对方为空气,彻底无视,并且张口就是鄙视对方,强行为自己辩护的伤人之言。如果他选择深柜,没人有资格谴责他的懦弱,但深柜不算,还要故意伤害自己所爱,也爱着自己的人,这就未免太过了。不因人物本身的性倾向而反对,但我绝对会因为他的言行而选择是否厌恶一个人。
有读者说喜欢女主角玛丽安,不错,玛丽安确实是个理智且有智慧的女子,深爱弟弟的她,一眼就看出了崔斯坦的道德愧疚究竟搁置在何处。但是,我更欣赏和崔斯坦,彼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乡下丫头西尔维娅,是她在崔斯坦亲口坦白后,毫不犹豫地痛斥彼特的冷血无情,无条件地支持崔斯坦,甚至安慰他“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的。。。”可惜当时正心灰意冷的崔斯坦没有听进去。西尔维娅估计也没有上过大学,不会说法语,但她本能地对崔斯坦抱有同情之心。再次验证了,一个人有无智慧和TA的学历文凭不成正比关系,学历越高不代表当事人就拥有智慧。可惜的是,西尔维娅的安慰大概就是崔斯坦漫长一生里唯一得到的正面鼓励了。可怜么?确实可怜,无法想象如果换成自己,在做出崔斯坦21岁时的决定后,是否会在今后60年的人生里时常做噩梦,无时无刻不在悔恨内疚的折磨里。
对威尔这个人物,复杂程度比崔斯坦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方面,他可以在人性和道德的考验面前“虽千万人吾往矣”,坚持说出真相,维护弱者的权益,哪怕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但在私情上,却又懦弱的比缩头乌龟还要怯懦,甚至不惜一次次伤害自己所爱的人,藉此证明自己是正常的异性恋,真是看着太郁闷了。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来看,这不就是双标严重嘛?这又让人联想到史上政德突出,但私生活一塌糊涂的政治家们。但是,后世史学家们评判政治家的标准,仅仅在于盖棺定论的政德,而非私生活。但威尔不是政治家,他只是普通的一个士兵而已,所以如何判断这个人是正面还是负面形象,就难多了。无法理解他的态度,第一次穿上衣服后就翻脸不认人尚可理解,但第二次仍然如此就有些令人鄙视,可他不做不休地把这种深柜恐同的症状延续到生命的最后一夜,简直无法用一般reasonable person的心态去判断了。他自己清楚次日一早就会被处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且崔斯坦都已经当面告白了,为什么还要如此顽固地坚持自己是异性恋,而且是“鄙视同性恋”的异性恋?除了继续伤害自己爱的人外,还有任何意义么?虽然通过心理学的课程,了解到确实有这种心态的人存在,但本能地就无法理解这种心态,大概这也是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的主要原因。
最后,本书译者翻的非常流畅,读起来没有任何破碎,词不达意地句子,真心翻得好。如果这部小说能拍成电影就好了,估计也只有李安拍《断背山》的功力和投资才能配得上原著吧,当然这种概率一向不大。
关于译名,始终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把原著的名字 The Absolutist(绝对主义者) 改成中文版的《羽毛人》,丝毫不搭界的名字。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