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用“每天写六件要完成的事”来治疗拖延症,效果明显,不过我自己也发现了问题,那就是,自己的办事效率虽然提高了不少 ,但是总有一种忙忙碌碌,并无太大成就感的遗憾。细细审查了自己每天记录的六件事,大多是紧急且可以快速做完的的事,而且大多属于“完任务”性质的。得益于今天读的一篇关于自律的文章,我准备对下阶段的“每天要完成的六件事”进行改进。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介绍了“三件事原则”,分享给大家。所谓的“三件事原则”即每天的计划只包含三件事:
第一件:紧急但可以快速做完的事。
第二件:短期计划内的事。
第三件:对中长期目标有帮助的事。
我想我的每日计划过于局限在第一件事上,坚持记录算是对中长期目标有帮助的事了,但是“目标性”并不强,至于第二件事,自己似乎都没有计划,问题确实不小;另外,对第二天的计划要在头一天晚上就写好,这样自己第二天醒来就会有很强的目标意识,不至于拖拖拉拉的。Figh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