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是企业运行的基础
责任制是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则,企业中的每个人都有工作职责,那么谁为工作中的失误负责。
举个例子,公司的某个项目,由公司下达给公司级项目负责人,公司级项目负责人安排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排给本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在项目实收过程中,由于具体经办人的失误而引起的客户不满或者客户抱怨,进而影响项目进度或者项目的最终结果。那么问题来了,谁来为此而负责。
具体经办人为此负责
这是毫无疑问的,毕竟是由于经办人的失误引起了客户的不满和客户的抱怨。这是我们工作中的常规思维,谁引发的事情,谁就为此而负责,谁就是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为此负责
该项工作是通过部门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安排和布置的,部门负责人安排的是否恰当,这个人能否承担这项工作,这项工作与承担者的能力是否匹配,负责人是否对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了明确、是否将公司对该项目的要求传达到具体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是否对具体经办人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了监督和监控。
公司级项目负责人为此负责
公司级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总负责,对于项目中出现的一切问题负责,包括由于项目中任何成员因此而引起的各种过错和失误。
公司为此负责
归根结底,公司将为此负责。什么原因呢,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对外承担有限或无限责任。任何客户对公司内的任何抱怨都是对公司的抱怨。所以最终的结果是由公司来承担。
谁是收益者
谁是这个失误的收益者呢?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公司级项目负责人、公司?没有一个人,在这个过程中最终都会受伤。只不过或在短期或在长期。
解决方案
一项问题的暴露,不仅仅是某个环节或者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个人的失误,很可能是一个系统存在问题,这种系统性的问题是最致命和最容易被忽略的。很多的时候,出现问题时候,我们只是看到可局部,或者对某个人进行了处罚或处分,但是并没有从系统的角度去观察这些事情。
正如我们的人生一样,我们人生中的一次失误是由于我们自身引起的,还是由于外界环境引起的,还是两者皆有,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的问题。
当然,万事万物,皆有套路,皆有方法可循,有一个可以较好的解决这种的问题的方法就是这三论:系统论、矛盾论和实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