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盖是个有年代感的物件,也许是因为“井”字的原因,它并不会给人厌恶感。在没有一般等价物的古代,人们聚集在集市进行基于商品价值的交换,这个地方是“市井”。购买让人眼前放光,就像当下的我们乐此不疲逛淘宝一样。
每年雨水充沛的季节,时常能看到有人坠入窨井盖受伤丧命的新闻。或是妙龄女子,或是耄耋老者,更甚至是顽皮幼童,倘若不慎坠入洞中,冲走丧命、骨折受伤、肌肉撕裂、面部毁容不在话下。承受了飞来横祸,要是得到责任部门关怀或者赔偿,自然无话;实际上,井盖伤人,各权力部门踢皮球是常态。
网络上搜素到一件窨井盖伤人“成功”索赔的案例。大叔连人带车坠入井中,造成车损,面部十级伤残。他把八家可能的责任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责任部门并赔偿。法院判决了三家责任单位,一审判2.82万元,二审予以维持。
八月末的杭城最高温直降至31°,秋风送爽,心旷神怡,全无事故的迹象。晨起七点二刻,母亲匆忙出门,后突然折返。她满腿是泥,连连说自己摔伤了。在下午返乡的顺风车里,我问起了她受伤的细节。
“大雨积水十公分,正巧有个井盖上水浅一些,我就踩上去,没想到井盖90°翻转,瞬间掉入井里,胸前的包卡住了我,没有继续往下坠。”
“那救你的人什么时候看到你的?”
“一开始周围都没有人,我挣扎了两三分钟想自己爬出来,后来小区里走出了两个女子,拉我拉不动,保安最后发现我,他们三个人把我从井里拽出来。”
如果不是那个卡住的包,我母亲恐怕就整个人掉入井里,顺水还会冲向何处?而作为亲人的我,茫然找不到突然消失的人。我不敢想。
今晨,杭州城东大雨,积水一尺,正是下水道繁忙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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