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人都看到过“甘肃被老师猥亵的高三女孩跳楼自杀”的新闻了。我目前在网络上看到的这件事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该老师多次猥亵女学生,致使女孩患上抑郁症,一度有轻生的念头;另一种说老师对女学生只有一次猥亵,且事后学校和老师已经给予赔偿,女孩不依不饶多次索要钱财。
且不说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我先来说一说这个事情的大致经过吧。老师对女孩确实有过猥亵行为,表现为“摸脸、亲脸、吻嘴唇、咬耳朵、撕掉衣服”等等,这些词语从一个十九岁女孩口中说出的时候,我想没有人会认为这不是性骚扰和猥亵,这些词语出现在哪里的呢?是在女孩的控诉状当中出现的,交给检察院之后,女孩和家人应该在等待着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但他们收到的却是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中,没有性骚扰、猥亵这样的字眼,而是“亲吻,用嘴接触额头、脸部、嘴唇以测量体温”。说到这里你也应该明白了,这里面充斥着的是厚颜无耻的老师、装傻充愣想要息事宁人的学校和尸位素餐的执法部门。
女孩跳楼的视频也流露出来,消防员竭力拉住了她,但楼下围观的人群中充斥着的是“快跳啊、”“怎么还不跳啊”这样的声音,当女孩从消防员手中挣脱的时候,周围又都是掌声和叫好。而脱手的那一刻,消防员声嘶力竭的叫喊,嚎啕大哭。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看到有人跳楼就该是这样的反应吗,这些人和伤害女孩的人有什么区别,在她奔赴天堂的路上推她一把吗?
我们的社会有太多不健全的地方,不健全的法律,不健全的性教育等等,现在还有“不健全的三观”了吗?看到别人跳下楼的时刻,他们在欢呼,他们在拍手叫好,我不知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内心的感受,我只觉得这些人像是恶魔 ,吞噬着我们的孩子。说到这里,我想到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写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我们对“性”绝口不提,当强暴猥亵事件发生的时候,少有受害人会主动发声,甚至幼小的儿童都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她要怎样去发声。而真的有控诉的声音发出的时候,却是社会各方的掩盖事实和息事宁人,直到女孩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听到的是拍手叫好和欢呼。
今天下午七点左右,我妹妹骑着电动车回家,原本走坑坑洼洼小路,但小路旁边新修了一条路,我妹觉得都是一个方向,应该也可以回家,于是她上了那条路,殊不知她上的差点就是“不幸路”。这条路又宽阔平整又长,她骑了一会后发现前面是哪里她不认识了,于是她问旁边的一位大叔,那位大叔告诉她“你跟着我走就可以,一会就到”,说话的时候大叔一直盯着她的腿看。夏天总是那么的充满青春气息,女孩们都穿上了超短裤,我妹也不例外,她上衣穿了一件oversize的短袖,刚好遮住了短裤。大叔想带她走的方向恰好是回家的反方向,她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大叔浑身每一个细胞都透露着猥琐,她没有答话径直骑车走了,她原路返回又上了那条坑坑洼洼的路。
试想一下她如果掉以轻心跟着这男的走了,虽是大白天,但一个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会发生什么真的不得而知。我猜到了那种时候,肯定有很多人会跳出来说“谁让她穿的那么少,非要露腿”、“谁让她那么笨,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谁让她走新修的路了”、“谁让她出门了”、“谁让她晚上七点钟还在路上闲逛呢”……那些刀没砍到自己头上的围观群众们,只会叫嚷着这位受害者有千错万错,而不去指责实施伤害的人。那些围观者们哪里知道那个女孩就是整个家庭的全部,她有个什么差错,那简直是在父母身上割肉啊。
这个世界上还有着千千万万个房思琪,她们有的可以坚强的活下去,而有的却是像房思琪和这位跳楼女孩那样,疯掉、患抑郁症,或者死掉。当强暴已经实施了的时候,我们没有办法当作它没有发生,我们不能对受害者有实质性的帮助,但至少,我们不能成为杀死女孩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