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中完善学考、选考办法》意见征求会信息反馈
基本精神:大稳定、小调整
1.关于选考时间的调整:
每年的4月和10月调整为1月和6月,正式从2019年起。
1)现在高三,今年(2017年)11月的考试继续,但明年4月份的选考与6月份的高考合并;
2)现在高二,2018年10月份的选考调整到2019年1月份的选考,然后就是2019年6月份的高考选考;
3)今年的高一,全部按照新的考试时间进行。
2.选考对象的规定:
不允许高一、高二的学生提前参加选考,选考只面向所有学考科目完成的应届高三学生。
3.选考的具体时间安排:
(1)1月份的选考安排在当个学期结束前的2-3周,
(2)6月份上旬的选考与语数英的高考同期,先高考后选考,时间持续需要4天;
4.关于学考的调整:
第一,学生高中阶段的首次学考从高一下学期结束开始,但当学期每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最多不超过三门课;
第二,高二上学期期末和高二下学期期末各举行一次学考,全部学生在高二学年结束时完成全部学考科目的学考;
第三,学考与选考分离,不再存在高二学生与高三学生(学考的与选考的)同场竞赛的局面;
第四,学考的时间安排,可以与选考同期,即1月份高二的学考与1月份的选考安排在同一时间,先选考后学考,避免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学校要组织选考、学考和期末考三大考试;6月份高一高二的学考倾向于安排在6月末或者7月初学期结束时举行;
5.关于评卷的规定
学考选考分离后,学考由设区的市组织评卷;选考由省里组织评卷。
以上只是本次会议上传递的信息,正式结论以省教育厅乃至省政府的发文为准。
另外,填志愿出现一些问题:选80个志愿不适应,学生没合理安排;没有仔细看招生章程,比如有些专业对外语科有要求,好多学生不知,也填了该专业,结果落选,这样情况今年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