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五千言,开篇先言道。“道”的概念,早在老子之前就已经有了。道是“導(导)”的本字,本义为“向导”。在金文中,“道”字有三个部分:行,代表四通的大路;止,有行走的意思;首,代表观察,思考。当“道”作为“向导”的本意消失以后,篆书中另造“導(导)”字代替。道引申为“道路”,“技术、方法”,“规律、法则”。《说文解字》这样解释“道”:所行道也。从辵从𩠐。一达谓之道。
究竟何为道?《周易·系辞》中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孔颖达疏:“於行谓之德,於事谓之业。”
《系辞》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形而上”并不是我们常说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哲学术语,指看待事物的方法。形而上学把事物看成是静止的,片面地,非矛盾的,与之相对应的是辩证法。欧洲语言中的“形而上学”来自希腊语,原是古希腊罗德岛的哲学教师安德罗尼柯给亚里士多德的一部著作(《形而上学》)起的名称,意思是“物理学之后”。在《系辞》中,形是一个参照的概念,指具体的,可以被人感知和理解的规则、道理,形而上指的是宏观的时空宇宙,无边无际、无始无终,难以捉摸;形而下是世间的万事万物,是一切真实的、客观的存在。
老子在道德经中再次提出“道”的概念,并作了解释:“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道”这个东西,是为“不一般的道理”提供理论依据的“大道”。这个“不一般的道理”就是“非常道”。
我们先说“常道”。既然有“非常道”,那么何为“常道”?《尚书·序》中说:“伏栖(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乙、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这里的“道”即是“一般的道理”,冯友兰考证,古时所谓道,均为人道,到了老子才赋予道形而上学的意义。老子提出“道”的观点,开篇就指明“道”是“不一般的道理”,即“非常道”。
老子提出了“道”的观点,紧接着又说“名”。“名”和“道”一样,乃是“大名”。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就是说,“名”这个东西,是专给“不一般的事物”命名的。
和“常道”类似,老子在这里也用了“常名”的概念。“常名”是老子根据“常道”发明的新词,指一类事物的统称和恒定不变的名称。“恒定不变的名称”这个意思,在《魏书·太祖纪》中有:“官无常名,而任有定分。”意思是官职的名称会更改,但是所分担的事物不会变化。而“事物的统称”这个意思,被唐朝的黄滔用在了他的《以不贪为宝赋》里面:“以玉为宝兮,宝之常名。”“以玉为宝”,“宝”和“玉”是上下位的关系。上位义的“宝”是玉的概括,而下位义的“玉”则是实实在在的玉。“宝”是一个虚的概念,没有什么东西是“宝”,但是“以玉为宝”,“玉”就成了“宝”。老子的“非常名”说的是万物命名的规则,而可以阐述这个命名规则的“名”,就是“大名”。
说完“道”和“名”之后,老子又提出两个相对的概念:“无”和“有”。
“无”和“有”分别与“道”和“名”对应,“无”是天地大道的根本,而“有”则是世间万物的起源。
“妙”,取精妙、精微之意;“徼”,王弼注:“徼,归终也。”老子说,“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就是说,从“无”的角度可以看到天地阴阳生化,而从“有”的角度观察世界,能够洞察因果循环”。任法融先生在《<道德经>释义》中说,“天地始生之机为妙,万物终成之体为徼。”老子认为“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任法融注:“无朕兆、无端倪、无形象、无边际,至为深远者,谓之‘玄’。至微又微、至远又远、至隐又隐,无法估量者,谓之‘又玄’。玄之又玄、深不可测的虚空之中含藏着生育之机、万化之妙,万事万物及其运行变化莫不由此而生出,故此真空妙相谓之‘众妙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