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安迪住进了我的房子。桌子上摆着她读的书,几支笔,脏碗(里面都是残留的油渍和酱汁),酸奶瓶,杂乱的线,饮料瓶,半袋软糖,梳子和皮筋。地上都是她的头发。她那头长发,前天被染成了金色,而染发的过程就发生在我的卫生间!当时我刚睡醒,意识到她是个女人。染发剂的包装被扔在门厅的地上,一个被遗弃的纸盒子,让我想到自己。我捡起包装,上面印着黄头发的动漫小女孩。我整个人弯下腰,低头,心脏砰砰砰跳,那感觉和闷热的阴雨天没什么区别。厕所里,她可能站着,也可能坐着,漫长的过程长达四十分钟,期间,她可能坐在了我的马桶上,或者厕所的天蓝色地砖上。
随后她出来了,我看到她的样子,头发黄了,其他的一点儿没变,我不想接受她头发颜色的变化,可惜我不是色盲。她人还是那样。情绪不错,高声和我说了类似“早安”这种问候,声音里带着兴奋。兴奋,她平时见到我,和兴奋这两个字有什么关系呢,除了客套,拘谨,迎合气氛,沉默,因为我的举动而发笑,因为饿了而进食,因为渴了而喝水,因为腿没有骨折而出门,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她现在人在小卧室里。我以前总在那屋睡觉,被子也是我的,我没给她换新的被罩和床单,她已经在那儿睡了十四五天,屋里都是我的鞋子,首饰,衬衫,夹克,还有一些证件和现金。隔着门,我坐在门外的桌子上,看着她在桌子上留下的痕迹。那些书从她来,就已经摆在桌子上了,因为她在,我无法再在这张平整的大木桌上工作,吸烟,阅读,笔也是她的,她边看书边记录,写下我不知道的东西,笔记就在桌子上,我没看过。脏碗是她今晚这顿晚餐的残骸,像战后的硝烟。里面的酱汁里还有她的唾液,我掂了掂酸奶瓶的重量,里面还有一半,甚至更多,吸管已经沾上她的唾液了。
她今天出了门,回来时我正在做饭,她打开门,脸被冻得通红,身上残留着外面的冷空气,和一股松树的味道,她对我说:买了个包,也只有买包才能开心了。我说:什么包呢?她说:是双肩背包。
年轻人更自由,以至于把什么都可以收入囊中。这句话我竟脱口而出,随后就是无边无际的后悔。她没再说话。她几天前带给我一个礼物,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子,装着一大瓶葡萄酒和各种开酒的工具。那瓶红酒价值将近五百元,是我一周的生活开支。我只尝了半杯,说不清是好是坏。我在市区的超市买过一些葡萄酒,当时我在柜台里转了好多圈(具体几圈我已经忘了),售货员问我:您想买什么酒,我给您推荐,我朝她摆了摆手,看也没看她,对她满怀期待的热情表示没有底气的冷漠。这是碌碌无为的穷人该有的样子吗?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选择了一瓶二十七元的葡萄酒,这是我做过为数不多的正确决定,自己既走运,又幸福。那天很冷,超市人很多,能买到二十七元的滞销葡萄酒是多么的走运,多么的不可思议。在那晚,我把那瓶酒揣在怀里,和安东一起去了“在那里”酒吧。我们穿过柜台,侍者在柜台里看着我们,我们只顾着向前看,直到选了一个偏僻的桌子,我把酒拿出来,别人都在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那里”酒吧不出售葡萄酒(酒吧里最便宜的是啤酒,一瓶二十元),周围,正在狂欢的几个陌生人看着我们,周围,正在约会的情侣看着我们,周围,正在谈话吸烟的两个女孩看着我们。我们没用杯子,侍者不会给我们这样的人送来冰桶。我们一人一口,对着瓶子安静地喝着,我和安东不太激动,不多说话,酒喝得很快(为了快点醉,然后去舞池里和女孩们跳舞,邂逅),时不时看看周围。大概半小时,我们把酒喝完了。如果当时我带着格蕾丝送我的酒,我和安东就能很欣慰地自我欺骗了。
格蕾丝问我这酒怎么样,我告诉她非常好,我很感谢。她问我,哪儿好,和您之前喝过的相比。我说这酒口感不错,她说,您觉得好就行,我生怕挑错了礼物。我沉默了,因为这是我喝过最贵的酒。那些眼花缭乱的葡萄酒名字,让葡萄酒变得神秘莫测,二十七元的葡萄酒好像名叫圣罗朗,眼前的酒名叫莫迪亚诺,都是好听的法国名字,没人知道这些名字背后的差价。我像罪犯一样,又饿又脏,不知道下顿饭吃什么,味觉和饥饿是两回事,进食和品尝是两回事。我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长,充满了油脂。
趁着她在,我和她说我得去小卧室拿衬衫。她欣然同意,并且告诉我,已经为您把衬衫熨烫好了。柜子里挂着七八件衬衫,基本是黑色和白色,很多年前,我从一个自称“金牌代理人”的人手里购买的。那人自己买来很多布料,还有很多奢侈品衬衫,他请了一位服装学院毕业的研究生。他告诉研究生,把这些布料做成那些奢侈品的样子,再贴上奢侈品的标签,便宜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我把“金牌代理人”当成上帝,他给了我从未有过的幸福,他让我变得与众不同。可那些都是往事,现在这些衬衫像一个个逝者被挂在柜子里,成为了我在伍德森镇的日常穿搭,我穿着它们穿梭在贫民区,菜市场,还有河边。格蕾丝清楚的看到了那些衬衫的牌子,并告诉我,如果有一天能买到其中任何一个品牌的箱包,她会很开心,很满足,然后她还说,她正在为此而努力。
过了两天,她说她想带一名朋友来家里吃晚餐,那朋友正好旅行途径此地,并寄住一夜。她笑着询问我的意见,我说我没什么意见,你决定吧。她用俏皮轻盈的语气对我说:那女人喜欢比自己年龄大的男人,喜欢那种安稳的成熟的男人,因为她曾爱上一个浪漫精致的男人,后来被甩了。我对她笑了笑,没再说话,然后去准备晚餐了。
客人来了,她们两人坐在我的对面,我们在我曾经工作的大方木桌上吃饭。客人看着家里随处可见的书籍,纸张,信封,询问我的职业,我告诉她我写作,但不是您理解的那种作家。她说她只看言情小说或者玄幻小说,一页书里最好有些突然发生的情节,不然就读不下去了。格蕾丝说了两个对字表示同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已经习惯了保持沉默。客人接着说,她说她建议我要遵从时代,赚大众的钱,大众的钱很好赚,只需要你编造一个大家都觉得过瘾的故事。所以让我去写连载小说,还让我开通自己的“平台”,吸引更多的读者。我说,您说这么多,可能是太开心了,新地方总让人兴奋激动,难以言表。我们三个人喝了很多酒,她俩一直找我碰杯,非常高亢,说她们的身边根本没有作家,满是酗酒者和追求美丽的男男女女。她们说,要为了身边唯一的作家而喝,喝了两杯以后,她们说为了文学而喝。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心扉,这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于是我询问她们,是否看看我最近写的诗,很短。她们同意了,把我的稿纸放在桌子上,边说话边看,看的时候,我听到她们在讨论某个电影明星的个人习惯,一会儿,客人把稿纸递给我,并说很不错,很有水平,是我这种人能写出来的东西。随后这件事没了下文。我自己又读了一遍,想到为什么写这些作品,当时用这个词而不是另一个词的目的,以及结尾到底写了十六遍还是十七遍。我读自己作品的时候,格蕾丝问客人此行的目的,客人说,她想自由,她知道自由的意义就是从一个城市去另一个城市,尽量多去几个,再拍点儿自己的游客照。格蕾丝问她最近在忙什么,客人说在健身和瑜伽,有时候会从追求者里挑选几个能说出不错下午茶餐厅的人,最后同意他们的约会请求。格蕾丝对此表示同意和羡慕,赞扬了她的朋友自律,优秀,有品位。我想回屋看看书,她们并不想让我离开,客人询问我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紧接着又问作家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让我给她讲讲。我说没什么不同,和正常人一样-----工作,吃饭,休息。她又问我创作时是否喝酒,是否大醉,那样是否有助于写作。愤怒和急躁在我心中迸发了,于是我平静的告诉她,写作需要极度清醒,最好滴酒不沾。晚餐又进行了一会,话题变成了衣服,格蕾丝告诉客人,我有七八件奢侈品衬衫,我的首饰和鞋也非常不错,并且我总穿着那些衣服出门,首饰从来没见我戴过。客人很吃惊,并说真没想到我有这一面,我笑着告诉她,假货。
晚安,女士们,这句话居然又脱口而出了,我说完才知道。她们说睡觉太扫兴了,让我带她们去当地的酒吧看看,现在时间正好,心情正好。我没询问她们的目的,但我更想阅读。最后,我去阳台穿上我的巴宝莉大衣(假货),我们准备出门了。格蕾丝指着我,对客人说,怎么样,不错吧。客人笑着点点头。客人问我,我的车停在哪,在不在地下车库。我没有驾照,我不喜欢开车,对车毫无兴趣,我把我的情况和想法告诉了她。她露出了惊异的表情。
三个人刚要出门,我马上摸到门把手了,这时有人敲门。突如其来的敲门声让我心跳变快了,我没看(也没问)是谁,直接开了门。我的朋友佛格来了。平日里,我不喜欢他,他总是不请自来,和我讨论:金钱,女人,衣服和球赛。他看到我身后的两个女人,穿着时尚,身材性感,打扮精美,正要出门,他非常吃惊,有些不知所措。我向佛格介绍了这两位女士,佛格微笑,握手。曾经(很多年以前的事了,他和我总讨论某个电影明星的眼睛,说那人眼睛很美,他也要拥有那样的眼神),最后他做了一个关于眼睛的手术,变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因此受到了很多从未有过的青睐,多数来自他的女性朋友,他建议我也那样做。而此刻,他正用他引以为傲的眼睛,安静地看着两位女士。
她俩情绪高昂,佛格也是。我们在门厅里说了几句客套话。正好佛格开着车,没喝酒,我们一起去了一家我从没去过的当地酒吧。十一点的伍德森镇,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车在干道上行驶着,路边的商铺都关门了,街上还有些十八九岁的孩子。车里,我和佛格坐在前面,女人坐在后面。佛格开的很快,已经超速了,他冷静沉着,用低腔调说话,告诉女人座椅的材质和加热功能。时不时从后视镜里看看她们,他看到她们边笑边拿着镜子和口红,修补着嘴唇上残缺的艳丽,笑声很兴奋,对超速表示出喜欢和刺激。我看着窗外,看着小时候长大的街道,看着这座落魄的城市,还有路边的枯枝败叶,想到了我和佛格十五六岁的时候,青年时代,还有那时不可名状的日子。心里重复着当时热衷的歌曲----来自查克•贝利的爵士乐《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向佛格提出请求,问他能不能用他梅赛德斯牌音响放一放这个曲子,并啰嗦了一句,那是我们当年的“落魄之歌”,我们真该在这儿会听听。他拒绝了,并指了指后视镜,用低音调告诉我,我们现在应该听听节奏感特别强烈的,能给身体带来震撼的歌,没歌词的歌。说着,佛格打开音响,车里声音特别大,她们跟着音乐晃动着身体,佛格用手拍着方向盘。为了自己,我抽了根烟。
酒吧里,人不少。我粗略看看,没几张空桌子。佛格选好了香槟,她们表示同意,佛格问我喝什么,我说最便宜的啤酒(至少我之前都是这么做的),他们用闪亮的眼光看着我,说我非常幽默,开玩笑的方式很独特,因为我穿着巴宝莉大衣。坐下之后,因为酒精的作用,我居然谈起了小说和诗歌。我说了几本常见的书,以及我对这些书的看法,格蕾丝看着我,客人看着周围,佛格直视对面,她们说非常同意我的看法,嘴里重复着“没错,确实,确实是,是的”这几个词。我正在像个傻瓜一样喋喋不休,话题一会儿就变成了汽车,我闭嘴了。佛格谈到了汽车在当今的重要性,对他来说,代步只是一小部分,他喝了一大口香槟,强调着社交,印象,又说为什么喝香槟而不是南美的葡萄酒,说起巴黎和威尼斯,说起在那些地方生活吃什么,人们怎么穿,那的建筑风格。还有一些绕口城市的名字,他说的很有条理,她们也说着自己对那些地方的看法,说的也很有条理,话很多。我对她们说,这些年佛格做的不错,自律,勤奋,富有,如果早知道你们二位也在,他一定比现在更精致夺目。我端起酒杯,对着她们的笑脸和佛格的精致面容,我们一起喝了一杯。
时间在流逝,我快喝醉了,没听清他们一直说的话题,自己不清楚自己都说了什么,从他们对我的态度来看,我还算聊天里的一员。格蕾丝的朋友对我说,这座城市不错,适合旅行,这的酒吧也不错,安静,粗鲁(或者是拙劣,她说的很快,我没听清),总之适合我这种人住这儿。我说我已经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了,只是因为这是我的家乡,我在这还有一个房子。格蕾丝说我很好相处,人很随和。接着格蕾丝问客人,是否考虑在这里常住,这里怎么样。客人说,你一定喝醉了,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格蕾丝让她再说一遍,客人说,这儿不错,什么都好,只是不会留下,不能在这儿常住。佛格表示赞同,然后给她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讲的很美妙,深入人心,佛格边讲边回忆,脸上露出了真挚的表情。佛格告诉她们,自己是如何一步步离开伍德森镇这座小镇的,慢慢地走向成功的。并告诉她们,如果他当初选择留下,成为一名小镇教室或者小镇律师,一定没有现在市区的房子和今晚的汽车,包括今晚的酒局也没了。她们安静地听着,眼睛里带着香槟酒的朦胧,不时点点头。趁着佛格不注意,女客人拍了拍格蕾丝的大腿,一会儿,格蕾丝问佛格,您是否结婚,您是否有女朋友。佛格说统统没有,自己很忙,自己正在想着如何提高自己。女客人笑着,她觉得我刚才看到了她的动作,于是又问了问我,是否结婚,是否有女朋友。我回答没有。女客人很惊异,她说她认为我真实,勇敢,忠诚,这样为什么还没有女朋友。我说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没有女朋友。而且,我一无所有。这时女客人又问佛格,佛格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佛格平静如水地组织着语言,句中有几个词发音很重,很慢-----优雅,自律,爱旅行,爱自由,有品位,说着女客人的种种特点。醉酒也掩饰不住女客人的兴奋,我猜佛格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我才意识到,酒吧里已经一片哗然,其他人都在高声说话,动作慵懒而亢奋。女客人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她哭了。故事是这样的:一年前,她遇到一个特别的人,那人英俊,时尚,对衣服有自己的品味,发型也是当前最流行的样子。于是她爱上了他。后来她发现,他确实有很多优点,对她温柔,从不大嚷大叫,晚上不去什么社交活动,把自己的收入和过往都对她讲,没有隐瞒。那人之前的生活非常贫苦,做过很多脏活累活。后来成了一名老师,那人告诉她,自己之所以选择成为一名老师,是因为想教育出优秀的孩子,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觉得知识可以拯救迷茫的孩子,让他们不再迷茫。她认为他心中怀着大爱,和其他人不一样,尤其是和其他英俊的人不一样。她又补充了一句,毕竟她认识的所有的英俊的人都在想着怎么利用自己的英俊认识更多的女人。他带她去农场看人们劳作,带她去教室里看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带她去集市上看她从未见过的热闹,带她去湖边散步,总之,那些她熟悉的娱乐场所,他统统没带她去(她说,这是多么爱我的表现)。他做饭给她吃,为她吹干头发,徒手给她画眉。她对这男人始终带着从一而终的感觉,赤裸热情的内心,直白简单的情话,从未有过的怀疑,信誓旦旦的忠诚,以及内心深处的一丝丝怜悯。后来,他们住在一起(她说她更爱他了,当时觉得自己从未这样爱过一个人),一个月后,男人提出分手。又过了十五天,当她正在他学校附近的咖啡厅坐着的时候(她说他们曾一起来过这儿,就坐在曾经一起坐着的位置),她看到那男人带着一个面孔陌生的女人从学校走出来,他们拉着手,很快乐。她突然恨上了他,并告诉他,他是个烂人,彻头彻尾的烂人,并说了很多理由来批评他丧失了道德,不配教书育人,格蕾丝知道此事以后,大骂那个男人,写信给那个男人的学校,信里说,那个男人违背诺言,欺骗她的肉体和灵魂,他对她做了很多明明代表着爱情可以很持久的事,却那么快甩了她。不久,那个男人被开除了。
我安静的听完故事,像个哑巴,不知道说什么。女客人正用佛格递给她的纸巾擦脸,格蕾丝大口喘着气,说到这件事她仍然很激动,并向我连连哀叹,先生,您看吧,这样的烂人,这样的烂人…见我不说话,她接着说:根据我的判断,您一定比那人真实多了,我始终没见您和哪个女人不明不白。我说:格蕾丝,别闹了,我的大衣都是假的。她说:别开玩笑了。
佛格也在叹息,眼眸和音调变得深邃低沉,他对女客人说,那人真不该那样对你,那人怎么能那样欺负你,这样一个为爱而生,充满真挚的优雅女人。然后,他开始为女客人擦干眼泪,他们坐到了一张长椅上,他搂着女客人,抚弄着她的手。女客人用另一只手吸烟,喝酒。沉默着,眼睛看着自己的细长笔直的大腿,黑色的裙子恰好到她膝盖的上面,露出了白皙的肤色。佛格接着说,现在的男人不喜欢负责任,装腔作势,我想你一定被爱受尽了折磨,我猜你一直是受伤的那一个,上帝对你是如此的不公平,残忍。你时尚,有想法,自由,对一切都尊重,对一切都选择接受。虽然你这么性感,但我知道,我佛格用从未有过信仰的忠诚发誓,你是个独一无二的女人,我们今晚喝得酩酊大醉,香槟一瓶接一瓶地摆在桌子上,你看,佛格手指着桌上的瓶子,接着说,你看,昏暗的灯光照在瓶体上,每个瓶子都散发着光辉,多美。然后佛格对我眨了眨眼。
我去了厕所,然后点燃一根烟。从厕所出来时,我看到远处的桌子,格蕾丝已经出去了。佛格和女客人在长椅上,身体的轮廓融为了一个整体。格蕾丝在门口向我招手,我走向她,她说,她的朋友和我的朋友今晚将一起离开,她正在为他们找一名司机。她建议我和她,我们两个人,坐出租车离开。我的大衣整齐地搭在格蕾丝的小臂上,我没必要再进去了。
出租车缓缓行驶在空无一人的干道上,玻璃上覆盖了一层薄雾,我在玻璃上画了个圈,透过这个圈,我看着凌晨四点钟的酒吧门口,人们陆续都走了,不一会儿,门口那群谋生的司机也消失在我眼里。格蕾丝坐在前面,转过头问我:您在想什么,怎么不说话。刚才,我在卫生间的走廊里,看到两个年轻人在那里相拥,接吻,好像我本来就不存在。我这个业以衰老的年轻人,或者说,我这个野心勃勃的老东西,本来就不存在,厕所走廊里的空气如此熟悉陌生,在这莫名忧伤的间歇,我好像早就准备好了接受这一切。格蕾丝,她的朋友希尔维亚,我的朋友佛格,以及任何人,任何人,都无权为我哭泣,面对这幽暗闷热的走廊,我好像第一次敲开自己的内心,认真地注视着痛苦和希望,我感到自己一点也不多余,对谁都不那么多余,世界温柔的冷漠正时时刻刻为我奏歌鸣钟,就好像母亲前天刚为我送来面包和一句“早安,孩子”。车里如此安静,我看着出租车司机的鸭舌帽,和帽沿下安静的眼神,匍匐的鼻翼,厚实舒缓的双唇,感受到这世界似曾相识,一切都从未离开过,我正在幸福的摇篮里,马上就快睡着了,于是我又点了一颗烟,或许是为了自己,或许是为了刚才那一幕,我摇下车窗,窗外的世界清晰了,我告诉格蕾丝:我衷心地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