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从见到他的第一面起,就默默的对他有了好感。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他的电脑房,那时他在打游戏,我擦桌子,一不小心把电脑主机的电源线拔掉了。他非但没有生气,还说没关系。我心想这人性格真好。喜欢跟爱有区别吗?如果他是一个穷光蛋你会对他有好感吗?人和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吗?社会分层真的那么重要吗?他家确实很有钱。钱再多有什么用?要有一个好的身体。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都要健康快乐的。
每次不经意的就会想起他。最喜欢的就是过星期一,那样就可以看到他了。他脾气很好,就是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抽烟,一根接一根的抽,兄弟您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是金钱。你一天抽一两包烟的钱比我挣的还要多。喝碳酸饮料。一瓶接着一瓶的喝。不吃早餐,中餐。宵夜吃烧烤。长时间下去你的身体受得了吗?看到你这个样子就想管管。你以为你是谁呀?一个打扫卫生的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操那么多心让别人烦你。有什么用?你管得了他一时,你管得了他一星期?他很长时间已经是这个样子了。真的可以做到视而不见吗?我想我做不到的。我做了一次面给他吃,他只吃了两口,就不吃了。也许是口味不好,故意说才起床,没胃口。那我再做有什么意义。别人都不吃。热脸对冷屁股。别人还以为你故意的讨好他,有什么目的。下次去他家干活,一句话都不要多说,打招呼是可以的。做好自己份内事。其它的就当什么都看不到。不要说闲话。慢慢的你就会适应的。少说多做任何时候对你自己都有好处的。别做一个让别人讨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