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人都用过下面这种卡,却不一定知道它也有有效期吧。
昨天晚上去国光超市购物,听到有人在总台与服务员争执什么,上前了解获知,有顾客拿几年前的提货卡购物,收银员刷不出卡内金额,到总台服务员问询,服务员说这卡已经过期了,上面的金额作废,顾客一听顿觉诧异,认为国光只要不倒闭,其发的提货卡应该永久有效,怎能说作废就作废呢,这不是欺骗顾客么,顾客急得团团转。
总台服务员不慌不急地指着提货卡背面的说明对顾客说:你自己看,上面说得清清楚楚。
顾客仔细查看着,卡上确实有注明“有效期为三年”的字样,但卡上却找不到发卡时间或启用时间,怎么去计算卡的有效期呢?为此,店长将此情况报告了上层,并要顾客回家等待答复。
据说,上面有了回复,再三声明这购物卡是不会作废的,之所以在上面注明有效期为三年,目的只是为了催促顾客尽快使用,一是出于商业运作的需要,二是考虑到磁卡的磁条保持时间,一但磁条消磁,收银系统就无法识别,这时必须到总服台去加磁方能使用。
这样滴总台服务人员应该尽早换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