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是否唤起了少时的记忆?
年少时看孔乙己,也像作者一样对他充满了不屑,觉得他就是个可悲可怜可笑的人。
如今再看孔乙己,却是再也笑不出来,心中无端生出一种可惜及尊重。
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哪怕已经落魄的食不果腹,依然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一袭破烂的长杉加身。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袭破烂的长袍是他为读书人的唯一的骄傲,在那个人吃人的社会,尊严和骄傲都是让人不屑一顾的。
人们调侃孔乙己偷东西,包括最后被打折了腿,并没有提个所以然,唯一一次就是说他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多么可悲又迂腐!虽然行“偷窃”之事,品行却比别人好,从不拖欠酒钱。被打折腿以后,用“手”走到酒馆,最后一次也是拿了四文现钱,要了最好的酒,对唯一拖欠的十九文钱是羞涩颓唐的。
偶尔买了一碟茴香豆,也是会给邻居的孩子,这些邻居多少又是没事拿孔乙己消遣的人。孩子们吃了不散,孔乙己才慌了神:“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知道酒馆的小伙计会写“茴”字,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回“字有四种写法,可是却没有人愿意去听了。距孔乙己时代100年以后今天的我,也是才知道回字的四种写法:回 囘 囬 廻 。之前无用的文化,至今仍然是无用的。孔乙己大约是生错了年代吧,如果换一个时代,做一个教书先生,应该不至于会饿死,或许还是受到人尊重的。
如今的时代,学习的知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又有多少;欠钱的反成了大爷的又何其多;丢了初心的又何其多!时代是真的在进步吗?时代是进步的,可是人呢?